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志威,姜 琼,柯秋林,龚亚红
(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湖北 咸宁 437100)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我国先后实施了包括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保险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1]。但最近几年急剧上涨的医疗服务费用支出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国民生产总产值中医疗费用所占的比例正在快速增长,就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真正、彻底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2]。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3]后,各地方卫生监管部门相继制定区域重点监控药品目录[4]及使用相关要求[5]。我们介绍了某院重点监控管控措施,通过评估相关指标,评价管理成效,为医疗机构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提供依据与参考。
通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ospi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HIS)提取管控前(2018年第三季度)和管控后(2019年第三季度)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前20位药品的相关数据,计算重点监控药品费用占比、全部药品费用占比、用药频度(DDDs)。
1.2.1 某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制定
辅助用药可以参考的目录共涉及10大系统70%的药物[6-7],缺乏药理学或临床分类依据。且没有明确定义,国家也未出台辅助用药的目录与标准[8]。为此,采用辅助用药来管控,对于药事管理是个难题。而“重点监控药品”是指同时具有“三高”的药物:药费金额高、临床使用频率高、不合理用药概率高的非基本药物[9]。其目录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动态变化,更有利于药事管理。
ABC(activity based classification)分类法,又称为帕累托分析法,是一种用于分析医疗供应系统成本的方法,也用于规划、优选和采购药品的决策[10-11]。药品ABC分类按照品种和销售金额分为A类(重要)、B类(一般重要)和C类(不重要)3个等级,以药品使用金额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为临界点[12]。该院在用药品品规数1 064个,A类179个品规,占药品销售总额80%,B类99个品规,占总销售金额10%,C类786个品规,占总销售金额10%。VEN(vital-essential-necessary medicine)分析法是根据药品对健康的影响程度,将药品分为关键(V)类、基本(E)类和非基本(N)类的方法[10]。按照VEN分类标准,很多药品,例如脂肪乳,对于长期不能进食的患者,它可以维持生命,属V类;对于短期不能进食,例如化疗呕吐、胃肠道切除术后等患者,可辅助患者康复,列为E类;当用于可正常饮食而营养不良的患者时,它就是N类。ABC-VEN分析法是将上述分析方法组合,便于确定需特别关注的药品种类。
基于ABC-VEN分析法,并参考国家、省级已公开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3-4],该院最终确立79个重点监控药品。其主要分为3类,分别是中药注射剂、质子泵抑制剂、辅助用药。
1.2.2 限量控制
每月进入药品用量金额排名前10中的重点监控药品,停用3个月;前11到20的,第二个月减量50%使用;按照医院制定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规预警》制度,确认用量异常而被预警的重点监控药品,停用3个月,并报院纪委调查;该类药品限量期间需使用的,由经治医生申请,科室主任签字,药学部备案开通使用。
1.2.3 处方权限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88号)文件[3],严格限制中药处方权限,医院规定由具有中医资质或经过相关培训的医生开具。若临床因病情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需经有中医资质的医生会诊同意后才可开具;医院PPIs药品在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居多,使用金额较大,存在不合理用药的现象较多。为此,其处方权仅限于消化内科、胃肠外科、肝胆外科等科室使用,其他科室因患者病情需要时,需做好备案记录,医务部定期检查核实;单唾液神经节苷脂等营养神经类药物,其处方权限仅限于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儿内科、新生儿等科室使用,同样,其他科室患者因病情需要时,需做好备案记录,医务部定期检查核实。备案记录每个月由医务部组织检查,对使用不规范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处罚,并要求督导整改。
1.2.4 开展专项点评和培训
每月开展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点评,通过PASS系统,筛选出使用金额前10的科室以及前10的重点监控药品,作为重点点评的对象,随机抽取100份病历,点评结果通过OA发布公示,并约谈有不合理用药的医生,给予处罚。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占比排名靠前的科室进行分析,临床药师针对普遍不合理使用的问题开展专题培训。
1.2.5 公示与处罚
对涉及药物点评不合理使用的医师,根据单张处方或医嘱对责任人处罚500元,进行全院通报。每月对某院重点监控品种按科室及个人使用金额占比进行排名,连续二次排名前三的个人给予处罚1 000元,连续二次排名前三的科室给予处罚2 000元。
采用2010版excel软件统计医院管控前后使用金额排名前2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的相关数据;计算用药频度(DDDs)、限定日费用(DDDc),排序比(B/A)。DDDs=该药某段时间使用总量/该药的限定日剂量(DDD值),DDDs值越大,说明该药的使用频率越高[13]。使用金额排序与DDDs排序的序号比值(B/A),反映金额与用药频次的同步性,比值越接近1说明其同步性越好,费用越合理。当B/A大于1,反映药品价格较低或使用频率较高。当B/A小于1,反映该药价格偏高或使用频率较低[14]。
管控前使用金额前20重点监控药品总金额12 394 118元,占全院药品金额30.1%,管控后总金额7 291 504元,占全院药品金额18.8%,同比降幅41.2%。管控前后监控药品总销售金额分别为19 747 137.2元,14 393 103.4元,同比降低27.1%;分别占全部药品比例分别为30.1%、18.8%,同比下降37.5%。
重点监控药品DDDs及其B/A统计情况分析,2018年三季度排名前20重点监控药品DDDs为103 140,2019年同季度为70 461.5,DDDs同比下降32 678.5,从表1、表2、表3以及图1(封三)都能说明干预措施有成效。
表1 重点监控药品管控前后相关医疗指标情况
管控前与管控后对比,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20个重点监控品种排名出现后移,且品种下降,管控前占8个,管控后占3个,同比降幅达62.5%;使用金额前20排名重点监控品种B/A排序平均值为1.07相比管控前平均值1.22更接近于1,说明干预后全院用药更加合理,如泮托拉唑、复合辅酶、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胞二磷胆碱。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实施管控前后使用金额前20重点监控药品金额及DDDs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全院重点监控药品前十的科室,金额整体下降明显。肿瘤患者由于放化疗周期内,需要护肝、护胃、辅助抗肿瘤药品较多,用量大,金额排名靠前。通过管控后,使用金额下降明显。虽然干预后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虽出现排名靠前的趋势,但使用金额及占比均下降,且神经外科患者一般住院周期长,使用药物较多,药品费用较大,因此排名靠前。
表3 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前10的科室构成比
该院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该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管控措施与制度,进行常态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目录,使得该院药占比、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均得到改善,遏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有效降低了降低患者就医负担,说明建立重点监控措施管理制度并落实干预措施达到预期。
本次药事管理实践中,虽然初具成效,但也存在局限性和不足。如红花黄色素注射液,虽然具有改善心肌能量代谢[15]、抑制氧化应激、改善心肌缺血损伤的作用[16],但主要用于治疗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管控过程中用量居高不下,在外科多以“改善循环,促进伤口愈合”为由使用。暴露出管控漏洞,精细化和个体化管理程度欠缺。
综上所述,重点监控药品管控作为一个持续实践过程,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控措施,对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提高用药安全,降低药占比,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节省医疗资源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如何平衡医院管理和临床科室业务发展需要,依然是后期医院药事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