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煤田地质勘察研究院 张影,张小兴,金晓
原南昌某机械厂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南昌经开区,创建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和管理面积229平方公里,地块土地证面积1962.67m2(约2.944亩)。本次调查根据厂区实际生产情况外扩了部分区域,实际调查面积约1982m2(约2.973亩)。项目场地地处赣抚冲击平原,地质情况较好,地形相对平坦,地层结构有素填土、第四中更新统冲洪积层、下伏变质岩层,地质土层自上而下分布为:素填土、淤泥、耕植土、粉质粘土、中砂、粗砂、沙砾层、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南昌XX机械厂地块位于水利设备厂地块南侧约90m处,由办公楼、车间及仓库等构筑物组成,厂区未见遗留生产废水及工业固废。根据本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如表1所示。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规划资料,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为依据进行调查。
表1 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一览表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三个阶段依次为: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第二阶段——地块环境污染状况确认——采样与分析;第三阶段——地块特征参数调查与补充取样。主要工作由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以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等步骤组成。是否需要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取决于地块的污染状况
通过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现场踏勘、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相关资料分析等,得出该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内源污染途径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原辅材料的遗撒及三废排放与处理所致,外源污染途径为地块周边工业企业污染源通过飘尘或地下水迁移等途径,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以及紧邻的地表水造成污染。该地块可能存在的重点污染区域主要包括地块内原生产车间、焊接车间、仓库等。潜在的污染物主要包括pH、石油烃C10-C40、锌、砷、汞、苯并[a]芘等,主要污染介质为土壤。周边地块的潜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苯乙烯等。为防止污染识别中的遗漏,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l4848-2017),增设多个污染因子检测,如表2所示。
表2 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项目一览表
土壤布点:根据系统布点要求,按照40×40m,间距进行网格划分布点,考虑到实际场地较小,布设3个点可以达到工作要求。采取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3个采样点位(S1-S3),在地块四周边界各布设3个背景点BS1-BS12,如表3所示,主要监测理化指标、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对于地下水来说,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GW1-GW3),利用场内S1、S2、S3等3个土壤取样点建井,用以表征地块各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并在地块外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布设1个参照点(BGW),如表4所示,主要监测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特征因子等。
表3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一览表
表4 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一览表
对于土壤来说,采用7822DTGP型直推式土壤取样钻机进行直推式原状土取芯。
主要作业流程如下:进场后,清理钻探作业面,架设钻机,设立告示板,于告示板上填写本次调查项目名称、钻孔编号、日期、天气等信息。土壤钻井深度一般直至基岩或见初见水位为止。样品套管取出后,用套子封住两端并拍照记录,同时记录岩芯颜色、变层等信息。记录好后,用专业设备切开样品套管,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金属及无机物的顺序采集土壤样品。针对每个采样点填写钻孔记录表,对采样点和岩芯拍照记录。
对于地下水样品采集来说,在地块内布设GW1、GW2、GW3共3口监测井用以采集地下水样品和测量,地块外利用既有民井布设地下水背景点BGW。
选用7822DTGP型钻机采用直推式成井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建井完成后,须进行洗井程序,以清除监测井内初次渗入的地下水中夹杂的混浊物,同时也可以提高监测井与周边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洗井完成后,在监测井洗井稳定24小时后,方可进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
在实验的过程中,土壤检测分析方法有多种方式,不同项目的监测会用到不同的方法,如表5中所示。
表5 土壤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设备
此外,在对地下水监测的过程中,不同项目所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依据以及仪器设备等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如表6所示。
表6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设备
对于土壤监测来说,本次初步调查共采集3个点位的土壤样品,12个土壤对照样品,采集的土壤样品数共28个,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常规指标。土壤中pH范围为4.88-7.55。第二,重金属及无机物。六价铬未检出,其余各指标检出浓度范围如下:锌(78mg/Kg-111mg/Kg)、砷(9.65mg/Kg-19.6mg/Kg)、铜(28mg/Kg-40mg/Kg)、铅(9.1mg/Kg-60.9mg/Kg)、镍(27mg/Kg-43mg/Kg)。第三,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第四,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所有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第五,总石油烃C10-C40。总石油烃C10-C40检出范围在8mg/Kg-15mg/Kg之间。本项目地块内3个钻孔土壤点位样品的各项污染因子超标率均为0%,所有对照点土壤样品中各项污染因子超标率均为0%。
对于地下水监测来说,数据分析如下:第一,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第二,微生物指标。总大肠杆菌未检出,菌落总数最大值63CFU/mL,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第三,毒理学指标。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第四,其他。石油类在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最大值为0.02mg/L。
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标准限值,地下水水质较好。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规划资料,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为依据进行筛选。
地下水筛选标准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进行筛选。
土壤筛选结果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分析检测结果,污染物指标结果均低于筛选值。地下水筛选结果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限值进行筛选对比,发现所有指标均符合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属于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取样与污染确认,具体分析过程如下:在地块内部共布设土壤取样点位3个,在地块外布设12个土壤参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8个,3个平行样。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和在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方向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采样点,采集1个平行样。
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各监测点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等有机物污染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所有污染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限值。
第一,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在该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保护地块环境,不新增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后续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三,鉴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确定性,后续开发利用期间,如发现土壤、地下水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综上所述,通过南昌某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案例分析可知,土壤污染会对整个地块的综合条件产生影响。在对地块进行规划之前,必须先做好污染因子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监测与实验,得到准确的结果,以便为后续的规划与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