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连芳 鄢凯军 长江委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湖北省是水库大省,现有已建成水库6806座,其中,大(1)型水库3座,大(2)型水库47座,中型水库241座,小(1)型水库1184座,小(2)型水库5331座。小型水库占比全省水库总量96%,小型水库主要分布在本省十堰、宜昌、襄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低海拔山地地市,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土石坝为主,94%的小水库坝高为5~35米,92%的小水库坝长为50~400米,88%的小水库无副坝。湖北省小型水库点多、面广、量大,在灌溉和农村饮水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存在工程设施老化、运行管理薄弱的状况,是水利管理工作的短板。
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提出,水利部组织督查队伍对全国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对巡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1月9日新修订的《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应当对水库工程开展巡视检查和必要的安全监测,掌握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水库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关系着当地百姓的安危与福祉,而水库巡查是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组织巡查队伍开展巡查管理工作非常之必要,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表1 湖北省水库数量统计表
图1 小型水库坝高分布散点图
图2 小型水库坝长分布散点图
为更清楚的了解本省小型水库巡查管理现状,特对全省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开展了问卷调查,对部分水库开展实地调研。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库的基本信息、小型水库巡查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巡查工作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巡查人员的配备情况、巡查人员的年龄结构及文化程度、财政对巡查人员补贴情况、目前水库实际支出的巡查人员费用以及期望的费用值、巡查人员人身意外险的购买情况等。
通过对调研资料的整理,小型水库巡查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建筑物等水库三大件和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巡查,巡查的重点是查看各个部位有无异常变化。
巡查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遵守防汛纪律,严格执行上级防汛部门下达的度汛方案和调度命令;按要求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等进行巡查,有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上报;坚持巡查制度,填写工作记录;维护大坝整洁,对大坝、溢洪道不定期除杂;负责水库的水雨情观测;保管好水库现场储存的防汛物资;定期对闸门及启闭机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禁非专管员启闭输水闸门;当发现有水事违法行为危害水库安全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确保通信畅通不随意变更电话号码。
统计发现,79%的湖北省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巡查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或协议。仅有少数管理单位未制定巡查工作制度或未与巡查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或协议,其中有18%的水库管理单位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但未与巡查人员签订责任书或协议;3%的水库管理单位未制定巡查工作制度,但与巡查人员签订责任书或协议;1%的水库管理单位未制定巡查工作制度、未与巡查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或协议。实地调查发现,59%的水库巡查人员能详细完整的描述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巡查内容,37%的巡查人员能大致描述,4%的水库巡查人员描述不清。
通过调查发现,湖北省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基本均配备了巡查人员,以兼职为主。其中,30%的小型水库配备了专职巡查人员,70%的小型水库由兼职人员开展巡查工作。
对水库巡查人员的年龄和文化程度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小型水库巡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巡查人员年龄小于等于40岁以下的占比7%,40至50岁之间的占比47%,50至60岁之间的占比42%,60 岁以上的占比4%。巡查人员小学文化程度占比4%,初中文化程度占比48%,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比3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10%。
对水库的巡查人员财政补贴情况进行统计发现,39%的小型水库无财政补贴,3%的小型水库可获得<1000元/年的财政补贴,12%的小型水库可获得1000~2000元/年的财政补贴,13%的小型水库可获得2000~3000元/年的财政补贴,34%的小型水库可获得>3000元/年的财政补贴。
调研水库管理单位每年向巡查人员实际支出的费用,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5%的小型水库实际无巡查人员费用支出,27%的实际支出1000~3000元/年的巡查人员费用,28%的实际支出3000~6000元/年的巡查人员费用,9%实际支出6000~12000元/年的巡查人员费用,11%实际支出大于12000元/年。通过调研水库管理单位对巡查人员补贴的期望值发现,9%的水库管理单位对巡查人员补贴的期望值为1000~3000元/年,27%的期望值为3000~6000元/年,24%的期望值为6000~12000元/年,40%的期望值大于12000元/年。小水库巡查费实际支出值与水库管理单位对巡查人员补贴的期望值相差较大。
