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
新中国的开拓者毛泽东曾言“墨子是比孔子高明的圣人”,墨家亦是劳工阶层最早的结社组织。追寻前辈的足迹,重温与重新审视墨家理论与主张,发掘其穿越千年的时代价值,在大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谐社会的今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殉道献身、践行“大禹之道”的墨者
1、“礼崩乐坏”、文化下移与平民学说的崛起
春秋以降,“礼崩乐坏”,政治权力的重心不断下移,所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即为当时的真实写照。
文化领域亦是如此。动荡年代,祖上显赫的“文化官”们失去了原有的地位身份,下降为士,与之同时,下层平民中,通晓“六艺”的佼佼者亦进入这一阶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人流汇入,自然壮大了这个阶层的实力。他们或者进入诸侯、大夫的机构做事,甚至成为叱咤风云的政治人物;或者不依附任何宗族势力,而是开宗立派、大力宣扬挽救时弊的独特思想,诸子理论因此诞生,作为平民学说的墨家亦在此列并盛极一时。
2、工匠出身、纪律严明、巨子领导的墨者团体
与孔孟一样,墨家的创始人墨子也广招弟子、周游列国,不遗余力地从事上说下教、匡救时局的活动。不同之处在于,墨家门徒大多来自于社会下层,多数人从事过体力劳动,他们是源于工农、代表工农发声的一群人。
与别家不同,墨家既是一个学术团体,以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等十大主张独立于思想世界,同时也是一个信念坚定、纪律严明的准军事化组织。作为劳工阶层最早的结社组织,墨者在政治上有了地位、权势之后,若是不能推行、甚至背弃墨家的思想主张,就得自行辞退或者被组织斥退,他们有了工资俸禄,也必须划出一部分收入供给墨者团体使用。团体内部推行一套严格的组织纪律,称作“墨者之法”,它要求墨家成员度身而衣、量腹而食,生活必须简单朴素;言必信、行必果,一切行动听从巨子的指挥。
3、崇尚大禹,摩顶放踵以利天下
对于周代的宗法制度、礼仪、音乐等等,儒家持尊崇、理解态度,周监于二代,“吾从周”,表达了孔子的鲜明立场。墨子则与之相反,不仅质疑它们的合理性、实用性,唱反调地提出节用、节葬、非乐等,而且越过商周与文王武王,更多地推崇向往夏禹。
墨家以大禹为偶像,显然不在于好古、复古,而是要秉持、效法大禹形劳天下、自苦救世之精神。为了正在受难的黎民百姓,墨子及其弟子身体力行、践行他们的学说主张,他们像禹那样栉疾风、沐骤雨,摩顶放踵,利天下即为之,流传千古的止楚攻宋、孟胜殉城传递着墨家毫不利己、心系苍生、勇于牺牲、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主旨精神,在为人民谋利益方面他们达到了当时时代的最高度,并赢得了工农阶层的赞誉、支持因而盛极一时。
“农与工肆之人”的基本权利
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的为政者,一方面拼命搜刮民财,一方面又发动掠夺性的兼并战争,这些都给人民带来了众多的痛苦与灾难,这是墨家亲眼目睹并切身感受的。在《非攻》篇中,墨子一连列举了八个不可胜数,揭露了兼并战争给人民造成的巨大痛苦,并且指出政治家的当务之急,是消除“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消除人民遭遇的三大巨患,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利。
1、生存权
关于人民的生存权利,墨家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論证。首先,墨家借“天志”“天意”来论证人民的生存权利不可侵犯。他们指出“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1](《墨子·法仪》(以下只注篇名))不论贵族阶层的诸侯、大夫,还是庶民阶层的农人工匠,在天之下,一律平等,所以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然而争战、动乱却使众多的人丧失了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因而他们强烈呼吁给人民以衣、食、息的生活条件,充分保障百姓的生命。
其次,墨家明确提出惟有劳动者才有生存的权利。墨子言,人与禽兽不同,禽兽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水草以为饮食,衣食之材取之自然而无须劳作,但是人类惟有做工、生产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发展,人类社会应当奉行“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农夫种田、百工做工,这是筋力劳作,王公大人听狱等等,则是脑力劳作,他们皆属于“赖其力者”;反之,偷人桃李、抢人牛马,则属于贪于饮食、惰于作务之人,这类人不应有生存的权利。墨家的这一主张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劳动者得食、不劳动者不得食。
2、财产权
墨家主张法律应当维护、保障“义”,惩罚、否定“不义”,之间的界限是看是否做到了自食其力。用这个标准衡量,小到偷窃、抢劫,“入人园圃,窃其桃李”“入人栏厩,取人牛马”,大到攻伐无罪之国,强占他人的土地、财产,皆是不劳而获、亏人自利的“不义”行为,理应成为法律打击惩处的对象,至于不亏人、不损人、通过劳作而获取利益,墨家不仅不反对,而且主张法律予以积极保护。
墨家是小生产者,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这一立场出发,他们一方面主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赏必当贤、罚必当暴”,要求一个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极力强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坚决反对亏人而自利、损人而利己的行为,坚决反对不与其劳而获其实、非法占有他人的劳动果实,进而力主重惩盗贼,甚至提出“杀盗人非杀人”,即杀人之为盗者,不是杀一般的人。
