浅谈种子市场执法检查要点

2021-11-08 21:25柴小红
种子科技 2021年16期

柴小红

摘    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分析了监管种子市场的方式方法,通过种子执法工作切身体会,对基层如何进行种子市场监管进行了详细阐述,农业执法人员应掌握要领、融会贯通,确保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

关键词: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市场监管

文章编号: 1005-2690(2021)16-0123-02       中国图书分类号: F324.6;F322       文献标志码: A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提高农作物产量的重要方式之一,只有将优良的种子通过科学的栽培技术进行种植,才能发挥良种的优势,获得高产、稳产和优质的农产品。目前市场上种子品种不断增多,为了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种的安全,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种子的市场监管检查尤为重要。种子执法人员需要及时发现并且解决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营。

1   检查经营者资质

1.1   营业执照和审定证书

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种子,营业执照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查看提供的审定证书编号、品种名称与所经营种子产品是否一致。

1.2   种子备案

每个经营单位都應将本年度所经营的种子产品在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包括APP备案(手机备案)、PC备案(电脑终端备案)和网下备案。备案后到当地种子备案管理部门打印纸质的备案材料(农作物种子备案表)。备案仅仅就是备案,与种子质量无关。

1.3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3.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品种能否在许可证“品种名称”中查到;经营品种标签标注有关内容与许可证上所标内容是否一致,如许可证编号、生产商名称等。

1.3.2   主证和副证

①主证。新增二维码,取消注册资本;有效区域是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不是种子的生产销售区域;信用代码与企业营业代码一致。②副证。新增二维码;取消注册资本;有效期为5年[1-3]。

1.4   检疫合格证书

检疫合格证分为产地检疫合格证(16位数字)和检疫合格证(17位数字)两种。主要查验所经营玉米品种对应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检查是否有经营种子的购销协议,委托书不能为空白;查看进销货台账、进货发票、销货票据(进货数量和备案表数量要相符),可以证明进货渠道、数量、销货去向,出现问题,是追溯根源的依据。

2   检查种子标签

农作物种子标签的内容应真实、合法、规范,各项内容的标注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才能保障种子的质量。

2.1   品种名称

要求种子的品种名称必须与审定公告完全一致,一个品种对应一个名称。通过登记、审定的种子品种或申请专利保护的种子品种必须按照要求使用相关部门批准的名称。如某公司加工生产的某种子KXA4574与实际品种名称不符,将编号为KXA4574擅自更改为新引KXA4574品种编号,这种擅自更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假种子处理方式处理。在种子外包装上,应将种子的品种名称标在显眼位置,且不得将一些修饰文字添加在种子外包装上,要求种子外包装字体应比外包装其他字体大。没有品种名称的视为假种子;标签缺少品种名称,视为没有种子标签[4]。

2.2   品种审定编号

品种必须经过两个省级以上的审定,种子外包装上必须标注相应的审定编号。执法人员在检查引种品种时,必须将相应的标签标注在引种备案公告文号资料中,并在相关网站中对引种品种的正确标签编号进行查阅,品种审定编号标注格式为审定部门简称+农作物种类简写+生产年号+生产序号,一般序号由4位数组成。

2.3   品种适宜种植区域

检查品种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括销售所在地,是否和审定公告一致,种植区域有无特定要求,例如该品种适宜在某区域种植。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公告中明确注明种植季节和区域为本地春播型种子,但标签却与实际不相符,存在夸大宣传,私自将标签种子区域扩大至其他地区,从而误导农业人员。我国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要求外包装袋上的农作物品种种植区域仅限于审定登记、公告等备案区域,种子的种植区域应由种子生产商经过相关试验后确定种子区域[5]。

