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存娣
(云南民族大学 社会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4)
随着我国人口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多地少的资源压力越发沉重,尤其是对农业土地、水等资源的开发已接近超强度开发利用,有的甚至已经处于资源耗竭的临界状态。为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农民开始利用现代农业手段在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农药、化肥和地膜等增加产量。但农药、化肥和地膜等现代农用化学品的使用,在促进农业增产的同时,也给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利用更加剧了环境恶化,农业污染已成为农村最大的污染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生态环境直接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整体品质,农民的环境友好经济行为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作为农村生态环境影响巨大的行为人,农民的经济行为受到了广泛关注。虽然我国已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但农民的许多经济行为已造成了严重的农业污染。理解农民经济行为背后的行动逻辑,有利于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确保农村生产方式绿色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民经济行为是指农民在农村经济活动和生活中所做的各种决策。农民的经济行为分为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本文指的是农民的生产行为,即农民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生产劳动产品,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在利益驱使下或为了生存和更好的生活,而进行的理性或非理性的选择性生产活动。本文将以主产苹果的S 村为例,选取两个在农业生产中具有代表性的经济行为来说明农民们的决策依据,即农民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农药和化肥的选用及使用情况。
S 村隶属云南省昭通市,全村国土面积约12.9 平方公里,海拔约1890 米,年平均气温11℃,年降水量约730 毫米,适合种植苹果、水稻等农作物。有耕地面积11874亩,人均耕地约1.4亩,林地7371亩。该村以苹果为主要产业,主要种植红富士、2001 红富士、昭锦108、新红星、红将军、神沙等品种。该村通过大量的嫁接工程,逐年淘汰了许多低产劣质品种,引进新品种,苹果的品种日趋合理,整体形成了早、中、晚熟相互补充的苹果产业格局。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化肥与农药已成为保证农业产量必不可少的现代农业技术手段。但农民对农药与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容易加剧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对土壤环境、地表水以及空气的污染已不容忽视。
农药在防治农业病虫害、提高农产品产量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生产投入之一。目前,使用农药进行病虫害防治仍是我国苹果树病虫害的主要防治方法。但在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农药会导致农药流失和残留污染,造成严重的农业污染。
我国现存的农药主要分为生物农药和化学农药两种。S 村农民主要使用的是高效低价的化学农药。尽管生物农药具有强选择性、对人畜安全、对改善生态环境有着很大的帮助、可利用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可诱发害虫间的流行病使害虫不易产生抗性等优点,但由于生物农药的性价比较低、见效慢且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对土壤的要求也很高,如果土地的水分太低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购买农药时S村中绝大部分农民会选择购买化学农药。
此外,S 村农民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有些农民仍在偷偷使用果树禁用的农药。那些禁用农药见效虽快,但会让土壤水源农药残留超标。第二,许多农民会任意增加施药次数和用药量。据笔者调查,大多数农民并没有按照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施药量和施药次数来用药,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用药。病虫害越严重,施药次数和用药量越多。这样不仅会造成大量浪费,还会导致农药残留量超标、病虫害抗药性增强。第三,农民过分依赖单一农药品种。农民在发现某一品种的农药收效甚佳时,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民都会优先选择使用该种农药。但长期使用单一农药会降低防治效果,农民为提高药效会增加用药次数和用药量,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第四,对农药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理。据笔者调查,S 村的农药废弃物并不会集中的处理。农民们对农药废弃物的深埋、焚烧会影响土壤质量,造成大气污染。
化肥的使用帮助农民提高了农作物的单位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大量和不合理施用化肥,是导致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目前,化肥主要有生物有机肥和传统化肥两种类型。据笔者调查,S 村农民主要施用氮、磷、钾肥和复合肥等的传统化肥,其中施用频率最高、施用量最多的是氮肥。尽管生物有机肥兼具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效应的特点,但相对于见效慢、成本高、对自然环境要求高的生物有机肥,农民更愿意选择便宜且见效快的传统化肥。农民们都表示有机肥的营养元素虽然很全面且肥效持久,但其肥效会比较迟缓;而化肥成分虽单一,但其肥效快。在施用有机肥的农民中,施用农家肥中的猪粪的农民占了一大半,还有一些农民选择施用鸡粪、羊粪、商品有机肥等,生物有机肥的施用比例相对较少。当然,如果有条件,农民也会将有机肥和化肥搭配施用,如此缓急相济、取长补短地配套施用,可以减少化肥的损失,增进肥效。
S 村农民在施用化肥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过量施用、氮磷钾肥施用配比不科学和区域地区间化肥施用分配不平衡等问题。农民对化肥的施用并不会严格按照科学的用量的来,他们全凭自己的经验对不同品种的化肥配套使用。农民会根据每棵果树当年的产量来进行施肥,而不是根据不同果树大小实际所需的量去施肥。有时农民带去的化肥施不完,他们也不会将剩余的化肥再带回家中,而是把它随手洒在一些果树旁;又或者农民一开始施肥的时候洒得比较多,后面发现带的化肥不太能按量洒完整片地,他们在之后就会减少每棵果树的施肥量;有时他们甚至会因为当年化肥的价格过高而选择放弃施某种化肥。