3、参政权
站在庶民的立场,墨家提出国家之所以贫而不富、乱而不治,就在于任人唯亲,因而力主尚贤,视尚贤是为政之本。首先,他们提出以“义”即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为标准选贤任能,所谓不义不富、不义不贵;其次,主张“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尚贤中》),即不别亲疏、不分贵贱选用贤能;第三,选贤不受出身和职业的限制,“虽在农与工肆之人”,只要是贤者、能者,就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第四,官与民可以互易,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对于当政的不肖者,主张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
墨家“法观念”的时代价值
时至20世纪,梁启超曾言欲救今日之中国惟有墨学,毛泽东则讲“墨子是比孔子高明的圣人”。[2]墨家“法观念”的时代价值在于:
1、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墨家之法面前人人平等之思想
先秦诸子中惟有墨家独树一帜,站在“农与工肆之人”的立场上,批判、否定西周以来的宗法传统与等级压迫,大力倡导平等。
首先,国家不分大小、皆是天的地域,因而一律平等。他们要求“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天志上》),以相爱、互利、平等的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今天,我们仍然坚决反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坚决反对霸权主义,主张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
其二,人不分贫富、贵贱,都是天的臣民,亦皆平等。儒家曾言人有智、愚、贤、不肖之分,所以社会应该有分工和尊卑贵贱的等级,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天下之通义也。墨家对这种命定理论发起挑战,一方面大讲在天之下,贵族与庶民一律平等,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农与工肆阶层的贤能之人亦可做官、参与国家之治理;另一方面则言,天下之治,汤武之力也,世间的一切贫富、安危、祸乱并非决定于命运,而是取决于人为即人为的奋斗、努力。墨家的众生平等在20世纪的《世界人权宣言》中亦有体现,它宣告: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其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墨家之法面前人人平等。墨家巨子在秦惠王体恤巨子年迈、赦免其子之后,毅然动用墨者之法,以父杀子,实践墨家人人平等之主张,这与孔子主张的父子有过,应当父为子隠,子为父隠,孟子假设的瞽瞍杀人,作为孝子的舜应当窃负而逃相比,法律至上显然是墨家的态度、选择。
2、以利民为宗旨,坚决维护农与工肆之人的基本权利
首先,墨家言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仁义与利民统一起来,作为对仁人的考核要求,同时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将它扩大至正长系统,“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尚同中》),要求为官者利民当为,害民当禁。显然,墨家为百姓、为万民兴利除害的执政准则,作为我们党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渊源之一,在21世纪的今天仍未过时、仍有价值,因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天起,从来就没有自己的私利,而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为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标志”。[3]
其次,与规劝治国者民为贵,君为轻的儒家不同,墨家从庶民的立场出发,一面极力谴责当时的王公大人无视百姓“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的三大巨患,无视人民的生存权利;一面开出自家的治病药方,对外停止兼并侵略,使百姓免于生灵涂炭,对内推行节用、节葬,在饮食、衣服、宫室、丧葬等方面制定节用之法,王公大人超过这个限度,即为奢侈浪费,这是暴夺他人衣食之材,侵犯百姓的生存权利。同时他们大声疾呼“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呼吁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现如今,我们党依然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
20世纪20年代,一个以镰刀斧头为标志的共产党宣告成立,不言而喻,墨家的庶民的立场、为万民兴利除害的执政原则,众生平等、墨家之法面前人人平等,以百姓的生存为本、切实维护农与工肆之人的基本权利等等,作为传统文化基因,会形成新的传承发展。
注释
[1]墨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陈晋.毛泽东的文化性格[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157.
[3]习近平.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N].人民日报,2017-12-1.
作者简介
王 霞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从事法史学、法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