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水青 刘育强
近日,随着余家花苑的43户居民全部领到不动产权证书,宝丰县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474套保障房登记发证工作全部完成。自此,从深山搬出来的所有易地搬迁户都领到了“红本本”,圆了“安居梦”。
迅速部署 强力推动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宝丰县委、县政府牵挂的头等大事。该县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强力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宝丰县共建有石板河、余家花苑、青城社区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惠及大营镇、观音堂林业工作站的474户、1815口人。
“我们搬进来的时候,小區水电路网都有,就差一本证了。”在余家花苑搬迁群众张大妈的家中,各种陈设整整齐齐,应有尽有。
为确保搬迁群众全部领到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保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迅速行动,将该项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月霞任组长,分管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设计中心、用地股、测绘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登记发证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作为,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为全面完成登记发证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勇于担当 破解难题
接到任务后,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到安置小区深入了解情况。局领导亲临现场,先后召开10余次协调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破解发证难题,为顺利发证扫清障碍。
在宝丰县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中,除石板河安置区各项手续比较齐全外,余家花苑和青城社区均为回购的在建工程作为安置房,存在施工资料、监理手续、施工图纸不齐全等问题,无法办理正常的竣工验收手续。为此,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借鉴处置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做法,建议乡(镇)政府和住建部门通过消防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鉴定解决竣工验收备案问题。针对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乡(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和承诺函,将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在乡(镇)政府名下,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主动作为 上门服务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乡(镇)政府扶贫工作任务重,难以抽身配合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于是,该中心工作人员不等不靠,抽调10余名精兵强将组成“易地搬迁登记发证突击队”,采取“五加二”“白加黑”“上门服务”等工作模式,集中攻坚、快速开展,抓紧抓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个安置小区距县城20余千米,群众往来不便,鉴于此,该中心采取由搬迁户出具委托书的方法,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减免税收手续、统一代理不动产申请登记和领证工作。与此同时,局测绘队不讲条件、不讲代价,在无委托书、未缴纳费用的情况下,提前介入,特事特办,为圆满完成登记发证任务争取了时间。
漫漫振兴路,殷殷民生情。宝丰县仅用了11个月,就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登记发证工作。王月霞表示:“全系统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脱贫群众的生活越过越红火,全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作者单位:宝丰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