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轶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 100045)
欧盟于2000年提出建设“欧洲研究区”(European Research Area),旨在解决欧盟科技创新体系碎片化问题,加强欧盟科技创新集中统筹能力,提升欧盟协调成员国科技创新资源水平。20年来,“欧洲研究区”建设虽取得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不足。欧盟新一届领导层于2020年上任,重新强调建设“欧洲研究区”的重要性,发布《为科研和创新的新欧洲研究区》(A New ERA for Research and Innovation)通讯文件[1],综合分析欧盟科技创新面临的新挑战,提出欧洲研究区新战略目标,并拟定相关路线图及实施行动计划,以期在欧盟绿色和数字双转型、应对新冠疫情、加强“技术主权”中发挥重要作用。
自2000年以来,“欧洲研究区”通过欧盟层面大力调整科技创新政策和计划,推动欧洲科研人员、技术自由流动,加强欧洲各国科技创新合作,力图保持欧洲科技创新的卓越性,实现更具竞争力的欧洲产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重大挑战。
“欧洲研究区”建设20年分三阶段发展,相关阶段目标、重点工作及阶段性成果如表1所示[2]。
表1 “欧洲研究区”阶段性目标、重点工作和成果表(2000—2020)
20年来,“欧洲研究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成员国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有所完善。在欧盟推动下,旨在共同应对挑战、加强成员国科技资源协调、聚集科技资源力量的欧盟成员国联合研究计划自2004年以来共投入70多亿欧元,目前该计划年投入达8亿欧元。
(2)欧盟科研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按步推进。通过“欧洲科研基础设施战略论坛”(ESFRI)机制,推出55项欧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其中37项基础设施已完成部署,涵盖各研究领域,动员资金近200亿欧元[3]。
(3)欧洲科研人员流动性有所突破。在《欧洲研究人员宪章》和《新聘研究人员行为准则》推动下,破除欧洲科研人员流动性地理障碍、破解科研人员职业生涯碎片化问题取得重要进展。此外,EURAXESS科研人员职业发展平台通过提供信息和专业服务,有力支持科研人员流动和职业发展。
(4)欧洲科研数据共享力度提升。“欧洲研究区”通过“开放科学计划”和近期启动的“欧洲开放科学云”平台(EOSC),创建了欧洲科研数据云平台,加强对开放、免费和可重用科学信息的访问,提高欧洲科研数据开放和知识共享水平。
欧盟将新冠疫情、绿色和数字双转型视为欧盟当前和未来科技创新的三大挑战。新冠疫情方面,欧盟认为新冠疫情加剧了其面临的深层次社会、生态和经济挑战,欧盟经济复苏是当务之急。新冠疫情证明科技创新合作能快速应对最紧迫重大需求,如欧盟实施欧洲研究区应对新冠十大行动计划、组织国际新冠认捐大会等成为合作快速应对疫情的典范。欧盟认为新冠疫情凸显人与自然关系的脆弱性,突出对更健康、更可持续生活方式的需求,而科技创新有助于加快人与自然关系的积极变化。
欧盟承诺2050年实现碳中和,计划2030年温室排放比1990年削减至少55%。欧盟认为加速科研创新、推动成员国公私部门科技创新合作、加快清洁技术市场部署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未来十年是欧盟“数字十年”,新冠疫情已证明基于欧盟价值的先进数字技术对实现欧盟经济和社会韧性的重要性。同时数字转型也是实现绿色革命的关键推动器。欧洲研究区坚持科学卓越原则,具备整合欧盟及其成员国科技创新政策的能力,因此欧洲研究区在化解上述欧盟挑战中扮演重要角色。
但欧盟认为“欧洲研究区”实现目标进程放缓,且存在以下五大关键问题,仍有巨大突破空间:
(1)研发强度停滞不前,企业研发投入落后于竞争者。欧盟2018年研发强度为2.19%,远低于3%的目标。自2010年以来欧盟公共研发投入增长停滞。欧盟企业研发投入2018年占GDP的1.45%,大幅低于其竞争者。韩国同期占比为3.64%,日本2.59%,美国2.05%,中国1.69%。
(2)欧盟成员国间科研创新实力差距化明显。近年来,欧盟科技创新实力较弱的成员国参与欧盟地平线框架计划力度不断增加,但相关科研质量、创新活动指数显示欧盟内部科研创新差异化巨大。
(3)欧盟科研成果转化相对落后。欧盟在绿色技术等高技术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随着信息通信技术(ICT)迅猛发展,欧盟需要加强工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解决方案应用、利用技术转移和公私合作推动创新。
