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收入分配政策与革命建设的胜利之路

2021-09-23 02:47:54陈自芳
区域经济评论 2021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公平分配

陈自芳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和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中取得了节节胜利,而党动员人民群众最根本的依靠,是对于社会财富和收入如何合理分配的方针和政策。本文拟对党百年来关于财富及收入分配的政策进行回顾,探讨其对于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推动的经验。

一、百年以来党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历史变迁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宣告其代表的是中国社会处于底层的工人阶级和普通农民的利益,这一核心特征始终没有变化,只是在不同时期具体的形式内容会发生较大变化,可以区分为以下5 个时期。

1.摆脱剥削阶级的政治压迫和残酷剥削,建立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政权的民主革命时期(1921—1949年)

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中的主要经济目标是“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党鲜明地提出“打土豪分田地”,让农民“有地种,有饭吃”。城市中要摆脱外国资本及官僚资本的残酷剥削,让每一个工人能够得到足以维持生活的收入和劳动保护。党的经济纲领成为千万劳动大众积极参与革命的根本动力,使我党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

2.新中国成立后以集中调配、平均主义为特点的高度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的是经济极度崩溃、财富两极分化的局面,劳动人民虽然在政治上翻身解放,但生活仍然十分贫困。党以巨大的政治气魄,迅速修复战争创伤,并对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存和社会安定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统一调配,采取相对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其结果也必然是低水平的。

进入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一方面,党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国家战略,这就需要采取一系列向工业和城市倾斜的经济政策,以使政府能有效控制生产剩余,保证稀缺生产要素以低价格配置到重工业领域。另一方面,当时党在加快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存在某些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的倾向,偏重于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逐渐演化为以集中化、低水平和平均化为特点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表现为在农业和农村,为积累工业化的资金,广大农民长期做出了牺牲。1953 年起,中央先后出台《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等文件,取缔了原有农产品自由交易市场,国家获得了对农民“钱袋子”的直接控制权。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迅速推进。集体经营体制近乎完全取代了家庭个体经营体制,社员按工分取酬,生产效率有所下降,农业产出不足,再加上补给工业发展的扣除,农民最终收入越发微薄。据许经勇测算,1952—1978 年,我国农业为工业提供的积累资金达5100亿元,约占同期农业净产值的三分之一①。1957—1978 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2.3%②。

在城市,随着私营部门的消除,绝大多数从业者转为国营企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职工,其工资与国家行政人员一道完全被纳入国家统一规制的分配体系中。1956年,《国营企业、事业和机关工资等级制度》规定,从业人员按等级获得工资,无论是等级工资标准还是职工等级升迁,都由行政机构决定,这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城市职工收入的干预管控。在当时社会剩余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处于相对较低水平。1957—1978年,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货币工资最高为661 元,城镇集体单位为571 元。1957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4元,到1978年增长至343元,年均实际增长0.8%。

3.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切实实行按劳分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开放初期(1978—1991年)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进入以发展商品经济为标志的改革开放新时期。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突出体现为按劳分配原则得到切实遵循,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逐步被破除。邓小平指出:“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上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③

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首先从农村地区展开。1978 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为了生存,冲破禁锢实行了包产到户。1979年,党中央因势利导允许实行包工到组,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与核算下按产量计酬,但“分田单干”仍是明令禁止的。直到1980年1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联产就需要承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迅速在全国推广。农民的收入与劳动贡献直接挂钩,“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据测算,承包责任制对1978-1984年农村产出增长的贡献率为46.89%,占各项农村改革贡献总和的96.4%④。农村政策的调整对城市经济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1984 年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决定,要求在城市地区推行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赋予企业决定职工工资和奖金的自主权。1985 年1 月,《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这些政策明显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1987年,党的十三大全面概括了党的收入分配政策:“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大会首次提出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对债券利息、股份分红、经营风险补偿金等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予以肯定,为后来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进行了理论准备和实践探索。

4.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兼顾效率与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改革开放突破时期(1992—2011年)

