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柄丞 孔德育 彭关灵 邓月飞
(中国昆明 650224 云南省地震局)
广义范畴的涉震舆情包含正面舆情和负面舆情两方面内容,狭义范畴的涉震舆情仅包括负面舆情(闫远芳等,2018),本文即针对负面舆情事件进行分析。负面舆情事件不仅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还有可能损坏政府形象,影响公信力。对负面舆情事件的引导是地震处置的重要环节,对地震谣言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才能防止舆论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在少震弱震地区,公众缺乏对地震的认知,为涉震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土壤(韩勇,2019)。从多震地区震后民众关注的焦点来看,地震谣言、地震预警、地震形势等话题容易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但大部分民众对地震预报、预测与预警仍然难以区分(孔德育等,2019)。本文对常见的涉震舆情进行举例识别,指出舆情应对中存在的问题和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政府机构、地震部门和广大民众快速识别地震谣言、做好舆情应对提供参考。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网络时代,地震类舆情趋于多元化、复杂化,通过收集全网地震类舆情,整理并归纳常见舆情事件。
预报预测类舆情事件是常见地震谣言,也是易引起震后恐慌的典型涉震舆情事件。此类地震谣言事件一旦产生便迅速发酵,成为广大网民与各社交媒体的关注焦点。地震预测与地震预报存在区别又有联系,地震预测是对某一地区地震活动的未来状态,包括未来地震的发生地点、时间和震级范围进行估计和推测,是科学的研究行为;地震预报是对未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是政府行政行为。地震预测是地震预报的基础(中国地震局,2017),但总体来说,地震预报与地震预测都是对地震三要素的预测预报,故此类谣言事件归纳为地震预报预测类舆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评审结果。
“四川手机报:今日20 时55 分,宜宾长文县发生5.8 级地震,震源深度12 千米,预计6 月18 日凌晨3 时12 分将会有更大地震发生,预计地震级别为7.6 级,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及通知身边朋友”(四川手机报,2019)。此为2019 年6 月17 日22 时55 分四川宜宾市长宁县6.0 级地震发生后,引起广泛热议的一则有关四川手机报发布的地震预报消息的网络谣言。笔者收到微信好友的求证消息,确认为谣言,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1)信息发布及传递渠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震预报意见必须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布。“四川手机报”不是省级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地震预报意见。四川手机报后声明未发布该消息。
(2)文本内容存在明显错误。规定用地震三要素,即发震的时间、地点以及震级大小来描述某地地震。观察发现,该消息描述四川长宁地震的发震时间、地点及震级大小、震源深度等关键信息是错误的,实际信息是:2019 年6 月17 日22 时55 分,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发生6.0 级地震,震源深度16 km。该信息显然是谣言。
此外,常见李四光预测山西、湖北、江西、安徽地震等地震预报预测类舆情事件,通常只是时间地点的修改。对于冠以“中国地震局”等权威部门之名的舆情事件,中国地震台网速报官方微博及各地有关官方网站多次予以辟谣。针对以上谣言,应有以下认知:微信传言不靠谱,与是否发生地震无关联。至于网传“李四光先生关于4 大地震的预测,前3次都验证了...”,经查证,李四光本人未预测过4 大地震,只是网友杜撰,系谣传。
浮夸地震灾情是震后容易引起关注的事件,对地震灾情的不实传播不仅给地震救援等相关部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救援效率,还给受灾民众带来恐慌。浮夸灾情类型主要分2 种:①震后对灾区建筑物、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夸张的不实宣传,借用其他地区网传图片来大肆传播制造恐慌气氛;②利用小地震来制造话题,使用“发生地震”等敏感字眼吸引关注,以达到宣传的目的。
