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
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回应了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广场舞扰民、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等。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中国的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收到环境噪声投诉举报超200万件。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收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41.2%,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二位。
整治噪声污染,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事实上,我国早在1997年便正式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然而,噪声污染至今仍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整治噪声污染,难在哪里?
一是取证难。噪音来无影去无踪,转瞬即逝,难以取证。住在高架桥附近的确很吵,可是那么多车辆经过,到底噪声是谁发出的,居民该投诉谁?很难说得清。二是执法难。噪音分成工业噪音、交通噪音、生活噪音等,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涉及環保、工商、城管、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对于噪音的管理权限分工并不明确。比如,半夜装运施工垃圾的情形,到底属于建筑施工噪声,还是交通运输噪声、生活噪声,很难分清。“九龙治水”的现状,也使得一些职能部门容易相互推诿,导致公众投诉无果。
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就是要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执行过程中的肠梗阻,让法律切实发挥出作用来。治理噪声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明确责任,执法部门重拳打击,更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公开举报,这样方能让城市居民安享静静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