经调查统计分析,仅有16%的水库管理单位为巡查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险。
近年来,湖北省陆续对存在问题的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修缮了各项工程设施,并配套安全管理提升了水库管理质量,随着巡查人员的配备和巡查工作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巡查工作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巡查人员第一时间向水库管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了水库工程安全。但受限于经费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巡查制度是规范日常巡查行为、保证巡查质量的基本行动指南,小型水库巡查人员如若不能对工作制度理解透彻,不能将自己工作职责烂熟于心,巡查工作的作用将很难充分发挥。
湖北省6515座小型水库中,纯公益性水库1942 座,准公益性水库2929座,经营性水库15座,未划分类别的1584座,根据该组数据,保守计算公益性水库占比75%。公益性水库无经费来源保障,主要靠各级财政补贴,近年来财政压力增大,湖北省小型水库巡查经费缺口过大,巡查补贴很难足额全覆盖配备到位,实际支出值与水库管理单位对巡查人员补贴的期望值相差较大。
小型水库资金有限,特别是公益性水库,很难配备专职的巡查人员,大多由附近村子的村民兼职,而如今大部分农村年轻人都会选择离开故土,进城打拼,故而聘用的兼职人员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
水库大多建在离村庄较远,道路不平坦,山间小道较多,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跌伤、划伤、咬伤等意外伤害,巡查工作本身就是临水作业,特别是遇到暴雨洪水、水库发生险情或库水位骤升骤降等情况时,意外伤害发生的几率也随之上升。通过与巡查人员的交流,平时巡查时少有安全防护措施,且大多数巡查人员没有购买人身意外险。
结合水库巡查人员基本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其巡查管理范围较广,责任重大,然多数小型水库巡查员属兼职人员,现有的补贴难以调动巡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职责与绩效不匹配。
现阶段,水利部对水库管理的现代化、智慧化水平要求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各市县小水库分布分散,巡查人员之间的交通、通信设施相对落后,各自为战,基本处于“散养”状态,难以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小水库巡查人员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不能只聘不管,水库管理单位可制定详实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结合奖惩制度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管,实现管理从“散乱”到“规范”的转变,督促巡查人员履职到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巡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巡查管理水平,确保巡查管理工作质量。
小型水库的管理关键在于资金投入,财政对小水库的补贴情况直接影响到小水库的巡查质量。为确保小型水库高效运行,水库防汛与蓄水灌溉的功能性有效发挥,水利主管部门可根据巡查工作实际制定统一的巡查人员经费补贴标准,实行“以需定费”,适当提高巡查人员劳务报酬,补充交通和通讯补贴。考虑从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安排一定比例和部分水库自有收益等三个渠道筹集预算经费,由市、县级水利局配套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保障转款专用,提高巡查人员积极性,使之能安排更多的时间及精力来抓好水库的日常巡查工作。
面对小型水库巡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急需定期对巡查人员开展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要全面细致,重点针对巡查工作职责与内容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践性的教案,进一步提高全体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巡查队伍从“业余”到“专业”的转变,进而逐渐吸引一批有文化有知识的农村人力资源加入,为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警示教育片和案例强化巡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水库管理单位根据巡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临水作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可行的防护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做好对巡查人员的安全宣讲工作,在危险场所部位、设备设置齐全、规范、清晰、完好安全警示标志,为巡查人员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具,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仅提高巡查人员工作积极性,也降低了水库管理单位的管理风险。
参考发达地区小水库巡查人员管理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的实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市、县为单位整体委托或以部分水库集中打包,通过邀标或公开招标方式将管养工作委托给社会上专业团队,全面推行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引入社会力量对水库工程集成化管理。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引入“智慧水库”管家平台,通过结合智能手持终端、移动通信、互联网、物联网等,智能化的水库巡检系统能非常有效的解决巡视检查的到位率、规范化、及时性等问题,及时发现隐患和险情,保障水库安全。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小型水库巡查管理的制度建设与巡查队伍配备上做了大量工作,随着工作的持续与加强,小水库的巡查管理对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