如韦伯所说,处于“传统主义”下的农民,他们追求的并不是得到最多,而是为了追求得到够用而付出得最少。即他们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只是追求代价的最小化。因此,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时并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的增长,而是为了维持一种安全、稳定的常态。
韦伯认为形式理性具有可计算性,关注可预测性,是关注效率和达到目标的最佳手段。形式理性是将行动安排进一套价值观中,涉及在一定价值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对农药及化肥的选择与施用是农民在经济上理性计算的结果。S 村农民很少采用于保护环境有益的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是因为这样做见效缓慢且生产成本过高。而物美价廉的农药与化肥是经济困难的农民在既要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又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产量情况下的最佳选择。随着农药与化肥在农业生产的全面投入使用,农民对果树使用的农药和化肥量正逐年递增。然而,因其生产的原材料及其工艺等因素以及市场的影响,农药和化肥的价格也逐年攀升,低收入农民不愿购买价格过高的生物农药与生物有机肥。因此,尽管使用化学农药与传统化肥会给环境带来许多的农业污染,但这对农民来说是在经济上理性计算最好的选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并不是随意选择要施用的农药和化肥,而是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了所选择农药和化肥所需的成本自身能不能承担以及使用后的效果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决策是农民经过精密计算,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的经济行为是理性的。
实质理性是指行为人注重行为本身所能代表的价值,即是否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忠诚、荣誉等,甚至不计较手段和后果,而不是看重所选择行为的后果。除了形式理性外,农民的实质理性也促使了其经济行为的产生。其一,这是农民社会责任感的表现。虽然目前只有很少的农民采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物农药以及生物有机肥,但笔者从访谈中发现,大部分农民都有环境保护的意识,他们都表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时候会优先采用对环境污染小的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虽然受经济条件所限选用环保型生产资料的农民很少,但他们环境友好的经济行为兼顾了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也减少了农业污染。其二,这是农民们对生活水平提高的价值追求。提高生活水平不仅是物质追求,更重要的是一种生活满足感。有的农民期望通过采用低廉且见效快的农药和化肥的方式来增加经济收入,以此来提高自家的生活水平;有的农民期望通过使用绿色农药与化肥减少农业污染,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其三,这是农民们社会阶层提高的价值需求。农民努力以最小的付出最大的回报率来进行生产活动,尽可能的增加自家的收入。这样他们就可以让后代接受更好的教育,改变当农民的命运,实现阶层跨越。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不同经济条件的农民家庭所处的需求层次是不同,其意愿和行为选择自然也不一样。由此可见,无论农民选用何种类型的化肥和农药,都是他们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作出的合理生产抉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的经济行为也是理性的。
通过对S 村农民经济行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在生产活动中对农药和化肥的选择是一种有限的理性行为。总的来说,S 村农民的理性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保守性。受资源环境局限,S 村的农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营为主。农民为了保障全家的生计,其决策和行为选择都保持着一种谨慎保守的态度,从不轻易冒风险去寻找新的生活空间和就业机会。第二,综合性。生活在乡土社会的农民,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还受惯例、规矩、传统、习俗等约束,其意愿和行为选择受到了很大影响。在内外环境和现有资源的制约下,农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不同的选择,尽管有些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不合理的,但这是农民理性考量后的最佳选择。因此,这种行为只是一种有限的理性。
农民的经济行为具有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理性和牺牲生态环境保护的非理性。农民对生存环境的认知能力和计算能力有限,面对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信息不完全的自然和市场环境,尽管其经济行为是有意识的理性行为,但这种理性是有限的。S 村农民选用化学农药和化肥的这种经济行为过于追求对效率和功利的“计算”,致使其形式理性越位,导致农民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无法兼顾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在对S 村农民经济行为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经济行为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是错位的,这也说明了当下S 村农民的经济行为是一种有限理性。S 村绝大部分农民采用一种短期内低成本,但长期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方式来增产、增收。
从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角度来看,要实现良好的农业污染防治,就必须实现S 村农民经济行为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统一。农民作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必须加强对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有利于强化农民的友好环境经济行为,对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来说是一个极其有效的途径。当农民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急迫性,就必须有选择性的进行生产生活,减少化学生产资源的使用,选择更为健康有利的绿色环境生产资料。但农民选择会破坏环境的生产资料也是由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相对农民自身而言最好的选择。因此,对农业污染的防治工作仅靠农民自身是无法实现的,还需要政府的资金、政策的扶持,以及社会技术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