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咸宁产业脱贫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2021-09-24 00:43刘于思甘望农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咸宁市贫困户精准

刘于思,甘望农

(1.湖北科技学院 基础医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2.湖北科技学院 临床医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自2001年国务院首次提出“产业化扶贫”以来,产业扶贫成为扶贫开发新阶段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1]对产业扶贫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即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为实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党中央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举措,其中强调了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重点内容,通过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与结合,才能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2,3]。

产业扶贫相关举措推进以来,大量实践调研数据都彰显了其重要性及其成效,截至2019年9月,全国已有92%的贫困户参与了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主要通过产业帮扶实现脱贫的已脱贫人口占比67%[4]。庞岩[5]等的研究中从三个方面表述了乡村振兴与产业扶贫的逻辑关系,一为乡村振兴促使产业扶贫升级;其次,产业扶贫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最后,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可持续的产业扶贫保障。可见,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与乡村振兴相辅相成,有利于其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

然而,在取得脱贫成效的同时,产业扶贫的脱贫稳定性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和挑战,可持续性得不到有利保障,需要探讨有效的举措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以咸宁市为例,通过对其不同地区的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状况开展实地调研,总结实践中的产业扶贫模式,就其脱贫成效、可持续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展开探讨,提出相应提出巩固扶贫成果的对策。

一、咸宁市产业扶贫概况

(一)特色产业带动情况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和扶贫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充实《关于推动全市产业扶贫(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在精准选准产业上下功夫,持续推进茶叶、油茶、楠竹、生猪、蔬菜、中药材、猕猴桃、枇杷等十二大主导产业,以赤壁青砖茶、通山枇杷、通城中药材三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为引领,重点推动标准化与优质化产业基地建设。不同地区的产业扶贫主要实践模式如表1所示,从产业功能发展类型来看,咸宁市的主要产业扶贫实践模式为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和电商扶贫这三类;而从产业功能类型上来看,主要有经营带动型、资产收益带动型和混合带动型三种。

表1 咸宁市不同地区产业扶贫主要实践模式

资料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咸宁市扶贫办,2020年8月

2019年以来,全市新发展中药材、茶叶、油茶、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基地20.69万亩,其中油茶4万亩、楠竹3万亩、茶叶3.4万亩、中药材2.81万亩等。全市特色产业基地面积达到657万亩,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1.18万人,全市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比率达到100%。

(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情况

首先是抓龙头企业重点培育。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5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24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比率达到100%。其二,抓养殖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评选认定。为加快推进市生猪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生猪稳产保供,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市级生猪养殖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评选工作。其三是抓“空壳社”清理。2019年全市查出“问题社”共有2 165家,针对性进行了注销和规范化办社。

(三)产业扶贫新模式推广

2019年以来,咸宁市重点推广了五种产业模式,即“135”林下生态养殖模式(1个鸡别墅、养殖300天,50只土鸡,增收5 000元)、“212”中蜂生态养殖模式(每户20个蜂箱,10亩林地,20 000元收益)、“115”稻虾共作养殖模式(每户种养“稻虾”1亩田,1年时间,5 000元收益)、“114”紫苏种植模式(每户种植1亩地,1年时间,4 000元收益)、“139”“143”药材种植模式(“139”即1个品种“射干”,3年的种植期,每亩9 000元的收益;“143”即1个品种“黄精”,4年的种植期,每亩30 000元的收益),取得了好的成效,带动二万余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下,将嘉鱼土鸡“135”林下生态养殖模式作为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在全市87个贫困村进行了重点推广,累计建成育雏基地3个,发展“鸡别墅”4 747个,发放鸡苗210 000羽、豚苗10 000只,带动2千余户贫困户养殖肉鸡113 000羽,户均增收超过4 000元。2020年,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易于推广、管理简单、效益良好、见效快捷的红薯、早春玉米、西瓜、马蒂、葛根、白茶等6个好品种,累计带动贫困户二万余人。

