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完成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2021年8月5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根源,尽快纠偏整改。会议强调,各地要聚焦任务目标,准确把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重点,认真整改审计署指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及时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准确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压实、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能力建设、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