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婷
(西安欧亚学院人居环境学院,陕西 西安710000)
2013年,联合国人口开发署预测,205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34亿,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7年,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又重申了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性,并且指出我国要积极应对老龄化制度框架的搭建与发展[1]。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新增了“人口老龄化”模块,思路将聚焦“一老一小”,老人方面养老网络构建与社区适老化改造将成为重点。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8.70%,相比2010年上升5.44个百分点[2],说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急需建设并完善我国的养老网络体系。
近年来,我国多地提出“9073”“9064”的养老模式,即90%的老人采用居家养老方式,7%或6%的老人在社区机构养老,3%或4%的老人在养老院等机构养老[3],因此社区将会成为未来养老的主体。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提出要重点优化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既有城市住区养老公共服务水平[4]。综上,老龄化背景下的社区改造是一项重要议题,符合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老龄化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与适老设施的配套速度相比,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是超前的。由于设施老化和建筑年代久远,老旧社区既有设施与现代老年人的需求脱节。近年来,许多地区都开始针对老旧社区展开综合整治工作,为了避免资源浪费,适老化改造应该尽早的纳入本轮城市更新中。其中,社区作为老年人活动的最重要场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老年人日常生活最主要的载体,不仅需要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所需,也是维系他们社会生活交往的家园[5],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能否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是决定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评价社区适老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采用积极介入的方式,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结合生活圈层居住区理论,从老年人的行为特征和设施需求角度出发为其配套相应的活动空间和设施,从而明确并解决不同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的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西安市新城区老龄化严峻,已超过西安市平均老龄化率。通过对该区老年人休闲行为的调查,了解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与老旧社区适老化改造所需要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国家标准,绝大多数省市政府仍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中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参考[6]。虽然这些规范对适合老龄化的社区改造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在标准上仍存在一些差距。例如,老年人服务站、老年人咨询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群体密切相关的设施没有纳入正式规范,也没有强制性规定设立养老服务设施。因此,开发商在以利益最大化的设计思路下,在标准不清的情况下,易出现老旧社区更新改造后,仍然存在设施配置质量低下和配置数量不足的问题。
老年人日常休闲的主要活动圈层是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即扩大邻里圈范围内,但是部分老年人会将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作为主要活动范围[7]。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中,尽管大多数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种类,都明确按照规定的四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进行建设,但是由于配套设施规定标准中未对设施的质量、数量作出明确要求,因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分布不均、设施老化严重、服务能力低下、公共空间不足的状况,且在设计上存在无障碍环境不完善、设施使用不符合老年人习惯等问题。
回顾已有研究,从老年人需求出发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专门的老年设施上,如养老福利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对老年人相关的其他设施考虑不足[8]。姜洪庆和尹心桐研究发现老年人使用频率最高的5个公共服务设施分别为菜肉市场、餐饮店、小区游园、活动场地与幼儿园[9]。
由于身体状况、年龄的限制,老年人的视力、神经系统、运动系统、记忆力等感知力不断降低,由此会产生负面的情绪,兼之老年人自身社会角色的转换,很多老人会逐渐与社会脱节,甚至会抵触现代社会的发展。日常生活中,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并未考虑到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活动空间安排不合理,尤其是社区交通空间、景观绿化与活动空间,存在空间层级不完善、可达性差、休息设施缺乏、安全性差等问题(见图1~图2)。其中,安全问题可能会导致老年人跌倒摔伤,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也是减弱老年人外出积极性的主要原因。且老年人基本都是群体活动,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有碍老年群体的社会认知发展与归属感的建立。
图1 调研社区内人车混行
图2 调研社区内车辆乱停乱放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从根本上说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能完全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和运营。分配标准要明确,由地方政府牵头,承担相应的财政补贴。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人口发展现状和地域特色,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调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比如,成都、沈阳等老龄化严重城市应适当增加养老设施的比例。
在设施布局上,完善养老设施的配置,针对社区既有的服务设施,建立既有设施的适老化评价体系,制定差异化更新策略,完善基础保障需求设施的全覆盖,推进便民商业、社区教育的布局与配置。在功能上,注重社区设施的混合配置(见图3),例如将“托老所”与托儿所有机结合。由于老年人倾向和儿童一起活动,且儿童的活力也对老年人的心态和生活起着显著的积极作用,提升老年人的心理健康[10]。
图3 老旧社区内加设健身场地
老年人是具有积极体闲行为的群体,日常的活动圈层受到社会经济特征、健康状况等条件的限制,近距离的体闲广场、公园绿地、宅前绿地等场所是他们较高聚集的地方。在设施设计上,应该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习惯,包括无障碍设施(见图4)、安全性照明设计、地面防滑地胶铺设等,形成利于交往的休闲空间。不断促进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帮助老年人于社会建立联系,缓解老年群体的焦虑心理,增强个人认同感和生活幸福感。
图4 老旧小区楼前加设无障碍设施
要明确各类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建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全过程的权责划分制度[11],杜绝设施实施中配置水平低、建设管理松懈的问题。完善管理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居民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监督各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此外,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应该鼓励社会力量于资本参与改造,帮助社区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以服务设施长期运营收入作为盈利点。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趋势下,“适老化”改造势在必行。社区作为“适老化“改造的核心,与老年人的日常息息相关,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不仅是造福老年人,也是在帮助年轻人减轻养老的负担。在城市规划层面明确设施的配置标准;在社区设计层面应合理布局,提供复合型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注重设施的覆盖性、可达性、可识别性与安全性;在建设实施层面,加强监督管理,使设施改造能够合理合法切实落地,为老年群体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