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工程,积极推进“碳達峰”“碳中和”,促进减污降碳,着力打造零碳取暖示范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
坚持党建统领,激发党建活力。阜新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党建+环保”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筑牢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政治自觉。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党组会6次研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谋划安排部署,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成立了阜新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环保,抓好党建促环保”要求,将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切实做到党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积极向上争取,成功申报项目。今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阜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最终成为辽宁省唯一入选国家财政支持的清洁取暖城市。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计划在3年内,为全市28万散煤用户安装“光热+”清洁取暖设备,实现对散煤的有效管控。项目的实施可为阜新市替代散煤145万吨,减少碳排放260万吨,创造能耗指标约62万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据估算,项目建成后,可为阜新市创造地区生产总值45亿元,财政收入10亿元,同时带动设备制造企业年创产值20亿元以上、风光发电210万千瓦以上,为实现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压实各级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为确保项目在阜新落实、落地,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7名副市级领导担任7个工作专班班长的阜新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协调各项工作落实。印发了《阜新市清洁取暖城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任务和责任,压实各县区清洁取暖任务指标。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评比等制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的方法,每月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评比,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工作中,阜新市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了“一区、四镇、四村”为试点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目前,彰武县新建热源厂项目进展顺利,全市24个乡镇镇区集中热源建设已进行集中供热改造,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90.961万平方米,其中老旧小区改造89.6万平方米,农村改造1.36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