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珑
部编版教材《语文》四年级上册中,收录了唐代诗人王翰的《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书中对“欲饮琵琶马上催”一句做了注释:“正要举杯痛饮,却听到马上弹起琵琶的声音,在催人出发了。”按照这种说法,骑在马上弹琵琶就犹如急急地吹响集结号,为的是催促将士们出发。然而,这里的“催”真的指“催人出发”吗?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催”的本义就是催促,从古至今很多人在理解“欲饮琵琶马上催”时都做此解。如清代王尧衢《古唐诗合解》中就说:“‘欲饮’又一顿,言主将尚未饮,而将士环立以待起身。‘琵琶马上催’,将士不敢催促主将,只将琵琶在马上撩拨,以代将士之催……”用弹琵琶代替口头催促,似乎还挺文艺。但这种解释显然脱离了时代背景,细想之下也于理不合。
王翰善写边塞生活,为人任侠使酒,恃才不羁。这首《凉州词》以“葡萄美酒夜光杯”开始,描绘了一派热闹的酒宴场景,后两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写了饮酒后的豪放姿态。再来看第二句,“欲饮”,酒还没喝上呢!如果真是有人骑在马上用琵琶声催着出征,那就必须就此停杯了,哪还有后面的“醉卧沙场”之说?《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上就提出过质疑 “这里的‘催’字,有人说是催出发,和下文似乎难以贯通”。“难以贯通”正是“催人出发”之说最大的硬伤,了解琵琶的人断不会认为它有此功用。
琵琶,本作“枇杷”,据汉代刘熙《释名·释琵琶》中的说法,该乐器“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琵琶演奏在唐代发展到了一个高峰,是当时最盛行的乐器之一,各种宴会都少不了它。而且琵琶最初就是在马上演奏的,边塞地区的军中,骑在马上弹琵琶实属平常之举。唐诗中涉及琵琶的诗不少,如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的“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同样是边塞诗写军中场景,琵琶显然是酒宴上弹来助兴的,丝毫不见“催促”之用。既然“琵琶”本是塞外酒宴上寻常的助兴乐器,那“催”在这里似可作“弹奏”解。《唐诗三百首》(中华书局2009年7月出版)在对这首诗的解析中就写道:“据刘熙《释名·释琵琶》说,琵琶是马上弹奏的乐器。催:弹奏。”如此一來,诗的意思就好理解了:葡萄美酒盛满了夜光玉杯,举杯欲饮时又闻乐声响起,那是马上有人在弹奏琵琶助兴。于是将军对左右感慨,我要是醉倒在战场上也请不要嘲笑,出征后生死难料,此时如何不饮?
其实,“催”作催促解释未必不能说通,但应正确理解“催”的是什么。明代唐汝询所著《唐诗解》中这样解释该诗:“此为戍客豪饮之词。言注美酒于玉杯之中,既将饮矣,而适有琵琶以侑觞(yòu shāng,劝人饮酒),可不称快乎!于是语其同侪者曰:君无笑我之狂,观古来战士,生还者几人,而可不饮乎?”这里的“催”固然是催促,但不是“催人出发”,而是“催人饮酒”。
同样是催促,从“催人出发”改成“催人饮酒”,不但能契合诗中场景,而且更能体现诗人洒脱不羁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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