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娟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科学体系开放的本质是科学知识的流动。知识流动是创新主体之间进行知识的溢出、扩散、吸收、转化,目的是获得创新所需的知识或技术的扩散,实现知识的互补,达到知识的共享,尤其是隐性知识的共享[1]。早在12世纪初,宇宙论学者就对科学下了定义:“科学是一种知识。”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科学是整理好的知识体系,是根据某些已知原则构成的知识的总和。”20世纪,库恩认为:“科学知识体系由各种范式构成,而范式之中包含了一系列的比较固定的形而上学基本信条、研究方法与程序、可研究的问题、范例等。”[2]区域/国家科学体系的开放本质是科学知识体系的开放,即跨区域/国家的科学知识流动。本文从科学知识流动的视角,即科研人员流动科学体系开放,跨领域、跨国别的科研合作等方面,研究我国科学体系开放取得的成效。
第一,我国科学人才流动的规模居世界第二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7年科学、技术和工业计分牌》2006—2016年科学人才的双边流动数据(从中国流向某国/从某国流向中国),我国开展科学人才双边交流的主要国家包括:美国(31 333/31 997)、日本(4 415/6 447)、英国(3 553/4 365)、加拿大(3 618/3 761)。中美两国科技人才交流数量超过3万人次,双边交流规模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人才交流数量(39 645/38 238)。我国与美国互为重要的人才来源国。
第二,我国科学论文的国际合作研究不断增长。科学国际合作与论文影响力高度相关,科研实力较弱或经济体较小的国家通过更深入地参与全球科研网络,克服其规模较小的限制。2005—2015年,我国科学论文的国际合作率从7.4%增加到12.2%[3]。
第三,我国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科学合作不断取得进展。我国目前在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的第三国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创新合作框架更加完善和成熟,实施了多项科技伙伴计划,还与俄罗斯合作推进大飞机的研制。同时,我国还积极支持和帮助中国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活动并任职,支持和鼓励在华举办高水平国际组织系列会议。
第一,促进我国科研水平显著提升。调查显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收益最大的三个方面包括:开拓视野、紧跟最前沿的科学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提高科研能力、培养国际化学术团队;建立国际科研合作网络[4]。研究表明,科研人员的国际流动性、协作性与研究水平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研究人员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他们的工作被引用的次数显著增加;在国外从事研究的科学家回国,有助于将国内研究水平提高约20%[5]。本文根据科睿唯安的Web of Science数据库,分别计算我国2005—2019年整体论文和国际合作论文的影响力水平①论文影响力水平全称是学科规范化引文影响力(Category Normalized Citation Impact, CNCI),指一篇论文相对于同行论文的被引表现,该指标消除了学科、发表时间和文献类型对论文被引频次的影响,是标准化的且独立于论文规模的指标。。结果显示,通过科学体系的开放,国际科技合作/合著论文的影响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从2005年的1.32提高到2019年的1.58;同时,国际合作/合著论文的影响水平明显高于我国整体论文水平,2005年我国整体论文的影响力水平为0.79,2019年为1.13,见图1。
图1 我国国际合作论文和整体论文引文影响力比较
第二,促进我国创新文化持续改善。开放合作推动我国塑造与负责任大国形象相匹配的创新文化和科研环境,既适应我国发展实际,还与国际规则对接,并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制定学术道德、科技伦理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塑造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科学文化和科学精神。2016年颁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将“创新文化氛围浓厚”设为战略目标,强调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2017年科技部、中宣部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规划》,系统提出创新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措施。2018年《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进行了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着力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坚实分类评价等要求。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体现了政府对科学研究作风学风建设一贯的高度重视。在政策引导下,我国创新文化和科研环境取得了明显进展。2018年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显示,与2013年相比,58.3%的科技工作者认为我国科研环境有明显改善,51.9%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创新政策环境较好[6]。
第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前沿性的科技支撑。科学体系的开放不仅有效提高了我国科研水平、培养了大批科技创新人才,同时有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例如,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生物医药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通过联合深圳湾实验室、鹏城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和企业,与帝国理工大学、东京大学、东京工业大学等建立合作项目,将部分先进科技成果优先在深圳进行应用转化,助推深圳疫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为解决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工程技术支撑[7]。