此外,市扶贫办还创新了“三联模式”进一步推动产业精准扶贫,通过企业联村集体帮扶、能人联合作社引领和平台联贫困户带动,降低市场风险,扩展贫困户收益途径。如通过整合光伏扶贫资金1.07亿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164个、贫困户分布式电站1 665个,直接带动62个贫困村、3 800户贫困户增收受益。

二、咸宁市产业脱贫可持续发展现状

(一)强化政策扶持,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为保障产业脱贫的可持续发展,市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一是实施产业奖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市场主体、贫困村、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不断扩大产业规模。二是落实金融扶持。按照能贷尽贷的要求,为贫困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支持产业发展。三是引入保险护航。为有效防范贫困户农产品因遭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减收,咸宁市开发了产业扶贫“双保险”,即由政府出资,在常规农业灾害保险的基础上,对贫困户生产的产品价格进行保险,即对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约定,当市场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由保险公司理赔。

(二)强化技能培训,激发产业发展动力

作为产业扶贫政策的直接实施者和推动者,扶贫产业参与者的基本素质和自身能力直接关系到产业扶贫政策实施所能取得的成效[6]。为提升参与者素质和能力,保障脱贫成效,咸宁市围绕产业发展,通过专题培训、定向委培的方式,在基层培养一批产业致富带头人;同时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通过理论培训、专家指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对贫困户产业项目进行指导,不断提升贫困户产业发展能力。2019年,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能指导培训班78期,培训贫困户4 300余人。

(三)强化产品销售,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一是实施产销对接。积极推动贫困村优质绿色农产品直供直销,促进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2020年第二届扶贫产品“年货节”3天现场销售一千八万余元扶贫农产品。二是实施订单农业。依托“桂乡农匠365”下基层服务、百企帮百村等载体,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到贫困地区、贫困村进行对接,保底收购贫困户生产的扶贫产品。三是实施品牌推介。充分利用各级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推介赤壁青米砖茶、小龙虾、通山枇杷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快建立扶贫产品品牌,不断夯实扶贫产业发展的基础。

三、咸宁市产业脱贫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 产业扶贫项目选择不精准

因地制宜选择精准的产业扶贫项目能够更大程度的发挥产业扶贫的效果,包括参与项目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扶贫产业的精准引进;还需要考虑该产业能否为贫困户带来收益、是否与本地区域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贫困户后续收益得到保障[7]。特色产业的选择精准与否是产业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进行有效实施并为贫困人口带来经济实效的首要前提[8]。短平快项目能够让贫困群众快速提高收益并享受到实惠,但实践工作证明,若一味重视上马短平快项目,而忽略那些相对而言见效慢、受益时间长的产业的培育,既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长效脱贫机制的建立。短平快项目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市场行情。以小龙虾产业为例,2018年,咸宁市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小龙虾平均售价40元/斤,创造农业产值6亿元,带动农民达1万户;然而在2019年,许多地方盲目跟风扩大养殖规模,导致小龙虾价格出现断崖式下降,10块/斤仍出现滞销现象,绝大部分虾农无利可获。

(二)产业链条处于较低水平

要实现农业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是重要途径,可通过拉长产业链来实现农产品的增值,从而提升贫困户的收入[9]。咸宁产业扶贫目前的产业链仍处于较低水平,很多林特产品只能打“原”字号,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以桂花为例,全市桂花基地7.6万亩,由于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多为桂花糕、桂花酒等初加工产品,较低水平的产业链对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助力较小,在推动区域性经济整体发展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三)产业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程度不高

由于生产方式落后以及交通不便等因素影响,大部分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以传统小规模分数的小农经济为主,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不利于农业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9];而没有形成品牌效应的产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往往不足,对脱贫成效造成不利影响[10]。咸宁大部分地区的农产品生产仍以小农生产方式为主,难以实现产业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效应。除少数县的某个产业规模较大、引领作用较强外,大多数扶贫产业发展局限在较小的区域范围内,很难发挥引领全县产业发展的作用。比如,茶叶产业除青砖茶外,其他都没有规模引领作用。