2.4   品种抗病性和种子最近播种期

品种种植季节即种子的最近播种期应具体到日,通过品种种植季节可以看出该种子适宜春播还是夏播。例如山西春播早熟玉米区,春播时期为4月20日—5月10日,夏播为6月1日—20日。同时,检查品种抗病性是否与审定公告一致,风险提示是否完整。例如,玉米品种标签应标注“该品种高抗××病、中抗××病”,却不标注“该品种易感××病或者××病重发区慎用”。

2.5   种子质量指标

种子生产厂家承诺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国家未明确规定其参考标准,应结合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完成质量标注工作。在标注种子质量指标时,应结合种子的质量特性和特性值完成标注工作。质量特性标注指标有4项,即纯度、水分、净度、发芽率,要求这些指标需与检测报告保持一致。在标注特性值时,应对种子的具体数值、净度、纯度、水分百分率进行明确,水分百分率要求保留1位小数,发芽率要求是整数,水分应小于13.0%。

2.6   种子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

①种子检测日期。生产经营者检测质量特性值的年月,在标注种子年份、月份时,年应为4位数、月份为两位数字。②质量保证期。一般以月为单位,注明种子质量保证期,种子的质量保证期需控制在12个月内,执法人员应对质量存在问题的种子进行抽样送检。

2.7   种子检疫证明编号

要求在种子检疫证明中,必须明确标注种子产地的检疫合格证编码等。执法人员在对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码进行检查时,要求其编码必须与检疫证明中的编码保持一致。通常情况下,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码为16位数,1~6位为检验机构编码,7~8位为检验机构计算机终端编码,7~8位为检验机构计算机终端编码,9~12位为签发年份,13~16位为顺序号,没有经过检疫的种子不能作为种子使用。若种子为进口类型,必须在检疫证明编号上明确标注引进种子、检疫审批单的具体编号。

2.8   净含量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时,净含量≤1 000 g时,用g表示,≥1 000 g的以kg表示或数量单位“粒或株”表示。注:“公斤”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9   种子标签

标签标注的厂家名称、注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服务电话等信息应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内容保持一致;将电话、网络联系方式标注为主要联系方式。代制种或代加工且不负责外销的种子,标注委托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种子应标注进口商名称、进口商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商名称;不得标注种子生产经营者、进口商名称以外的其他单位名称。《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需通过喷印、压印等方式印制检疫证明编号、种子质量保证期和检测日期。其余内容可以直接在标签上印制。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种子类别、名称、登记编号、净含量、种子生产商、经营者许可证编号、种子净含量、注册地、转基因字样、警示指标、联系方式等[6]。

2.10   二维码标注

二维码的模板为黑色,背景白色,要求在扫描二维码后,需弹出关于种子的相关信息,如品种名称、生产商、单元识别码、追溯网址等。这些内容需按照顺序依次排列,并将其以“行”为单位独立列出每项内容。相关人员通过点击追溯网址,可以查看种子的行政许可核发信息,其信息必须与标签内容保持一致。必须将警示标志或用红色字体标注在显眼的位置,若种子中含有中等毒也应明确标注,必要时附上十字骨标志。不得以剪切、粘贴等方式修改或补充标签,取消内标签[7]。

3   结束语

种子的市场监管工作是即烦琐又细致的工作,是保障农产品高产高质的前提。农业执法人员既要遵守農业农村部的“六条禁令”,又要严厉打击种子市场的违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净化种子市场,保证农户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奉献社会。

参考文献:

[ 1 ] 王慧.基层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种子科技,2020(6):24,26.

[ 2 ] 王兴美.浅谈县级种子执法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种子科技,2017(2):36,38.

[ 3 ] 管卫东.巢湖市强化种子市场执法的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8(12):37-38.

[ 4 ] 王洪江.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优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J].低碳世界,2017(9):252-253.

[ 5 ] 姚丽萍.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 优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J].农民致富之友,2020(1):86.

[ 6 ] 吴亚军.种子市场管理中的监督与执法分析[J].农民致富之友,2019(8):140.

[ 7 ] 杨新军.种子市场监管与种子执法相关问题的解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5(10):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