第四,为完善和推动全球科技创新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我国是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更是全球治理理念创新、新的世界性公共产品提供的发起者、推动者和引领者。截至2018年,我国牵头发起包括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高海拔宇宙观测站在内的22项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同时,我国参与了地球观测组织、引力波等18项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等与国外机构合作建立了400个国际合作平台,包括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引智基地、培训中心等,其中海外有103家,分布在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洲(33个)、美国(13个)、澳大利亚(8个)、英国(8个)、喀麦隆(7个)等。在全球责任层面,“一带一路”倡议及四个科技行动计划得到了联合国等多个国际组织和沿线大部分国家的广泛认同与积极支持,为完善全球治理、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开辟了全新的路径。
第一,我国仍然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提高科研水平。尽管我国论文影响力已显著提升,但是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合作的引文影响力仍然较低。2019年主要国家国际合作论文的影响力情况为:澳大利亚(1.86)、英国(1.78)、西班牙(1.78)、加拿大(1.75)、德国(1.74)、意大利(1.72)、法国(1.69)、美国(1.66)、日本(1.61)、中国(1.58)、印度(1.42),见表1。
表1 主要国家国际合作论文影响力比较
第二,开放科学的水平与主要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我国科研人员流动比率较低。2016年流入/流出科研人才占国内研究人员的比率来看,瑞士(15.26%/13.49%)和卢森堡(9.85%/11.55%)的人才流动率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内最高的,我国(1.50%/2.37%)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瑞士的流入人才大多数还具有良好的国际流动性背景[3]。二是我国科学出版物开放获取的水平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从总体开放获取率来看,2017年,英国(64.1%)、美国(46.9%)、欧盟平均水平(42.6%)、日本(44.2%)、韩国(35.3%)均领先于中国(26.4%)。2017年,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色开放获取率①金色开放获取:研究成果可以从出版商的期刊网站开放获取。平均约为10%,其中,日本(15.1%)、欧盟平均水平(10.7%)、韩国(8.9%)、美国(8.5%)均高于中国(7.4%)。绿色开放获取率②绿色开放获取:研究成果不是直接从出版商的期刊网站开放获取,而是从其他数据库开放获取。因各国政策不同而差距较大,英国(29.6%)、美国(20.7%)、欧盟平均水平(15.2%)、日本(11.5%)、韩国(10.4%)均领先于中国(7.8%)[8]。从开放获取的政策制定来看,欧盟委员会的地平线2020计划设计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开放科学政策,包括《关于开放数据的指导意见》《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再次利用公共部门的信息、获得和保存科学信息等相关政策。同时,澳大利亚、荷兰、芬兰和意大利等欧盟成员国采纳并制定了开放获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三,深入参与国际科技创新治理的人才储备不足。近年来,我国的国际地位有了极大提升,在科技国际组织中的高端任职人数也有较大提升,但是大型国际组织的中国籍雇员比例仍然不足。2018年我国在民间科技组织中担任主席、副主席、执委或相当职务的高级别专家为895人,同比增加24%[4]。在联合国下属15个专门机构中出任领导人的已有4人,但是,我国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中雇员所占比例偏低。据统计,在联合国系统雇员中,中国籍雇员目前仅占1.12%,列第11位,居菲律宾、印度、俄罗斯等国之后,而中国给联合国缴纳的会费占比为7.921%,是缴纳会费第三多的国家[9]。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改善WTO秘书处多样化年度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在国际组织人才中的短板主要是中低层雇员偏少。
提高我国科学体系开放的深度和质量,一方面要更好地“走出去”,更加深度地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引进来”,为促进人才国际流动和吸引全球科技资源提供更好的开放创新环境。
第一,深度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一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主动承担国际责任,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把握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节点并采取重要举措。二是提高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优势,实现科技资源国际开放贡献,为世界科学家和科研人员开展研究提供便利。三是继续参与大科学计划,积极承担项目和任务,深度参与运行管理,积累组织和管理经验。
第二,采用多种方式促进科研人员的国际流动和交往。一是打造非政府、跨国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基于高技术人才工作方式数字化、非标准化就业的趋势日渐凸显,建议民间组织、科技社团和科技共同体在打造非政府、跨国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二是扩大留学渠道和国别,优化留学科学领域,鼓励国内人才加入国外高水平科技团队学习基础科学等相关专业。三是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将终身学习、能力提升纳入教育的全过程之中。加强效果评估,由关注教育投入转向产出和结果。
第三,进一步加大开放科学的力度。一是提高国内期刊质量,吸引国外科技人才担任主编、副主编、编辑等职位。加强我国科技期刊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扶持和培养我国权威的科技出版组织。二是在国家层面制定推动科学数据跨境流动与开放共享的制度和安排,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采集、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