(四)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贫困户参与度不高

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模式运行的核心问题,产业扶贫过程中,应发挥企业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和保证贫困户收益、提供就业岗位以及解决贫困人口自我发展问题的重要作用[11]。2019年咸宁市对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发现,在通城县调查的74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仅有47户(6.29%)的农户入股合作社,并且47户入股合作社的农户中,有21户(44.68%)仅单纯分红,未参与合作社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贫困户实际参与度不高。目前咸宁市的产业扶贫模式以经营带动和资产收益为主,产业扶贫模式较为单一,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自主发展意识无法提升,当贫困户暂时脱贫、而产业扶贫资金不再投入到企业中时,这些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将再次下降,产业脱贫的可持续性得不到保障,返贫现象可能无法避免[12]。

(五)产销信息不对称

随着产业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若缺乏科学规划与考量,盲目投产,没有预判产业生产与市场之间的衔接问题,就会导致产业扶贫精准度降低,部分农产品供大于求,导致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11]。咸宁市拥有猕猴桃、脐橙、莲藕等多种特色优质的农产品,但种植户们对所发展产业的市场定位不准不清,销售渠道和信息都十分闭塞。

(六)受灾情影响产业增收压力大

自然灾害损害产业扶贫增收能力,特别是农业和林业受其影响较大[7]。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较大,时令性农产品滞销,农业生产物资运不进来,乡村旅游基本“停摆”,农民工返岗就业受阻,涉农企业损失严重[13]。2019年以来,咸宁遭受新冠疫情、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以及旱灾和洪灾等不利因素影响,部分扶贫产业增收不明显。

(七) 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脱节

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文件与规划中都强调,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要通过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的可持续脱贫是相互促进、互为基础和补充的双向互动发展关系,实现可持续脱贫是乡村振兴的要求[14],可持续性产业的发展是农村精准脱贫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15]。从乡村振兴产业布局的高度来看,咸宁市在产业扶贫的过程中,产销信息不对称,产业链条处于较低水平,导致扶贫产业附加值低,产业规模化和品牌化程度低,可持续性也较差,难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四、咸宁市产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精准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指导

目前咸宁市产业扶贫项目单一,以复制短平快项目为主,受市场风险影响大,为建立稳定长效的脱贫机制,应深层次地研究本地问题,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考量因素,为贫困村精准选择产业扶贫项目提供帮助,强化产业指导[16],在发展本地区已有的主要产业扶贫模式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新型产业扶贫模式,同时统筹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监测评价工作,科学合理地通过调度各地产业精准扶贫情况,实现产业扶贫工作的精准指导。例如可通过提前谋划本市农业开发后续计划,因地制宜发展落实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贫困户选准产业和产业合作模式,加大扶贫产业政策资金投入,将农林产业扶贫和旅游扶贫相结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如赤壁青砖茶和猕猴桃、嘉鱼蔬菜(大白菜、甘蓝)、通城油茶和中药材、通山枇杷、崇阳雷竹、咸安油菜等特色产业,建成一批优质稻、优质茶、优质果、优质菜、优质水产、优质畜禽等特色扶贫产业基地;同时派驻桂乡农匠专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全程技术跟踪指导服务,加大对贫困户发展的技术指导和销售服务,创新性引进市场热门产业来推动本地产业壮大发展。