2019 年6 月17 日四川宜宾长宁发生6.0 级地震后,网传某大楼严重倾斜,后经查实,为台湾花莲地震图片,而网传某大楼严重倾斜照片在2017 年8 月8 日四川九寨沟地震中也出现过。所以,地震发生后网传某地大楼严重倾斜等灾情图片要谨慎辨别,切勿传谣,给相关地震应急处置带来困扰和麻烦,谣传者也将受到相关法律制裁。民众可选择查看新华网、央视网等信源可靠的权威媒体对灾情的报道。
据云南省地震台网测定,2019 年6 月13 日23 时27 分在云南省玉溪市发生0.9 级地震,震源深度5 km。此真实地震消息却引来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原因是有位网友在2019 年6月14 日7 时52 分发起了“#玉溪地震#这些地震防灾减灾知识,你知道吗?”的话题,并配上系列防震避震的知识插图,引起网友热议,使得“玉溪地震”的话题在短短2 h 内,在微博讨论2 651 次,阅读2 663.7 万次,当日微博热搜榜热度排行25 位。
此网友采用“玉溪地震”的话题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对于如此小的地震采用夸张宣传方式,使得民众误以为小地震造成大影响,而产生焦虑心理。多数网友表示:“真没必要这样炒,莫名其妙上热搜,请不要引起恐慌 ”“不要乱弄这种标题好吗,会让人很担心,如果有状况麻烦及时播报,没有的话麻烦不要乱蹭热度,讲解地震警情可以直接用#地震知识#啊!”。可见,多数网友对此科普宣传方式表示反感,广大民众应理性面对此类涉震舆情,避免因标题热度而产生好奇心,将事件进行扩大化传播。
“乌龙”类地震舆情造成的舆论影响相当严重,媒体与涉事部门的公信力均会受到影响。产出机构应在消息发出前反复核实确认,避免因操作失误发出信息误导民众;媒体应讲求实效性,对消息来源及真实性务必严格审核、查实,避免发布不实消息。
如:媒体报道“2016 年1 月4 日14 时30 分江西九江浔阳区附近发生6.9 级地震!”。该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是,江西九江民众及当地政府均反映无震感及异常情况。随后,中国地震速报台网发表申明:“网传今日14 时30 分江西发生6.9 级地震为不实消息,中国地震台网亦未发布相关内容”。江西省地震局迅速辟谣:“九江市浔阳区6.9 级地震”为假消息,将与爆出地震假消息媒体交涉。紧接着,央视新闻、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各大权威媒体纷纷转发江西九江发生6.9 级地震系谣言的微博。
最后,散播谣言的微博源头媒体“澎湃新闻”做了致歉,称:“此前澎湃客户端今日推送新闻称,江西九江浔阳区发生6.9 级地震。此信息为地震台网自动后台录入信息,后经编辑人工核实,此信息不实,向各位用户致歉”(信息日报,2016)。
此外,媒体报道2018 年4 月19 日在新疆和云南发生6.6 级地震。两地同时发生地震的消息迅速在各大媒体间转载,且在短短几分钟内相关内容均被删除,该行为引起广大民众困惑。经调查,此条消息系中国地震局模拟新疆与云南发生地震后相关地震应急处置演练信息,不慎流出所致“乌龙事件”。中国地震局及时在官方网站予以解释说明,并对“4·19”地震演练“乌龙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中国地震局,2018)。
涉震舆情属突发类舆情敏感事件,应以实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原则进行处置。从涉震舆情出现到发声辟谣,地震部门应对过程中有诸多困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相应舆情监控平台及有关监控人员培训机制。目前,大部分省地震局缺乏相应舆情监控平台,在地震发生前后,一般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APP,以人工搜索方式检索相关涉震舆情,与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严重不匹配,耗时、费力且检索范围狭小,影响舆情处置效率。另外,舆情收集由兼职人员进行,如何快速发现、反映到应对舆情,缺乏专业培训。
(2)缺乏完整的舆情应对方案,舆情处置反应滞后。涉震舆情发生后,无相应应对方案,不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处置方式拿捏不准,层层上报延误辟谣时机,致使涉震舆情快速传播发酵,错过应对舆情的黄金时间。面对复杂多变的涉震舆情,怎么做,做什么,微博、微信辟谣,亦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缺乏应对机制,无完整应对、应急方案。
(3)缺乏联防联控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地震发生后,地震相关部门与各大媒体在资源共享上未达成共识,地震部门对涉震舆情事件后知后觉,信息未得到及时共享,难以形成合力,单靠某个部门或单位独立应对,导致涉震舆情处置困难。
