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摘要:非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已成为当下畜禽粪污处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东海县的实际情况,对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可行性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非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可行性模式
中图分类号:S851.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21)07-0032-02
非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已经成为当下畜禽粪污整治的重要一环,也是畜禽粪污整治的难点所在。鉴于我国现在还是以非规模养殖模式为主(尤其是生猪),但一些粪污整治措施主要针对大型规模化养殖场,非规模化养猪场往往被忽视,导致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的现状没有彻底改善,非规模化养猪场排污总量巨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不容小视,农村的黑水沟多数都是由于非规模化养殖户乱排乱放造成的。非规模化养猪场由于资金不足,环保意识淡薄等原因成为粪污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笔者以东海县及县内重点乡镇的实际情况为例,对几种可行的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1 当前东海县非规模养猪场在粪污处理及专业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东海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每年生猪饲养量大约在100万头左右,其中非规模化养殖占比接近70%左右(以年出栏200头生猪以下为界定标准),其中规模养猪场的粪污治理基本达标,而非规模化养猪场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治理到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非规模养猪户单纯追求养殖效益和生猪疾病防控,环保意识淡薄
很多非规模养猪场1年出栏只有几十头,甚至有的只养殖1头老母猪,主要是出售仔猪,这部分散养户对粪污治理根本没有重视,生猪行情好时养,不好时圈舍闲置。在粪污治理实践中这种打游击式的养殖模式治理难度是最大的。加之环保部门没有在执法环节加大处罚力度,养猪户思想上单纯追求养殖效益和生猪疾病防控,并不关注养殖带来的环境影响。
1.2 非规模养猪场选址布局不合理
非规模养猪场大多建在农村房前屋后,或者在生活集中区建养猪场,不符合《畜牧法》规定的养殖场规划原则,场所狭小,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客观上不具备条件,最多是在猪圈旁挖个大坑收集粪尿而已。因此造成村庄污水横流,黑臭水沟到处可见,夏天苍蝇蚊子满天飞,臭气熏天,对周边环境产生很大影响,12345热线时常接到这类投诉,造成邻里不和[1]。
1.3 政府部门对非规模化养猪场粪污治理资金投入不够
目前东海县的畜禽粪污治理模式还是以农户自己治理为主,政府没有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非规模经养猪场限于资金不足,很少在粪污处理设施上花钱,致使农技部门人员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和指导技术时相当被动。
1.4 非规模养猪场粪污治理的管理制度不合理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本质是环保问题,应由环保部门牵头管理,而当前大多由农业部门牵头在做,到村一级往往只限于农技部门的技术指导员上门督促,推进力度远远不够,治理进展缓慢。
在管理的职责分工上也不太明确,虽然制度安排上是各部门协同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农业部门在管,到乡镇基层就剩几个兽医防疫员在管,无法达到治理力度。因为很多时候没有环保部门依法处罚推动,养殖户就不会主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1.5 非规模化养猪场缺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不合理
大部分非规模养猪场无粪污处理设施,有的虽然有设施,但处理方法不合理,达不到处理效果。设施缺乏有的是资金问题,但很多养猪户也存在“建样板工程” 的思想,如有的养猪户建的三级沉淀池、化粪池等基本没有投入使用,只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有的建完设施都不知道怎么使用,或者根本达不到处理效果,照样污水横流。
1.6 非规模养猪场治理成效不佳
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东海县近3年来一直进行的畜禽粪污整治工作进行不彻底,取得的成效主要在规模化猪场的治理上,当前突出的问题在非规模化养猪场的粪污治理不达标,尚有很大部分养殖户无粪污处理设施。
2 对策
2.1 政府部门加强统筹管理
明确部门分工与职责,尤其是执法部门要依法管理,将畜禽粪污治理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政府在部署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时,往往由农业部门牵头,其实畜禽粪污治理是一项系统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根本不是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能解决的,这项工作必须由环保部门牵头才合理,环保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环保部门要依法处罚,加大推进整治力度。
