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看南京作家毕飞宇的小说《玉米》,特别亲切,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他所有的作品。后来读他的长篇小说《推拿》,我更是爱不释手,曾经反复拜读。我还专门买了毕飞宇作品集,收藏在自己的书橱里,其中就有《玉米》。记得我在一位文友面前提到过,没想到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有一次文友受约到我家来做客,一眼竟搜到了那部书。临走时他提出来带回家看,说实话爱书的人都不喜欢往外借书,显得小气。文友却一点不在乎我的心理感受,硬是给拿走了。这部书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他后来一直不再提及,我至今想起来也只能忍疼割爱。
我由毕飞宇的《玉米》总会想起家乡土地上的玉米,它们从小到大,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我都记忆犹新。它就像毕飞宇笔下描写的那个叫玉米的农村姑娘。她温润善良,命运坎坷,几经生活磨难,恰似大地上玉米的一生。我已过知天命之年,庆幸的是在家乡的黄土地上我亲历过春种秋收和春华秋实。玉米这种植物对我来说,是可亲又可敬,我如果不给它写几句话,真有违于内心的情感。
家乡实行联产承包制,家家户户分责任田那年,我正好中学毕业回乡务农。哥哥嫂嫂带着他们的三个子女和我正式分了家,八口之家变成了三口和五口两个小家庭。我没有结婚,自然和父母一起生活。父亲从此开始教我劳动,培养我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从春天开始,父亲领着我在自家返青的麦田里锄地。那时候播种小麦是两密一稀,即两垄间距小,一垄间距大。这样播种便于小麦通风透气,日光普照,生长茁壮。春天锄地,一般只能在间距大的宽垄里松土。锄地对返青的小麦有两个作用:一是破坏土壤表层的毛细通孔,减少水分蒸发,保持田间墒情;二是有效地锄掉麦垅间的杂草。锄地时常常兼顾把紧靠麦根处生长的杂草用手拔去。那几年农田里还没有普及使用广谱性灭草剂。麦田里的杂草很多,常见的有黄花草,王不留,灰灰菜和麦家公。还有荠菜也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时候却不知道它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野菜,薅下来后都喂了猪吃。
锄完麦田,再浇一遍水,施一次肥,春小麦就开始旺盛生长。站在田间地头,抬眼望去绿油油的麦田没有边际,就像碧绿的大海一样。春风翻动麦苗,此起彼伏,恰似波涛汹涌的海浪。春天的田野是温情惬意的,也是诗意昂然的,农民在田地上的劳作除非花费力气,就是孕育丰收的希望。
转眼就到了麦口时节,小麦度过扬花期,个个麦穗开始丰满起来。在小麦灌浆期,打一次农药非常必要,尤其防止蜜虫对小麦的侵害。麦子黄了梢时又是套播花生或玉米的最佳季节。我跟着父亲在麦田里套播玉米。我们各自手执一把铁锹,肩头背一个书包,里面放着玉米种。人站在麦垅间,小心地把铁锹蹬入地下,掀开土地的一条缝隙,另一只手从书包里捏两三粒玉米种,准确地点到土里去。这是一项技术活儿,没有半天的功夫,不会做的娴熟。如果把玉米种不能一次性放进土里,抽出铁锹就会前功尽弃,落在地上的种子不拾起来就浪费了。套播玉米真是繁重的田间劳作,半天半天地重复相同的机械动作,难免枯燥乏味。所以农民们说,农事劳作,少干新鲜,多干麻烦,常干腻歪。他们自然不去体味劳作中的某些诗情画意了。
俗话说芒种见麦茬,麦田里风吹麦浪一片耀眼的金黄。等小麦已收割,白亮亮的麦茬地里,仔细看透着一点点的新绿,那是从地里钻出来长了三四个叶片时的玉米幼苗。农民最苦最累也正是这个时候,既要抓紧时间收获小麦,摊场,翻场,轧场和打场,做到颗粒归仓,又要及时给麦茬地浇水,让玉米幼苗迅速生长。我家几亩麦田被父亲和我管理到位,玉米苗出的很齐,一垄一垄,远远看着就像排列整齐的哨兵。父亲在田间地头经常说的一句话,人侍候地一季,地侍奉人一年。我那时候不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直到父亲去世以后,我一个人在田间劳作,才忽然明白这应该是农民对土地一生最亲切的感悟。
