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采编部
执行|王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环节。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2008年8月1日修订实施。该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在有效解决私屠滥宰问题、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的一些条文已经不适应当前最新的形势,有必要对其予以修改完善。
2021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第742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8月1日起执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共五章四十五条,重点体现了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衔接。一是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的各项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实践,强化了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的措施和保障。三是完善法律责任等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
本期特别关注,我们将全文刊发《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内容,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促进推动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