2.2 相关部门加强宣传与技术指导
农村养殖户尤其是非规模化养猪户,多少年来都是猪粪尿直接还田使用的,从来没有粪污治理这个观念,要加强对非规模化养猪户生态环保和健康养殖理念的宣传。同时,要加强建设粪污治理设施技术指导。
2.3 明确粪污治理的基本要求
非規模化养猪场必须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三级沉淀池、堆粪场、雨污分离和干湿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沉淀池要建有防渗设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堆粪场要有防雨棚,粪便做到干湿分离,尿液污水能够净化处理,做到污水坚决不外排,不污染周边水源,实现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
2.4 明确粪污治理的基本措施
2.4.1 养殖场选址布局要合理 在农村的养猪场最好远离村庄(1 000 m以外),四周最好挨着农田、树林或荒地等,这样便于因地制宜地利用粪污,合理处理粪污。村镇必须因地制宜地重新规划养殖场地,合理布局,建立新型养猪场[2]。
2.4.2 非规模化养猪场建场时设计要合理 排污管道最好用暗管放在地下,使粪污封闭排放到粪污收集池,这样的好处是能节省地面空间,减少粪尿臭味和苍蝇蚊虫。粪污清理采取干清粪,不要用水冲洗,这样既减少了污水量,又节省用水,一举多得。
2.4.3 养猪场必须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 诸如三级沉淀池、干粪堆集场、雨污分离设施等。
3 几种可行性模式的分析与探讨
对于非规模化养猪场来说,粪污处理模式要因地制宜,采取合理的、经济实用的办法,和大型养殖场的模式是不一样的。根据东海县及部分乡镇的经验,适合东海县非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3.1 种养结合模式
养猪场粪污经收集,干湿分离后,把粪便堆集腐熟可下田使用,只要养猪场的养殖数量和农田面积匹配,这是一种最经济实用的方法。
3.2 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具体办法是,小散养猪场建立糞污收集池,粪尿由粪污处理专用车转运到专门的粪污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这个模式省去了非规模化养猪场建设处理设施,节省了资金,有利于非规模化养猪场的生存。
3.3 沼气池处理模式
这是一种清洁处理和利用粪污的模式,对于场所适宜的养猪场可使用此模式,沼气池不但能处理粪污还能产生清洁能源,可提供照明和取暖等生活用途,沼渣和沼液可用于农田,对农村非规模化养猪场是相当实用的,应大力推广利用这种模式。
3.4 生态循环养殖模式
主要有猪-沼-鱼、猪-沼-果树(蔬菜等),这也是生态一体化模式,在农村应大力推广使用。从长远看,这也是最适合农村的一种模式,它经济适用、成本低,可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3.5 工厂化处理模式
即把粪便经过一系列处理加工成为有机肥,这种模式适合在养殖集中区即养殖量较大的地区实行,现在一些大型养殖集团也在进行这方面的试点。
3.6 推广发酵床养殖模式
目前这种模式在东海县境内还只限于温氏公司的一部分养猪户使用,推广范围有限,主要是此技术前期投入大、技术不易把握、推广难度较大[3]。这种模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发酵床养殖,一种是异位发酵床养殖,目前据实践来看还是以发酵床养殖效果较好,异位发酵床需要较大的投入,增加了劳动量,经济效益不佳。
4 小结
(1)在村庄内养殖从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是不现实的,即使建立粪污处理实施,也不能消除对周围群众的生活影响。政府必须依法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治理,否则不可能达到长远的治理效果。
(2)非规模化养猪场粪便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必须按照因地制宜的办法,逐步向标准化看齐。
(3)几种可行性利用模式必须结合养殖户的自身条件合理选用。其中种养结合模式对非规模化养猪场尤其适用,这种模式也将在农村长期使用。生态养殖循环利用模式也是适应国家生态环保建设要求的一种科学模式,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生态农庄将不断出现,在农庄搞生态循环种植养殖是一条必由之路,它是发展生态有机食品的基础,可逐步推广。发酵床降解模式中的异位发酵床模式,可实现将多个非规模化养猪场的粪污集中处理,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节省成本。东海县如果把全县养殖粪便集中收集起来,可以建一个小型有机肥厂,供应当地蔬菜大棚使用,可达到自产自销,这是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途径。
参考文献:
[1] 吴振江,畜牧养殖过程中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山东畜牧兽医,2018,39(2):53-54.
[2] 魏海峰,王 勇,亓宝华,等,浅谈莱芜市小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现状及治理对策[J].山东畜牧兽医,2018,39(2):57-58.
[3] 何孔旺,肖 琦,陈昌海,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与非洲猪瘟防控[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