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国
(南京利惠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2)
《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试行)》(2016)为全省较大及以上风险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表明环境安全管理是企业环境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但各类企业在其贯彻实施过程中容易造成片面化,部分企业认为是安环部门的事情甚至是一个环境专员的事情,未达到《标准》中须有健全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要求。
各类企业的迅猛发展,为企业自身带来了巨大的效益,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经济生产的步伐。然而,在企业提升生产效益的同时,更需要对环境安全工作予以充足的重视,在经济创收的同时,实现企业环境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工业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于企业而言,环境安全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是否能实现稳健长远的发展。因此,较大风险企业从管理层到实际操作人员都应当树立起环境安全的工作理念。在进行实际生产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严格依照环境安全的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突发环境事件,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试行)》、《关于深入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宁环办[2020]106号)等文件的重要措施,是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多数风险企业领导层能够认识到环境安全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层面操作时,不得要领、被动应付,尚未达到纳入企业系统管理的层次。
部分企业虽有环境管理组织机构,但各部门环境职能不明确,且未有效沟通。
部分中小企业仍认为环境安全管理是安环部门/安环员的事情,未明确支持安环部门。
多数非化工企业对于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不能按计划及时整改,资金投入迟迟不到位。
大部分企业仍将环境安全建设标准化工作作为某一阶段临时性工作,没有纳入系统性管理工作中。
对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常与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混为一谈,对于危险废弃物、废水、废气事件隐患的自查内容涉及较少。
对于环境应急培训,常与企业安全培训混为一谈,提供的培训计划中,涉及环境类应急专项的内容不够深度,仍需深入发掘。
少数非化工企业环境的应急演练仍停留于安全层次,未涉及事故发生时针对废水、废气、固废的应急处置内容。
大部分企业未建立有效规范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内部审核是对管理体系的一次“产品检验”,其重要性不亚于企业产品的质量检验。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是无形的,是方方面面交织相互构成的,该管理体系是否适宜、有效,必须依靠“审核”来搭建平台进行评价,其中企业内部审核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手段。
企业高层应对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应通过如下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1) 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建立各层次的环境应急目标;
(3) 确保将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要求融入公司日常管理体系;
(4) 提供必须的人力、资金支持;
(5) 就有效环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性进行沟通;
(6) 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促进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制度及清单:公司应根据需要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多个环境安全制度,以控制因缺乏运行准则而导致偏离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
(1) 建立环境风险定期排查制度;
(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
(3) 特征污染物定期监测制度;
(4) 环境应急档案管理制度;
(5) 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6) 环境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7) 应急物资采购、维护补充制度等。
在上述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定期对文件进行评审和修订,并重新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建立环境安全运行记录及清单: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一份良好的记录能正确的体现并执行相应的制度,各类记录来源于上述各类环境安全制度,是各类制度关键过程留下的痕迹,汇总各类记录并形成清单,是无形的管理的有形展示,避免了环境安全管理的零碎化、片面化,使得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理解更系统、执行更精准。
内部审核是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企业对其设定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公司应至少每年一次对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判定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公司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内部审核流程如下图:
图1 环境安全内部审核流程图Fig. 1 Envirenmental safety interal audit flow
各类企业应在《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专家现场核查表》即环境安全“八查八改”的内容基础上完善形成适合企业自身的自查表。即,一查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二查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识别情况、三查改企业突发事件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四查改企业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五查改企业环境应急防控措施、六查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七查改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八查改企业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例如:
“一查改”基础上增加:环境应急目标责任制是否建立;各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职责是否熟知;是否建立环境应急培训制度/程序,是否按程序、按计划落实,计划是否充分;
“六查改”基础上增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是否合理,演练内容是否针对废水、废气、固废时的应急处置内容;
“五查改”“七查改”合并,设立新“七查改”内容为环境安全管理记录情况:是否真实记录;记录是否完全符合制度的要求;记录是否充分;
“八查改”基础上增加:是否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维护补充制度,应急物资标准是否确立。
企业环境安全达标专家现场验收核查,属于第三方审核,是对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型式检验”对企业有较大的引领作用,专家现场验收力度的加大能倒逼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有利于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总之,各类生产企业在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注重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领导作用,注重方式方法,既要强化内部审核,也要重视第三方核查,只有采用综合性的管理措施,才能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