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破除了长久以来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突出强调了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同年党的十四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目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且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全会还首次将社会保障制度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五大环节之一。国家先后建立了社会化的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扩充了可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将管理纳入其中,并对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加以明确。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系列政策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逐步确立并强化了非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合法地位,促进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

在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式上,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显然,党中央重视初次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是因为我国行业及地区之间在职工工资收入上差距过大;同时,在企业分配中,劳动报酬和资本、管理等要素的报酬相比也显得过低。针对行业以及企业的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中央提出提高劳动者报酬尤其是一线劳动者收入的比重,运用税收手段限制初次分配中的过高收入等具体政策。党的十六大之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是进入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全面发展时期,力求多层次、宽领域地为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为缩小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党中央在20 世纪末以后,逐步提出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东北振兴的目标和战略,实行了东部省份对中西部省份提供技术、人才、资金以及体制等方面的支持。对某些贫困区域实行“下山脱贫,迁移脱贫”等,中央到地方的扶贫资金一步到位,直接发放给穷困居民家庭,杜绝基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个层级的资金截流现象。

5.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的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时期(2012年至今)

以2012年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国进入消除贫困,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将“共享”提升至新发展理念的高度。习近平同志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⑤。在由“富起来”迈向“强起来”的新时代,党集中力量对贫穷和富裕的两极进行治理。

一是重视按劳分配是实现分配公平的根本保障。针对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份额持续走低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此后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技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现路径。2019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是深化按生产要素分配机制。让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才能提高各类资源的效率,增加产出,从而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与劳动者的收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极大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

三是保障分配公平,规范分配秩序。党的十八大指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随后出台一系列整顿分配秩序的具体政策,如对长期存在的央企、国企高管畸高薪资明确设置上限,对城乡低收入者加强政府补贴,对于截留国家扶贫款、公款消费等行为坚决打击。

四是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地区间转移支付、加强税收调节(包括个人所得税、房地产增值税等)、集中更多财力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力度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五是在全国范围实行“精准扶贫与脱贫”政策。为啃下深度贫困这块“硬骨头”,2013年后相继发布4 个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精准扶贫政策。2015年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专门制定了2020 年7000 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宏伟目标,相应提出产业帮扶、易地搬迁等十余项具体实施方略,通过全党全国齐心合力,这一目标在2020年底得以全面实现。

六是建立共同富裕示范区,以推动全国共同富裕的进程。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 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旨在从省级层面探索如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和经验。该文件强调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在浙江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完善按劳分配与多种方式并存的体制,在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基础上,完善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制度。该决定突出强调了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等多方面举措。

二、党的收入分配政策是推动中国革命建设不断胜利的法宝

1.党的收入分配政策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现实条件和革命建设目标出发来制定

纵观历史,党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提出的收入分配政策,都是适应于当时社会的现实环境,以符合最大多数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提出来的,坚持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其根本特征。

一是在收入分配方针如何根据革命斗争策略进行调整的问题上。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国的国情是收入分配的极端两极分化。党明确提出了平均分配土地的目标,让最穷困的多数农民群众能够得到生活保障,这一目标符合当时社会多数人的利益。而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争取地主和富农共同抗日,我们又改变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采取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改变限制富农的政策,采取奖励富农生产,在政治上联合富农,起到了建立最广泛统一战线的作用。而在抗日战争以后针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为动员最广大民众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又恢复了对地主没收土地和限制富农的政策。总之,从实际出发调节利益关系,以团结动员最广泛的力量,是党能够战胜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数百万大军的制胜法宝。

二是在按劳分配原则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充分实行的问题上。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极度紧缺,多数人的温饱还得不到充分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充分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事实证明尚不具备条件。因为按劳分配必须在产品有一定剩余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一个社会的财富分配,即使对那些付出劳动最少的普通群众也要保障他的基本生活。同时,在国民经济起步时期,维持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以及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战争,也需要大量资金。而对于付出劳动较多的人,要用经济运行所产生的一定量的剩余来加以补偿或激励。所以在当时基本没有剩余的情况下,就没有充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当时党采取集中调配物资和相对平均地按照实际需要来满足各领域、绝大部分人的基本要求,取得了稳定经济和社会的效果。而在1978 年改革开放以后,党支持实行城乡的承包责任制,支持一部分人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勤劳致富,这时国民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因而就有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可能性条件。从必要性来说,当时的经济责任制,也必须以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为前提。

