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江
【关键词】社会财富 分配体系 协调联动 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共同富裕体现了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情况,其实现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物质前提:社会生产力持续提高,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持续增加;二是重要路径:持续缩小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距,加大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政策调节力度,合理分配物質财富。如果说“富裕”强调的是把财富的蛋糕做大,那么“共同”更侧重于把蛋糕分好。分好“财富”这块大蛋糕,本质上是分配体系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通过社会分配体系的变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马克思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中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共产主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尚未达到高度发达的状态,消费资料的分配实行的是相等劳动量之间的交换,但由于个人劳动的差异性,必然存在着收入分配的差距。只有到了第二阶段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如果说生产力的充分发展、财富的充分涌流是共同富裕实现的必要条件,那么财富创造之后的分配问题就是在那以后亟须解决的问题。从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分配方式不断走向更加公平正义的过程。马克思认为,只有不断完善分配方式,形成公正和谐的分配制度,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富裕,人类的解放才具备了现实的物质根基。
以公正合理的分配体系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大课题。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邓小平同志提出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同时富裕和同步富裕,而是有先后快慢差别的共同富裕。而共同富裕的实现,关键在于分配正义的确立,在于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这是发展起来以后必须面对的大问题。“怎样共同富裕,富裕起来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只有处理好分配这个“大问题”,才能够使社会主义摆脱贫穷,最终走向共同富裕。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倡多劳多得,极大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国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分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基本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分配方式向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通过不断深化社会分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推进我国收入分配向更加公平方向发展,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固的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仍然存在收入差距大、分配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经济活力,导致经济运行的有效需求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步入高质量转型期,必须紧紧围绕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正视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分配调节机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全面推进共同富裕。
第三次分配制度的确立是根据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所作出的顶层设计。初次分配以市场为主导,主要依据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有助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再分配以政府为主导,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之上政府通过征收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再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在各收入主体之间以现金或实物对收入进行再次分配,强调普惠、公平原则,具有国家权力的强制特征。第三次分配则主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自愿捐赠、资助、义工等慈善、公益方式对其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第三次分配是以人的意愿为主导,以道德力量、社会责任为推动力的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高收入人群体量的增加,第三次分配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其一,第三次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局限性的有效补充。一方面,市场不是万能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等主要收入差距都与市场内在的局限性紧密相关,而市场本身的局限性又决定了初次分配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再分配虽然能够有效解决有碍普惠、公平的一些问题,但政府的财力和精力限制使之很难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尤其是面对一些突发性、紧急性情况时,再分配有时难以做出迅速、及时、有效的反应。而第三次分配既能够有效克服市场机制的弊端,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并兼顾效率、公平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改善现有的收入结构和财富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