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瑜
全民健身,健康陕西。滑行车“小骑士”为环秦岭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领骑十四运会组委会群众体育部供图
新修订出台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推动全民健身、建设体育强国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进行了修订。
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出台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和说明。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将为我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
《条例》共七章六十六条,从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特殊群体健身、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规范。特别是结合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安全、赛事评选、特殊群体健身,以及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作出专门规定,充分保障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条例》对全民健身运动会、发展民间民俗运动项目、开展赛事评选作出具体规定,固化陕西经验。特别是针对今年甘肃白银山地马拉松安全事件,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应当履行安全管控义务,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供物资、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赛事活动安全。对公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行为规范作出规定,明确公民应当遵守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不得破坏场地、器材和环境,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应当合理选择时间和场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
《条例》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对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用地、建设内容和标准作出规定,明确了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单位内部体育设施的建设、配置和管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安全、合法使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河湖沿岸、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公共空间,因地制宜配置公共体育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收费、开放原则、开放时间作出具体规定。鼓励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
商洛丹江体育公园十四运会组委会群众体育部供图
《条例》对未成年人校内外健身活动、老年人健身指导和赛事活动、残健融合等作了规定。同时,要求在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时,要兼顾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健身需求,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数量、分布以及健身习惯等因素,均衡配置满足其健身需求的场地设施。
《条例》规定要全面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将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和健康建设指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推行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作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条例》还对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指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马拉松赛郑飞 摄
炫酷车技十四运会组委会群众体育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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