三是在促进各种非劳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以提高经济效率的问题上。1987 年党的十三大已经明确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和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但由于当时还没有确认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按要素分配还属于非制度性的概念。而当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目标以后,就必须将包括资本(货币及各种不动产)、土地、技术,信息、管理等在内的所有资源,都融入到市场要素的流通中,充分展示其价值,发挥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显然,能否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非劳动要素的作用,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能否成功的关键。对于各种要素在充分发挥功能提高效率以后,所得利益的大小是否公正合理,必然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关键所在。

四是在何时和如何突出地实现共同富裕问题上。早在1992 年,邓小平在南方重要谈话中,就强调了先富带动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同时他也强调,“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⑥。时至2012 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已经超过了邓小平所设想的“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十余年。发达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经济效率大幅提高,先富群体日益庞大,收入差距也持续扩大。是不是具备条件立即“突出地解决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无论从必要性和可能性角度,都是时候解决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战胜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了。关于具体手段,邓小平当时就提出了发达地区多交点税,对欠发达地区实行技术和管理经验转让,资金、人才的对口支援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在进一步增强发达地区活力的基础上,对贫穷地区进行精准扶贫,鼓励和促进一部分富裕阶层全力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特别是由“授人以鱼”转变为“授人以渔”,确立贫困人群的生产致富项目,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共同富裕。

五是在通过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实现脱贫致富的问题上。传统理论认为普通民众应主要通过勤劳致富以提高收入,但很多低收入群众年老体衰或知识技能不足,难以在社会竞争中获取较高收入。党中央认为在新时期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是一条见效快效益好的途径。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后,在历次会议文件中都不断强调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见表1),农民财产性收入总额在最近15年中基本都在持续增加(由于统计口径的原因,2014 年后一度有所缩小,但2017 年后增长迅速),而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农民可支配收入总量大幅增加的缘故。在2021年《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文件中,中央进一步明确强调了“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这些具有突破意义的历史性举措,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指出了一条十分有效的路径。

表1 2006—2020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状况及相应的制度与政策

2.党的收入分配政策保障了革命节节胜利,广大群众不断富裕,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实现了一切为人民的根本目标

我们将各个时期党的收入分配方针政策的核心内容,及其在各时期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推动作用,简洁地用表格形式列出(见表2)。收入分配方针政策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党受到人民拥护的根本基础。

表2 党的收入分配方针政策及其对中国革命建设的推动作用

我国实现了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从贫穷走向“富裕的社会主义”的初步成就。然而,由于高速发展而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也困扰着党。2003 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一直处在全球平均水平0.44 之上,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虽然降为0.462,但仍然明显超过0.4这一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但应该肯定的是,21 世纪以来,党采取的一系列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成果。首先从区域差距来看,我们用国际上用于衡量一个国家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差距变化状况的錫尔系数,依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区、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将全国31 个省(区、市)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区块,可以看出从1992 年到2020 年,全国总体的差距有一个先是扩大,而后逐步缩小的过程(见表3)。最高的发生在2006 年,总体差距达到4.558,而后逐步缩小,至2020 年降为2.572。导致区域差距缩小的主要因素,是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差距的缩小:从2006 年最高的3.168,缩小到2000 年的1.495;从各区域内部差距看,降幅最大的是西部地区内部差距,从0.116缩小到0.064。

