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1-10-22 01:31通辽市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通辽市民营企业经济

◇ 文/通辽市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 康 君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科技创新、稳定就业、增加税收、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鲜明立场、“三个没有变”的郑重宣誓,并进一步就民营经济地位、使命和责任赋予了“四个重要”的新内涵,明确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近年来,通辽市牢固树立大抓民营经济的鲜明导向,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通过出台减免租金税费、降低电价和融资成本、发放消费券、优化政府服务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有效提振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全市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7.04万户,同比增长28.00%,民营经济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98.24%。上半年全市GDP完成521.86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贡献率超过65.00%;1-8月份,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完成税收80.39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的92.52%;1-9月份,城镇从业人员总数达49.77万人,其中非公经济就业29.07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58.41%;城镇新增就业11521人,其中非公经济新增就业10386人,占城镇新增就业总数的90.15%。通辽市新增(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14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4家;全市新增纳入科技部科技型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4家。

数据显示,通辽市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增加财政税收的活水源、吸纳劳动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经营机制的先行者。

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第一,强化政策扶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碧水蓝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红利、精准助企政策红利转化为市场活力优势、企业发展优势,凝聚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营造了“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的服务理念。成立市级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每年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服务强”来助推企业的“实力强”。二是优化政策体系,营造“务实管用、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先后出台了《通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通辽市推进非公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三是持续深入改革,营造了“优质高效、快捷贴心”的政务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两轮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市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通辽市营商环境在全区综合排名从2018年的第12位升至2019年的第5位。四是聚焦维护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安心放心”的法治环境。在强化法治宣传、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的同时,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开展“法律巡诊义诊”服务,深入民营企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咨询问答等方式,了解民营企业涉法需求情况,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修复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五是畅通沟通渠道,着力构建“亲清明朗、亲清和合”的政商关系。细化交往规范、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通辽市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开展亲清文化培育,为公职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明晰交往事项划出交往尺度,让政商交往“明白化”。

第二,优化企业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破除“中梗阻”。从推进政策落实、改善政务服务、搭建融资平台等方面入手,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打造“服务高地”。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整合政务服务中心和非公经济服务中心职能,发挥“双轮驱动”作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二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全力打造“政策洼地”。各地围绕《通辽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各类经济发展政策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措施实、力度大。大力营造政策激励、大众创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银企合作”,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有效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切实增强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第三,深化配套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一泓春水”。积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出台《通辽市推动非公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20家企业争取到20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和各类涉企收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地,培育新兴产业集群。2019年度安排3455万元用于兑现奖补政策,减税降费总计达17.9亿元。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延链补链,推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2019年发放“助保金贷款”2.51亿元,争取自治区“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1000万元、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281万元。围绕12项营商环境指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到92.4%,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三、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营商环境亟待优化。在授权放权改革方面,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还不彻底,存在审批职能不集中、对窗口授权不够的问题。在压缩审批流程方面,个别事项未按有关要求落实到位;有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审批事项多、手续繁杂、周期较长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方面,存在主动意识不强、监管缺位等问题。

第二,融资难、筹资贵问题依然突出。金融机构产品单一,存在重担保、轻监管甚至慎贷、抽贷现象。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少、规模小,民营企业抵押物不足。各商业银行相关规定差异较大,金融创新产品滞后,无抵续贷、循环贷开展较少。多数金融机构没有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融资门槛较高。

第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造的能力较弱。部分企业主存在“小富即安”思想,缺乏把企业做强做大的雄心壮志。企业管理家族化现象比较普遍,经营方向不清,防范市场风险意识不强。企业人才短缺,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更是缺乏。

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当前,民营经济在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通辽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压降成本,想方设法为企业减轻负担。对于税费负担成本,坚持“能减则减”“应减尽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快落实、真落实、全落实,实施收费清单管理,既确保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外无收费,又推动涉企收费只减不增、能减则减。对于生产要素成本,坚持“尽力而为”“实质缓解”。用地方面,推行多种方式灵活保障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和优质项目用地,加强用地计划与产业发展、投资计划的衔接联动,解决好土地闲置与土地超供、土地缺口与土地浪费并存的问题。用电方面,向上争取消除区域电价差别,实行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用工方面,大力开展行业招聘、专场招聘,动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第二,畅通沟通渠道,想方设法为企业保驾护航。一是把政商关系营造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要求,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的前提下,坦荡同企业接触、真诚同企业家交往,主动到企业中调研,和企业家交朋友,尤其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正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对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界、“清”而有为。二是把沟通渠道畅通好。运用“政企e通”“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完善、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互动机制、企业家座谈会机制、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涉企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三是把监管服务统筹好。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义务”的意识,把精力更多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放在强化对企业服务上,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微腐败行为,绝不姑息。做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凡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从根本上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真正做到只服务、不干预,只帮忙、不添乱。四是把社会舆论引导好。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广泛宣传民营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尊重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风尚,真正让民营企业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

第三,纾解融资难题,想方设法为企业助力加油。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加快解决融资障碍,全力打通融资通道,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一是充分发挥基金等补位作用,着力帮助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再续贷”和“再纾困”。针对当前银行贷款投放失灵或不足、对民营企业融资影响较大的“续贷”“纾困”“防范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类基金补充、补位的作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引作用,着力构建金融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探索“政银企保担”新合作模式,开发“产业链联合授信”“轻抵押、重监管”等理念的更符合当下形势的信贷金融产品。三是充分发挥“助保贷”“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的撬动作用,着力形成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放大器”和“保险阀”。

第四,加强政策引导,想方设法为企业转型助力。一是主动融入国内外“双循环”和大市场,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通辽”、培育五大产业集群等战略任务,加强政策供给,引导民营经济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生物科技、有机绿色农畜产品等新兴产业和文化旅游、电商物流、养老保健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二是要遴选一批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政策服务、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强化对小微企业上规模、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的服务支持,比照发达地区的相关做法,对转型升级后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最大限度税费减免。三是对中小微企业购买人才培训、技术工艺创新、管理咨询等服务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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