(4)科研产出主要评价指标不足。欧盟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领导者,但欧盟高影响力出版物论文成果水平低于美国,自2012年以来毫无进展,而同期中国在不断增长。
(5)科研人员性别不平等。尽管欧盟政策一直强调科研创新性别平等,但进展缓慢且效果不足。欧盟高校仅24%的领导岗位由女性担任[6]。
为应对欧盟未来挑战,从“欧洲研究区”出发支撑欧盟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欧盟提出“欧洲研究区”以下四大未来战略目标。
(1)优先投资和改革。欧洲研究区建设旨在加速绿色和数字转型,增强欧盟竞争力,加快疫后复苏速度,提高经济恢复韧性。欧洲研究区建设应简化欧盟及其成员国科技创新体系内部关系。继续坚持欧洲研究区科技创新投入的“卓越”原则,即拥有最佳概念的最优秀科研人员获得资金支持。
(2)优化实现“卓越”路径。加快推广欧洲成员国最佳科技创新体系实践经验,实现欧盟各成员国科技创新体系更“卓越”、更强健。以地平线欧洲框架计划措施为范例,鼓励和支持各成员国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3)加快科研创新成果市场转化。科技创新政策应以提升经济与社会韧性和竞争力为目标,改善企业科研创新投入环境,应用推广新技术,提升科研创新成果市场和社会转化率,确保欧盟在全球科技竞赛中的领导地位。
(4)加强科研人员流动性和知识、技术自由流动。通过深化成员国层面科技创新政策整合与协调,加速科学知识和创新自由流动步伐,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效率和效能。欧洲研究区将继续推动框架条件和包容性建设,助力培育研究人员掌握卓越科学所需技能,同时无缝对接欧盟各相关领域,包括教育、培训、劳动力市场等[7]。
欧盟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拟定了欧洲研究区路线图,并计划与成员国、利益相关方合作实施14项行动计划,如表2所示。
表2 欧洲研究区路线图及行动计划表
续表
在欧盟绿色和数字双转型的关键时期、欧洲新冠疫情持续肆虐之际,欧盟推出“欧洲研究区”新战略目标、路线图及行动计划,凸显了欧盟将科技创新视为应对当前和未来社会主要挑战,实现欧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
“欧洲研究区”是欧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长期探索,其理论和实践值得重视和关注。总体而言,欧盟希望通过“欧洲研究区”新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强度;加强欧盟及其成员国科技创新政策、计划和项目统筹协调,进一步解决欧盟成员国内部科技创新不平衡问题;深入盘活科技创新各项要素,使欧盟科技创新体系和生态建设更具韧性和活力;打造欧盟科技创新单一市场,以支撑欧盟双转型目标,落实欧盟“技术主权”战略。2020年10月20日,欧盟成员国科技部长会议召开,各国就“欧洲研究区”新建设,落实“欧洲研究区”新战略目标、路线图及行动计划达成一致意见,成立20年的“欧洲研究区”重启新征程[8]。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明确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部署了新任务,结合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际,相关建议如下:
(1)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瞄准“四个面向”,充分发挥举国机制优势,加快培育和构建国家科技战略科技力量,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必要、合适的公共服务,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工具,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力度,聚焦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
(2)下大力气破解科技创新体制障碍,化解结构性矛盾,解决政策性问题,充分带动科技创新最大动能,激活广大科技人才最大潜能,释放创新要素最大效能。强调顶层设计、突出统筹规划,进一步解决科技创新政策、计划和项目碎片化、分散化问题。
(3)通过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倾斜,加大科技创新资源供给,投入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创新高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采取省市“结对子”等帮扶措施,以及开展中西部科技干部交流等举措,填补科技创新区域洼地,进一步缩小东西部区域科技创新不平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