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齐策
动力电池行业迄今为止标的最高的诉讼,莫过于LG化学和SKI在美国的官司,最终后者对前者赔偿116亿人民币而告终。有人认为,宁德时代(CATL)与中航锂电的官司,很可能打破上述记录。
不过,宁德时代在7月21日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及具体赔偿要求。外界是从范围空前的指控中揣摩到的。宁德时代诉称“中航锂电涉嫌侵权范围覆盖其全系产品”。如果认定的侵权获利很高,赔偿额应该是天量的。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最高可判赔不当得利的5倍。但实际上,专利大案子不多,超过500万元赔偿额的案子,每年只是个位数。虽然不乏索赔额高达数十亿的案子,但都没有得到全面支持。
截至2020年,国内因专利侵权案成功获赔额最高的案子,是正泰电器诉施耐德电器专利侵权,最终通过和解获赔1.575亿元。
7月22日,中航锂电很快发表了官方声明,强调“我司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得侵犯他人IP(知识产权)”。
显然,进行了风险排查,不意味着一定不存在侵权风险。法律人士认为,该声明是为了规避新《专利法》实施后,对故意侵权最高五倍赔偿的最坏情形。
8月2日,中航锂电证实收到了福州中院送达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并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中航锂电的应对是常规做法。只要无效证据合理,侵权诉讼就会中止,等待“无效”结果。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处理的时间,通常是3-6个月,专利无效宣告决定周期平均为200天。
宁德时代举起专利大棒不止一次,6件专利经历过“无效”审查程序,其中一件部分无效,其余全部被判有效,还没有完全无效过。有人据此认为宁德时代这一次专利主张仍然会被认为“有效”,即回到侵权审理上来。
而事实上,5件专利“有效”判定,都发生在宁德时代与塔菲尔之间。塔菲尔如今电池业务排名大规模倒退,和专利诉讼失利有很大关系。从专利诉讼数量看,宁德时代的专利诉讼频次(8次)高于中航锂电(5次)。既往案例不能证明宁德时代的专利主张一定得到支持。
同理,宁德时代有效专利数量(3538件)远高于中航锂电(784件),也不能说明宁德时代在该案中有把握胜诉。
问题在于,眼下中航锂电正处于IPO前夜。目前的消息是,中航锂电IPO可能延期到2022年。作为前五大电池厂商中唯一尚未上市的企业,中航锂电对此次IPO过会势在必得,但诉讼案相当于拖了后腿。
宁德时代早就声称要起诉中航锂电,喊了大概1-2年。这一次突然出手,恐怕也是瞄准对方最脆弱的时候。
IPO过程中,固然可以通过专利审查或法律意见书,来向证监会表明“进行中的IP诉讼不会影响影响持续盈利能力”,但若宁德时代采取行为保全手段且获得法院支持,中航锂电可能遭遇全线产品停产停售。大客户面对这一可能性,难免疑虑重重,证监会也会质疑官司走向带来的盈利影响。
当然,这只是最坏的可能性。实际上走到这一步,概率很低。
那么到底什么仇什么怨,让宁德时代盯上中航锂电,而非规模更大的对手。宁德时代是业内规模最大的民企,而中航锂电则是业内最大的国资背景企业。
从业绩看,中航锂电发展迅速。2021年上半年,中航锂电装机量为3.53GWh,同比增长364.0%,排名升至国内第3(次于宁德时代和比亚迪)。
目前,中航锂电在建、开工和投产的产能超过100GWh,原计划2025年产能达到200GWh,另有传闻称2025年规划达到300GWh。
目前的动机的猜想,大致有这么几条:
第一条,抢客户。双方在方壳电池业务上高度重叠,客户也有重叠。广汽乘用车订单可能是双方冲突的爆点。
2019年,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向广汽乘用车供应电池1.14GWh和0.59GWh。2020年形势反过来,中航锂电以2.03GWh装机量反超了宁德时代(0.82GWh)。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广汽埃安的新车型没有一款搭载宁德时代电池。今年以来,宁德时代从广汽埃安供货商名单中消失。
2020年,宁德时代对长安汽车的动力电池供应,减少至109.3MWh,但中航锂电则达到459.21MWh。