全国各地震系统、相关部门大力推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社会公众对地震知识的认知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在地震发生前后,地震预报预测类、浮夸灾情类、“乌龙”类地震舆情谣传依旧屡见不鲜且传播迅速,严重影响了地震相关部门的工作。地震舆情处置是地震应急的一部分,能直接反映地震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需要掌握常见地震舆情事件类型,第一时间发现并整理,形成舆情反映等,告知主要领导,以便对舆情事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
建立舆情监控平台是信息时代加强舆情监控的必要手段。借助强大的舆情监测系统平台,设定关键字进行匹配,通过人工干预实现系统自动监测,并实时提供网络舆情监测信息,实现地震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崔满丰等,2018)。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在舆情发生后按照制定流程及时发声辟谣,节约汇报时间,抢占舆论黄金期,积极快速引导舆论走向。
地震发生后急需各相关部门与新闻媒体之间协作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差异导致民众猜疑。加强监控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监测质量与效率,完善快速应对方案,为舆情应对把好第一关。
地震相关部门应结合涉震舆情类型,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应对。
(1)对于预报预测类地震舆情,追查谣传源头,及时发声辟谣。地震发生后,在震中敏感区域应重点防范预报预测类地震舆情,要做到:①追查谣传源头。谣传者多使用地震部门或相关权威机构的名头发布消息,相关部门应立即追查源头,并对不实消息予以辟谣;②及时辟谣,合理解释,引导舆论,稳定民心。地震相关部门对事件及时进行辟谣宣传,如通过中国地震台网速报发布实时信息,涉震地区省地震局或当地权威媒体及时转发,并对民众关心关切的余震发生等问题做出表态,给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及时发声引导舆论走向,稳定民心;③造谣、传谣属非法,信息公示起威慑。任意散布谣言、造谣属于犯罪行为,警方要及时公示对谣言散布者的抓捕信息,起到威慑作用,并进行相关教育工作,杜绝谣言再次发生;④加强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辨识能力。结合此类舆情多惯用“预报中心”“李四光预测”等名号的特点,在日常防震减灾宣传中,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使用实例解释说明,增强民众的辨识能力。
(2)对于浮夸灾情型地震舆情,公布灾情查询方式,统一社会发布口径。对于此类地震舆情,应做到:①浮夸灾情要辟谣,查询方式要公布。相关地震部门应第一时间对有关地震灾情的谣传消息予以辟谣公布,告知民众查询或了解最新地震灾情的正确渠道,即可电话咨询当地政府或关注相关权威机构网站,如当地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或地震局相关网站等;②统一社会口径,独家发布灾情信息。在地震发生后,选择一家权威机构发布灾情信息,并在转发过程中注明消息来源及截至时间。统一社会发布口径,便于政府部门整合救援资源,部署救援工作。避免多家机构媒体对地震灾情的随意传播,误导救援力量的安排,给相关应急处置带来麻烦。
(3)对于“乌龙”类地震舆情,及时删除并予以解释,积极报备。“乌龙”类地震舆情一旦发生,应做到:①及时告知相关媒体,删除不实报道并致歉。迅即告知相关涉事媒体所报道内容属谣传,应及时删除并在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上对所报道不实内容予以解释,并附相关致歉说明;②地震演练要保密,杜绝泄密引恐慌。进行地震演练的相关单位,提前向有关地震部门或直管单位,以机密或秘密的形式进行报备,演练前要严格进行相关保密工作安排,防止演练消息流出而带来恐慌;③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新闻报道媒体应在保证新闻时效性的同时,严格把控真实性、准确性,切勿因抢占报道先机而忽视对审核环节的把关,务必确保新闻报道真实有效。为此,加强对新闻记者、信息发布者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与业务素质。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网民对涉震舆情事件的关注度较高但辨识度较低,关注点的改变使得涉震舆情事件可能变得复杂而多元化,但总体是在常见涉震舆情类型上进行演化的。民众对涉震舆情的识别度可以看作是我国科普宣传工作成效的直接反映。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常见涉震舆情的科普宣传,增强公众对涉震谣传事件的识别能力,形成广大民众与地震相关部门联合应对涉震舆情的良好效应,从而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