在我的印象里,天气越热玉米生长就越旺盛。原来的一粒小小的玉米种子,埋进土里长出一棵小小的幼苗,现如今竟长得十分粗壮。它们的根部有小孩儿的胳膊粗,寬厚的玉米叶片,相互交合在一起。此时的玉米地是一片葱绿的青纱帐,成了北方大地上蔚为壮观的风景。
炎热的夏天,我和父亲钻进茂密的玉米地除草,还要把枯朽的麦茬锄下来。玉米叶带着毛绒绒的尖刺,一旦划在脸上十分难受。我们就戴一顶草帽,天气再热也不能摘掉,草帽的廓沿能阻止玉米叶子划伤微红的脸面。
不得不说,我黑夜里在深深的玉米地浇地的经历。夜黑风高,玉米叶子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周围的世界伸手不见五指,一个人只听见垅沟里的流水声。不远处的地里有一片坟茔,且不久刚刚有新人埋进了土里。我在地里真有些害怕,还想着会不会有老虎或者野狼什么凶猛动物突然从背后猛扑过来。我越想越害怕,身上有发冷的感觉,只盼望黎明早些到来。
还是说说秋天成熟的玉米吧!它们的叶子黄了,每一棵玉米秸的腰部都别着一个大棒子。收获玉米是最要力气的活儿,需要一系列的劳动程序。首先把成熟的玉米棵刨下来,一排排整齐地放倒在空地上。接着蹲下身子把玉米棒子从玉米秸上掰下来,堆成堆,最后装上排子车拉回家,再拔到房上去晾晒。玉米地又到了秋分时节播种冬小麦了。农民必须把玉米秸捆成捆,用排子车拉出去。接着洇地,施底肥,耕地,播种,扒界,整畦,直到冬小麦从土里长出幼苗。其实几句话说着容易,每个环节都必须吃苦耐劳才能达到目的。家乡的黄土地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勤劳的农民,也铸造了一代又一代农民优良的品性。
秋天终于把玉米收获到了家里。黄灿灿的玉米棒子在房顶上要经过两三个月时间,风吹日晒,变得十分干燥。接近冬季家家户户开始把玉米棒子从房上接下来,手工慢慢地剥玉米粒。母亲整天坐在家里锥玉米棒子,晚上没有电的时候,我们就守着一盏煤油灯剥玉米。不过那时候已经有了半机械化的人工脱粒机,大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没等两年又有了电动脱粒机,科技真是第一生产力,从此家乡彻底结束了人工剥玉米的历史。父亲把金灿灿的玉米粒捧在手心比一比,总会说,今年的收成比去年更好!他刻满皱纹的脸上露着幸福感,这是土地对农民一年最大的奉献和告慰,也是农民对土地虔诚的感恩。
现在玉米仍是北方大地上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尽管饭桌上我们的主要食物是白面馒头,家里吃玉米面的并不是太多。其实玉米的营养价值非常高,有研究报告显示玉米有抑制心脑血管疾病,防止癌细胞的功效。世卫组织一项调查发现北美洲大陆罹患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数很少,与那里的人常年习惯吃玉米食物有很大关系。
玉米早成了我家一天三顿离不开的主粮食物了。我每天早晨做玉米粥喝,往粥里放两个鸡蛋,风味独特别致。我们家锅里蒸熟的是掺了玉米面的馒头,偶尔还烙玉米面饼吃……
人生过半以后,我才悟出两句实话:粗茶淡饭胜于美酒佳肴,茅屋柴扉堪比金阁玉堂。这相当于一个人走过万水千山最亲最美的感受还是故乡那一片黄泥厚土。玉米在当今人们丰富的餐桌上属粗茶淡饭之列,我却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家乡的黄土地上玉米的一生,恰似一篇美丽的童话,真让我不能不想,不能不念,不能不歌!
杜海军,作家,现居河北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