(二)强化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

农产品的深加工是实现农业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扶贫农业拉长产链,对农产品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加大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增值,还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提升贫困户的收益。有研究数据显示,精深加工可以分别使粮油薯、畜牧水产品和果品蔬菜增值2倍至4倍、3倍至4倍以及5倍至10倍[9]。咸宁市产业扶贫发展类型主要为农林产业扶贫,强化农林产品的精加工可大幅提升贫困户的收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升产业技能,利于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如以赤壁羊楼司村竹木加工产业发展为例,当地政府通过规划引领和环境整治,引导企业(户)规范生产经营,促进竹木加工产业提档升级,坚持集群化发展理念,以竹木加工产业为核心,内外结合壮大集群规模,补齐短板,延伸产业链条,着力优化产业层次,培育引进“补链”型企业,把提高产业配套能力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先后引进了环保竹炭加工企业和生物质能源加工企业。

(三)推进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贫困地区产业要发展,首先要重视基于优质农产品产业链的品牌化建设,以品牌溢价创造更高的价值,同时也要重视对产业链深加工环节的价值链融资,提高金融支持力度,从而促进贫困地区内生性产业发展力量[17]。咸宁市要积极落实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建设的优惠政策,改善传统小规模分数的小农经济方式,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贫困村、经济薄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创新经验,丰富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如通城县以玉立集团、瀛通通讯、平安电工等为重点,着力实施重大项目,引进配套企业,加大技改力度,推动龙头企业绿色化、品牌化、集群化、高端化和多元化,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其次是把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以及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贫困户参与度

针对咸宁市产业扶贫模式较为单一、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不断优化利益联结机制设计,使经营主体和贫困户间的权益分配更加规范化和具体化。同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建立合理的利润分配机制,加强利益联结机制内部管理,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保护好市场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双方利益[18]。如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奖补,加强贫困县农业项目申报的支持力度,组织申报贷款贴息,支持深度、重点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资金。

在提升贫困户参与度方面,可通过强化利益捆绑和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其积极性和参与性[19];其次,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同时强化对订单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诚信建设;在积极支持贫困户单独创业、联合创业和接受带动创业的基础上,重点探索符合咸宁特色的合作带动机制,将合作制与租赁制、股份制、合伙制、委托制等结合起来,探索形式多样的的组织创新实践。

(五)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

为防止产销信息不对称造成农产品直销等问题,应强化产销对路。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全力推介扶贫产品,加快建立扶贫产品品牌。加强优质绿色扶贫农产品直供直销、订单农业等工作,增强扶贫产品的生命力。一是着力拓宽销售渠道,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推进电商产业扶贫。如利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将传统线下销售模式转变为线上、线下综合销售模式,购销网络辐射国内外多地。二是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上消费扶贫平台工作,确保主要扶贫产品全部录入中国社会扶贫网和“扶贫832平台”。三是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公用品牌,做强一批企业品牌,宣传一批扶贫产业品牌。鼓励引导扶贫产业树立品牌意识,支持强化品牌宣传,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咸宁市扶贫产品走出去。

(六)增强扶贫产业抗风险能力,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制度

农林产业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防控能力较弱,一旦出现诸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之类的意外事件,对农业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针对这类问题,应通过加强扶贫政策保障和金融保险支持等手段增强扶贫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扶贫攻坚与减灾避灾、生态建设共赢机制[20]。如对贫困村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奖补项目拨付专款,同时继续推广金融产品“畜牧贷”“双保险”“防贫保”,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难题,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其次,组织市内茶企、旅游景点与竹木加工企业进行产品对接,促使企业、酒店和旅游景点与乡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旅游产业扶贫的顺利推行。其三,开展滞销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疫情期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累计组织销售鸡蛋200吨,鸡300 000万羽,蔬菜19 813吨。

(七)积极谋划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和总要求之一,而产业脱贫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更是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有效实施。为保证产业脱贫的可持续发展,应积极发挥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力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断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强对农民群体的引导和教育工作,探索建立自发的长效精神保障机制;还可借助专家学者的力量,梳理现阶段的有效措施及其不足之处,从而形成保障兜底机制[21]。深入研究持续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工作,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强化规划、政策、考核等衔接,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从而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特色旅游基地,发展旅游扶贫,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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