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盼
摘 要: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在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隱患,随着网络交易的普及,网络交易安全问题逐步走入大众视野。文章同过对民商法与网络交易安全的相关性进行阐述,提出当前网络交易中常见的安全问题,并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民商法;网络交易;安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愈加普遍,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交易发展迅速,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内在驱动力。网络交易与传统交易相比具有便捷性、普适性、稳定性和多样性等特点,是当前各电子商务平台所采用的主流交易方式。当前,随着网络交易方式的不断增多,与交易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凸显,究其原因,消费者缺乏对商品的实际把控,且商家提供的信息是作为消费者甄别的主要方式,如果商家存在夸大宣传现象,则会影响消费者本身的利益。部分非法人员还会应用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技术做出一些违法的事件,如将消费者的信息进行打包售卖,为广告推销、诈骗等提供温床。基于此,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范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把握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进一步优化网络交易的过程。
一、民商法与网络交易安全的相关性
首先,公示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限。为了实现网络交易的安全性,需要完善卖家注册登记的信息,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结合民商法中的内容,通过规范化的信息采集,对重点信息进行存档。在确保买家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应用法律加强对卖方的管理,然后通过档案记载,让消费者对卖家日常的经营活动有一个基本了解。此外,除了要对重要的信息进行存档和核实,还需要发挥信息的公示作用,主要目的是在保障网络交易安全性的基础上,在多个角度,提高民商法的保护效果;其次,是民商法中责任主义的体现。责任主义是实现网络交易安全性的重要基础之一,从民商法的视角进行分析,责任主义同时也是保护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第三,对网络交易双方进行合理的行为约束。民商法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作用,通过对网络交易双方进行适当合理的约束来规范其行为,进而保障网络交易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如果网络交易双方违反了民商法中的相关条款,则必须依据民商法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二、网络交易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一)网络诈骗等非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最近几年,虽然信息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随着网络诈骗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交易双方的财产安全。《民法典》的实施对网络诈骗做了进一步规制,特别是针对网络小额诈骗行为可根据“可撤销合同”等予以撤销,有效保障了网络交易双方的财产安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的还有日益多样化的网络交易方式,这也为网络诈骗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例如,在电商平台购物时个人信息可能会遭到泄露,不法分子利用微信、QQ等与消费者进行联系,通过优惠、减免等多种承诺诱导消费者绕过平台进行支付,一旦发生网络诈骗,消费者就会面临维权困境。
(二)消费者的知情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知情权作为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网络交易有别于传统交易,消费者无法对商品等关键信息和参数进行实际比对,主要依赖于产品描述和参数对比,所以知情权是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的关键因素。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对商品等关键信息拥有知情权是确保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但是就目前而言,消费者的知情权通常难以得到有效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例如,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交易中,进行实名认证,虽然在表面上有完善的体系,但是部分商家的信息并不够准确,售后服务没有得到保障,从而需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民商法视阈下提升网络交易安全的实施路径
(一)强化民商法中关于网络交易的先行赔付制度
网络交易有别于传统的交易方式,消费者无法对商品进行实际查看,对于商品的质量也无法做出直观判断,必须依赖于商品描述等商家宣传措施,由此决定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民商法作为消费者网络交易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其先行赔付制度,并制定合适的赔付范围与赔付方式。为确保先行赔付制度的有效实施,电商平台会要求商家在入驻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当因产品瑕疵或者商家自身因素导致消费者退货时,可通过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商家的行为,对网络交易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有效保障了网络交易安全的有效实施。
(二)注重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隐私安全的保护
民商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隐私应当受到保护。就目前而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络交易数量快速增长,消费者隐私遭受泄露相关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由于线上交易环境属于虚拟环境,为解决消费者信息泄露而导致的交易风险问题,对此,民商法对于网络交易的行为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以公开方式进行网络交易,以确保交易的安全。除此之外,民商法也对交易的过程和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网络交易全程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且在民商法的法律保护之下处于可控可溯状态。通过这种方式,双方的交易风险将降到最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以最大程度上的保障。
(三)完善法律框架落实网络交易安全的有效性
首先,应对网络交易各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且从法律本身上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保护的相关条文,即将网络交易的法律属性与现实交易等同。通过明确电子商务的主体地位,明晰其与网络交易之间的内在关系,实现民商法与网络交易安全保护之间的创新发展。同时,在明确交易双方责任地位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做到保密性和公开性,确保民商法对于网络交易具有最强的保护和管理能力。其次,面对网络交易环境快速发展的现状,民商法相关法律条文也应不断完善和调整,结合基础法律与当前网络交易的发展实际情况,从创新的视角对民商法做出全面的调整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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