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09-18 07:17王丽君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8期
关键词:城乡居民监管

王丽君

摘要: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要给予更多重视,明确以往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覆盖范围狭窄等问题,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拓展覆盖范围、完善组织体系等为社会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

我国老龄化问题逐渐严重,而老年人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保证城乡老年人的老有所依,是维护社会更好发展的关键。因此,近几年我国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力度。这一政策的落实,使得老年人的生活得以保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中,为确保合理性,需要做好监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基金分配的有效性,避免基金被乱用等情况出现。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重要作用

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展开,能够及时发展养老保险基金在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联系负责人,给出相应解决措施,使得基金使用的科学性与分配的合理性得到保障。在这一过程中,还能够防止基金随意被使用情况出现,确保基金能够被全部使用的在正途上。总之,监管工作的展开,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更好应用,促进社会更好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监管工作要给予更多重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将监管优势与价值发挥出来,为我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在如今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社会养老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企业及行政部门在发展过程中,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相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但是对于基金管理工作及核查工作造成忽视,从而使得基金的使用经常会出现不同问题。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有关监管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監督管理工作落实受到影响。法律法规不完善体现在不同方面中,比如,监管人员自身并不具备法律法规意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事件有明确认识,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还是会存在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等问题。除此之外,我国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出台相应法律条文,但是对其中的细节并没有进行细化与完善。使得很多小环节,不受法律监管与规范,使得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受到很大影响。

(二)覆盖范围有待拓展

从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相关工作的落实中不难看出,城市与乡村是该项政策落实的主要单位,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与规划。社会保障基金在全国范围内都得到落实,但是会被分散在不同社保管理机构中。但实际上,只有国有企业、城镇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才能真正享受到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政策带来的保障与福利,在此类单位中监管工作才能得到更好落实。对于大部分城乡居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根本无法更好落实。与此同时,在很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落实中,会涉及到很多不同管理层次,这使得在管理中需要花费更多费用,造成基金无法实现大规模投资情况出现,从而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实际覆盖范围。

(三)机构设置有待加强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落实中,需要专业机构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但实际上,在部分地区并没有构建相应基金管理机构,使得基金监管工作的更好落实受到严重影响。此外,在监管工作中,工作人员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工作人员能够对自身工作重要性有全面认识,同时具备较强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那么基金监管工作的落实也将会得到保障。反之,如果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自身工作重要性,专业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升,那么会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造成很大制约。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这样才能将自身专业能力发挥出来,提升监管质量与监管效率,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对策

(一)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

为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能够得到更好落实,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展开提供有效引导。从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调查工资中可以看出,在很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开展中,都是县级部门负责,要对其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具有很大难度。即使国家方面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各个地方政府部门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但是,此类法律法规都是以暂行的方式,或者意见的方式落实,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无法得到更快解决,而且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无法保障。基于此,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对于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要给予更多重视,同时确保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这样才能在法律法规的更好落实中,实现对基金的有效监管。在法律立法过程中,对于责任主体、权利范围等做出明确规范,同时还要明确参保人员权利与义务。这样才能通过基金监管工作的落实,使得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法律法规中,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欺诈行为,以及挪用行为等,要加大惩罚力度,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从而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出现。除此之外,在完成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后,要做好宣传工作,促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能够有正确认识,促使城乡居民能够对自身合法权益有正确认识。各项监管工作的展开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事业的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拓展覆盖范围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落实中,要不断拓展管理工作的覆盖范围。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内容,通过宣传工作的展开,促使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能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工作有正确认识,并更好落实相关工作。在具体宣传工作开展中,要将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应工作人员身上,为使得宣传工作能够达到更好效果。针对在宣传中表现较好工作人员,政府方面可以适当给予其奖励,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在很大程度上被调动。在此背景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覆盖范围得到拓展,促使监管工作人员能够对监管工作有正确认识,为后续基金的良好运行打下基础。针对某些企业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中表现良好的,政府方面可以给予政策支持,增强企业在社会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这样企业发展也会有更多动力,而且会主动参与到监管工作中,为监管工作的更好落实,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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