表3 1992—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地区间及全国总体差距的变化

三、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政策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方针和政策,还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更加科学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相互关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这一提法得到全社会的一致拥护。此后由于收入差距的问题日益突出,对于究竟如何理解“效率优先”,是否需要重新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党内外产生一些争论。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些提法并没有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基本命题,而是不断完善了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正如习近平同志2005 年在《浙江日报》发表的短文中所阐述:“首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公平要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效率也要以公平为前提才得以持续。当前,在促进效率和维护公平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不是这个方针本身存在什么问题,而是没有真正让效率得到充分发挥,使公平得以兼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不能离开生产力水平开空头支票、盲目吊高胃口。要真正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必须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社会收入结构由高收入者很少、低收入者很多的金字塔形,转变为中等收入者为主体、高低收入者占少数的橄榄形。”⑦任何分配都必须以物质财富不断涌流为前提。没有这一前提,即使分配再公平也只能是共同贫穷。所以在分配方针上强调先要不断地做大蛋糕,才能产生多数人的福利不断增长的结果。如果形式上分配是真的很公平了,可是人们所实际得到的却越来越少,那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两者关系的基本准则,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但在具体工作中,又应该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例如在一定时期,生产效率出现降低的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就必须更侧重效率;而当分配差距过大,甚至出现社会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就必须更加注重公平。但是这种注重公平,并不否定始终要将效率放在优先位置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绝不能够通过降低效率来实现公平。

2.继续在初次分配领域大力解决公平问题

党的十七大根据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实际情况,强调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其实质是针对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的较为严重的行业之间、区域之间收入的不平衡问题。多年来我国的某些行业收入明显偏高,例如金融、信息、能源、房地产等行业,其平均收入水平通常会高于中低层次制造业(如纺织服装业等)平均收入的50%以上。就地域之间而言,东部发达省(区、市)的收入明显高于中西部省(区、市)。之所以产生初始分配领域的行业、地域之间收入的差距过大,一是因为市场的部分失灵导致要素配置的不合理,形成初次分配不公平。从理论上说,如果市场机制十分完善,能够形成真正的完全竞争,充分保障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应该不会出现初次分配明显不公平的现象。我国行业之间收入的差距就是由于存在着某些行业的垄断现象,一般的要素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由充分地进入这些领域,例如金融业,国家赋予某些金融大企业在全领域的垄断经营权,从而为这些领域的低成本(竞争成本较低)和高盈利(对产品的刚性需求和垄断经营的有限供给的矛盾而产生)创造了前提条件,这就使得在初始分配阶段,不同群体和阶层之间的收入悬殊就已产生。二是因为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诸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人员,创造收入的来源和机制的不同,而在退休以后,当他们统一都由国家社保体系来提供养老金以后,原本就依靠国家税收来保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仍然有着较充分的收入来源,而企业人员,在脱离企业以后,其养老金不再由企业提供,而转由政府和社会来提供,势必和原来就由政府提供的人员出现明显的落差。因而在初次分配领域重视公平的问题,是与现有的经济体制机制、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并不容易在短时间内采取硬性措施加以解决,还需要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通过增量的调节,逐步促进矛盾的缓解和问题的解决。

3.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是鼓励民众创新创业

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从浙江、广东等省改革发展的经验看,最根本的是广泛发展多种所有制,让国有、集体、外资尤其是个体私营等有良好的政策支持,充分地发展起来。让最大多数的人能够依靠劳动致富、创业致富、技术致富、资产致富、信息致富等,在市场经济中获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最突出的实现共同富裕的法宝。例如浙江省是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最高、城乡差距最小的省份,同时也是在全国各省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最为充分的省份。全省各地(市、县)在发展民营经济上,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民营经济在农村发展相对比城镇更为充分,农民中的“泥腿子企业家”数不胜数,他们是先富起来的主力军。这也造成了浙江全省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甚至比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郊区的农民还要高。可以说,以早期“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为起始点的浙江民营经济的广泛发展,就是共同富裕的广泛发展。这种共同富裕又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形成的,具有牢固的基础。反之,如果是依靠二次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其原动力、经济基础和分配机制往往缺乏牢固性和稳定性。未来,中国的民营经济在深度和广度上仍然是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并将成为中国各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共同富裕的可靠保障。

注释

①许经勇:《农业比较利益偏低新论》,《经济纵横》1993年第5 期。②本文所用数据除注明外,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各册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或由作者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得出;本文引用的中央文件或重要会议报告,均请参见相应的文件,本文不再具体注明出处。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101 页。④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95 页。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年,第25 页。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374 页。⑦习近平:《坚持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2005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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