不止是广汽和长安,2020年,中航锂电拓展出的“新客户”(即2019年尚未供应配套),包括东风小康、广汽丰田、苏州金龙、聊城中通、金龙客车、金旅客车、亚星客车等,而宁德时代与上述企业都有供应合作。
有业内人士称,“中航锂电抢走了宁德时代很多订单,把宁德时代惹急了”。
第二条,抢上游原材料。今年6月1日,中航锂电在武汉举行全球合作伙伴大会,董事长刘静瑜与16家上游矿产、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2021年上半年原材料供应持续紧张的情况下,中航锂电没有因为原料供应的问题发生过停产,供应链安全承受住了压力测试。
中航锂电内部有声音称,宁德时代曾经发起针对性供应链封锁,但发现没起作用,不得已才展开专利战。
第三条,技术竞争。两者都拥有三元和LFP(磷酸铁锂)生产能力。中航锂电官方多次夸耀自己的高压三元电池技术,声称解决了高压三元的结构劣化和界面副反应难题,“完美”地实现了高能量、高安全、强动力和长寿命的兼顾。
公开资料显示,宁德时代首批高压产品落地,在2019年5月,落后中航锂电半年左右。而中航锂电则声称,自己高压产品领先对手一代,能量密度高达280Wh/kg(可能指的是单体能密),领先于对手。
宁德时代方面,当然不认同中航锂电的说法。宁德时代的有效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实用专利”)数量,都对中航锂电形成碾压局面。如果量化为“专利市场价值”,前者是后者的5倍左右。
宁德时代坚称专利优势在自己这边,对方长时间、全方位侵权,导致自己忍无可忍,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宁德时代的公开声明中,只给出了专利类型(发明和实用专利都有),但侵权专利的数量、质量和关键技术点位,都没有公开(起诉书中应有具体表述)。
和ICT企业类似,电池巨头们非常喜欢用复杂的专利群设计,来维系自身竞争力,限制对手的技术路线。
松下、LG化学和SKI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有很少数(不足10%)为实用专利,多是二次电池外部模组、单体结构等专利;而宁德时代拥有的5900多件专利中,实用专利超过一半。
顺便解释一下,“实用专利”系对构造、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专利法”对实用专利的要求,比发明专利低,所以实用专利又称为“小专利”。正因其要求低,也更容易被宣布无效。
有人猜想,因为动力电池技术更新非常快,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成本高。为了更快获得授权,实现专利群保护,以实用专利为主,也是可以理解的。代价是专利生命周期相对短,很可能随着产品结构更新而整体过时。而核心和基础创新为主的发明专利,不容易过时。这和日韩厂商在中国的专利群设计,路数不同。
需要指出,实用型专利多不等于“容易破”。如果申请得当,一样能在20年内形成有效保护。宁德时代的策略,是在每个细节的技术点上都申请专利。塔菲尔就因为在电池防爆阀之类的实用专利上折戟。
另外,掌握技术秘密的核心员工跳槽,可能会导致技术秘密被带走。LG与SKI的官司就涉及这类问题。宁德时代曾严查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执行情况。目前是否涉及“泄密”,尚未有披露。
不过,专利案中行为保全支持率,远不如不正当竞争诉讼。福州中院虽然是宁德时代的“福地”,但中航锂电仍有很多手段应对。
从国内专利案的既往来看,没有出现过一家民企把国企从专利角度“告垮”。所谓“垮”,指的是战略目标无法达成,而不是运营不下去。而摆在中航锂电面前的,一个是资本层面的上市,另一个是运营层面的产能提升、拓展客户、健壮供应链和技术升级。显然,后者远比前者复杂,而且牵扯面更广。
宁德时代的诉求,也很可能限于向行业发出“保地盘”信号,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让对手关门。换句话说,这是“以攻为守”的策略。只要有合适的斡旋方,双方最后和解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如果想要LG化学对SKI那样一边倒的胜利,宁德时代方面必须有过硬的证据,譬如刚才说的“商业间谍”之类的把柄。
如果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该案不了了之,或者取得“温吞水”那样的结果,就相当于对眼下动力电池市场格局的再次确认,二线厂商将因此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