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促进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2021-10-23 18:56梁季
人民论坛 2021年28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分配税收

梁季

【关键词】共同富裕 三次分配 税收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其中,支持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税收力量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为推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税收在三次分配中的功能定位

税收参与三次分配全过程,是影响三次分配关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进共同富裕离不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税收参与了三次分配全过程,是影响三次分配关系的基础性制度,但其功能定位在三次分配中有所不同。

一是在初次分配中,税收以生产税净额的形式参与分配,体现了政府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身份。初次分配是指因参与生产过程或因拥有生产活动所需要资产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在机构单位之间进行的分配,机构单位主要包括非金融公司部门、金融公司部门、一般政府部门、为住户服务的非盈利机构和住户部门。

机构单位按照各自拥有的生产要素类型、多寡以及质量进行分配,形成各机构单位的原始收入,要素收入形式包括雇员报酬、财产收入、生产税和进口税、生产和进口补贴、营业盈余、混合收入等。生产和进口税是一般政府部门的收入,生产和进口补贴是一般政府部门的支出,二者之差称为“生产税净额”,形成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收入中获取的净收入。其中,生产税包括产品税和其他生产税。生产税的重要标志是“其应该发生在生产者营业利润之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附加于产品价格之上,通过生产产品的出售转嫁给购买者”。其中,产品税是基于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生产、销售、转移、出租或交付使用而发生的税收。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以下简称“SNA(2008)”)的规定,产品税具体包括增值类税、进口税和进口关税(但不包括进口增值税)、出口税以及其他产品税(如一般销售税或流转税、消费税、特定服务税、金融和资本交易税、财政专营利润等)。其他生产税是针对生产过程中拥有或使用土地、建筑、其他资产以及劳动力雇佣等发生的税收。按照SNA(2008)的规定,其他生产税具体包括工薪劳力税、土地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定期税、营业/执业执照税以及固定资产使用或其他活动税、污染税以及跨国交易税等。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初次分配中,政府部门与其他机构部门以同等的身份参与分配,收入获取形式表现为生产税净额,体现了政府与其他机构部门的平等交易地位,生产税多寡反映了政府拥有管理要素的价格。

二是在再分配中,税收以转移税形式参与分配,体现了政府管理者身份。再分配是指初次分配创造的收入通过经常转移的方式在机构单位之间进行的分配。所谓经常转移,是指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但不向后者索取任何货物、服务或资产作为回报,并且交易的一方或双方无需获得或处置资产。经常转移具体形式表现为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社会缴款、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经常转移。而与初次分配中“生产税(Produce Tax)”相呼应,再分配中涉及的税收被统称为“转移税(Transfer Tax)”,转移税净额形成再分配中政府部门的收入净额。

从中可以看出,在再分配过程中,政府部门以分配主体身份参与分配,以财政收支为分配工具,税收是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工具之一,通过征收转移税净额(所得税和财产税),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中的积极作用,体现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治地位。

三是在第三次分配中,税收主要以税式支出形式参与分配,体现了政府对公益事业发展的导向。第三次分配是指收入和财富通过捐赠等方式在机构单位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分配。相较于再分配而言,第三次分配不但具有转移特点,也具有自愿性和小范围性的特点。税收参与第三次分配的形式主要表现为税式支出,即税收优惠,以税收优惠形式引導和激励社会资源流向第三次分配领域,具体表现为给予捐赠者各类税收优惠,对公益慈善机构的捐赠收入免征各类税收,对公益项目受益者获取的收入和财富给予税收优惠等。

从分配层次来看,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包括三个层次,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其中,初次分配是基础,是对当年新创造价值(收入流量)的分配,既决定了当年可分配收入的规模,也奠定了一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既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分配关系的基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微观主体之间分配差距。再分配主要是对当年新创造价值的分配,但也会涉及到财富存量的分配,通常是对初次分配格局的优化改善,促进分配格局更加公平合理,是一种调整性分配。第三次分配既涉及到当年收入流量的分配,也涉及财富存量的分配,是一种改善性分配,在三次分配中发挥着补充性作用。总之,在三次分配中,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优化改善,第三次分配是补充。初次分配强调效率,重在做大蛋糕,再分配强调公平,重在切好蛋糕,第三次分配强调补充作用,重在分配结构局部的边际改善。

税收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经济工具,但不同层次分配涉及的税种不同,背后的理论支撑、政府参与身份和定位不同,相应税收在其中的功能作用也有所不同。

一是税收在三次分配中发挥功能,需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善治社会共同作用。初次分配是要素性分配或交换性分配,是依据各要素对生产的贡献所进行的分配,是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市场分配,即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进而将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领域。初次分配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效率最大化,从而需要确保市场有效。再分配是转移性分配,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再次进行分配,其分配机制为政府制定的各种规则,主要体现为财政收支制度,保持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维持社会公平。政府为政策制定者,从而需要有为政府。第三次分配仍然体现为转移性分配,是按照一定群体(个人)的自愿意愿进行分配,其分配机制为社会治理,以对再分配形成的分配结构进行补充性改善。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为社会组织机构,从而需要善治社会。

猜你喜欢
优惠政策分配税收
Crying Foul
遗产的分配
税收(二)
税收(四)
税收(三)
阅读理解Ⅳ
我会好好地分配时间
上半年个税同比增长150.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