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继超
在禁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同时,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及“矿场”的封堵在全国多个省份逐渐展开。
又一省份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行动。
据网信河北消息,河北省网信办日前联合河北省有关部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整治。河北省是继新疆、内蒙古、青海、云南、四川、安徽之后,第七个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省份。
记者了解到,北京金融监管部门此前清理整顿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企业,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火币”“币安”“okex”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微博账户被封禁,相关关键词在6月初也被百度、微博封禁。受访专家表示,国内对于虚拟货币已经进入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全面监管的阶段。
日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门,针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巨大,与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道而驰。其兑换、交易对我国金融秩序干扰性强,金融风险隐患大,且多与黑灰产相关;其泛滥、蔓延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威胁国家安全。
整治行动要求:9月30日前,河北省内有关机构要认真核查、检视在用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安全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利用系统算力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挖石广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
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必须与学科建设相匹配,并在满足科研、教学条件下尽量缩减系统建设规模。系统建设前须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网信部门备案。市级网信部门将备案信息及时提交省网信办。未经备案,不得开展相关系统建设。已经建成系统的,于9月30日前完成备案。
整治行动提出,各级网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舆情、举报信息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处置。从10月份起,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监测、处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发现利用信息系统算力进行非法挖矿的行为,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涉事信息系统整改完成前,停止互联网接入;进行违法交易的,严格依法论处。
今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提示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5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提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之后,新疆、内蒙古、青海、云南、四川、安徽相继出台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
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清理整顿。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同时,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文件显示,对于虚拟货币“挖矿”,在川相关电力企业需要在6月20日前完成甄别清理关停工作。
此外,云南省云南能源局表示,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依托发电企业、未经许可私搭私接用电、逃废国家输配电费、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中止供电;严肃查处发电企业未经许可,利用所发电量私自向比特币挖矿企业供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关停整改。
有虚拟币矿工告诉记者,新疆虚拟币矿场也在今年6月份关闭。
实际上,国内对于虚拟货币已经进入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全面监管的阶段。
今年7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怀柔区政府相关部门,对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北京取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顿,并郑重警告:辖内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不久前,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被约谈的工行、农行、建行、邮储、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纷纷发布声明,禁止使用机构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
在禁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之前,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及“矿场”的封堵也已展开。继微博账户被封禁之后,虚拟货币交易所“火币”“币安”“okex”等关键词在6月初被百度、微博封禁。
知情人士曾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监管层面对虚拟币交易所没有合法性认定,“其实就是不允许这种不正规的交易,之前也一直在整治,但是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通过交易所参与虚拟币的交易,其中蕴藏着洗钱等风险,彻底的封禁、断开交易链接是整治的一部分”。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峥对记者表示,国内对于虚拟货币已经进入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全面监管的阶段。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的风险的通知》和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初步构建了对于“虚拟货币”“代币”的监管框架,今年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显将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上升到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层面。
北京中银律所高级合伙人、中银区块链与数字货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晓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看,监管层重申了虚拟货币仍为“虚拟商品”,堅决排斥其货币属性;从金融机构监管层面看,坚决禁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活动及相关服务;从消费者层面看,倡导消费者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并在相关政策中要求“打击比特币的交易行为”。
摘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