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铮瑶 张剑平
内容摘要:本文致力于解决《诗经·周南·桃夭》篇的通读问题。方法是通过阐发桃、之、夭、宜等汉字,和之子归、室家、家室、家人等词语的意义及文化内涵,顺通文意,得出《诗经·周南·桃夭》篇的通读优解,减少误读和错读。
关键词:桃夭 字义 文化
《桃夭》三章首句解读
《桃夭》三章首句如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桃夭》三章首句的解读重在“桃之夭夭”一句,因为“灼灼其华”“有蕡其实”“其叶蓁蓁”含义历来清晰,无需辩驳。古今各家争论重点集于“桃之夭夭”一句,对“桃”“之”“夭”三字具体意义所指各有说法。因此本文尝试通过对三字释义,讨论“桃之夭夭”的真正意含所在。
对于“桃”,主要观点有三:一言桃花,二言桃枝,三言桃树。对于桃花之解,于广大受众较为普遍。兹引古诗文网《桃夭》篇翻译为证: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此译看似通顺自足,但第一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就自相矛盾,不可推敲。若“桃”指桃花,后文实为桃花之“华”何解(古以“华”为花十分普遍)。“华”所指桃花,与下文“实”(桃果)“叶”(桃叶)对应。第一句的翻译,应同于后两章,将“实”“叶”译出,形成三章之间的对应。而译文只言“灼灼”,故意省略“华”,是不达不信,所以不足以取为信用。那“桃”到底为何,可以确定的是:“桃”不指“华”“实”“叶”,因为一旦归为其中某一类,就会陷入上述前后相逆、不可推通的矛盾。“桃”具体所指,通过“夭”字释义,或能有所解答。
“夭”字释义,主要观点有三:一言屈,二言少壮,三言冶容。
屈之解见于《说文解字》:“夭,屈也,从大象形。”“大”是人张开双手双脚的样子,表示人。但当以“大”为基作“夭”字时,其人之姿态已不是正面,而是侧面。此时,“夭”所表侧面之形,有手足身姿弯曲之动态柔美,像人之运动奔跑,与“大”所表正面之形的相对僵硬与静态端严大为不同。这种手足身姿弯曲之柔美,正是对“夭”为“屈”的内涵阐释。“夭夭”则是两个“夭”AA式重叠,可表示程度的加重或者情感内蕴加深。将“屈”义应用于“桃”,那么“桃”所能与之对应的,就只能是如人之手脚一般,可伸屈之“桃枝”。“夭夭”所言,其实是两重内涵,一是伸,一是缩,是“屈曲”之义,即桃枝之摇摆,如人手足之外展内缩,这就是“夭夭”重叠后程度的加重,表现在新意义的参与。就后文而言,“夭”作“屈”解,应当还有因受重而下垂之意,指桃花、桃实、桃叶有重力于桃枝,桃枝在的重力下显得弯曲,在花开,果挂,叶展的季节里,忽而因花开、果挂、叶展而受力垂枝,忽而因花落,果落、叶落而有所舒展。那么,“桃之夭夭”就有其外因和内因:外因是风力吹拂;内因是花、果、叶的生与衰。所以两个“夭夭”也可说是对外因和内因的描写。综合外因的外展内缩,与内因的垂枝与舒展,“桃枝夭夭”展现了一幅“桃枝微风轻曼图”,一幅和谐美好的图景,是作者对世界之美的发现,寄寓了对幸福生活的祝福和期盼。由此,《桃夭》篇三章首句可作译如下:
桃树枝条弯弯垂,枝上桃花火红开。
桃树枝条弯弯垂,枝上桃果要厚肥。
桃树枝條弯弯垂,枝上桃叶繁茂生。
以上推论及翻译,似乎自足,但是就“之”字释义来看,《桃夭》篇的解读与通读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之”的意义较有虚实两个方向,三种释义:一为介词,无实意,是把主语介绍给谓语;二为结构助词,可译为“的”;三言有实意,为“往、至”之意。第一种释义,将“之”作无实意,为介词解,有一定道理。“之”将主语桃介绍给谓语夭夭,而且本身没有意义,所以“桃之夭夭”就成了“桃夭”的扩写。这就将《桃夭》通读问题重新绕回上文关于“桃”“夭”的解读。显然,作介词无实意的“之”是满足“桃”作桃枝,“夭”作屈,“夭夭”为“屈曲”之意的,不仅放于“桃枝夭夭”可解,而且放于全文亦能通达。但是,《桃夭》篇是否真的就只此一解,不可更改,恐需继续研究“之”字另外两种释义才能阖棺。
第二种释义,是把“之”作结构助词,可译为“的”解。若如此,《桃夭》三章首句之译为:
桃枝的屈曲弯折,(是因为)枝上桃花火红开放
桃枝的屈曲弯折,(是因为)枝上桃果厚肥硕大。
桃枝的屈曲弯折,(是因为)枝上桃叶茂盛繁多。
这样的解读和译释,只能通过强行增加因果才能推通:以“桃之夭夭”为果,以“灼灼其华”“有蕡其实”“其叶蓁蓁”为因。这是问题之一。问题之二在于即使加上因果联系,其推通也难免牵强,不可望而顺通解出诗文原意。果若《桃夭》篇本意为因果,且是后因前果的形式,那么诗文之用字排列及译文应是如下:
夭夭之桃,其华灼灼。屈曲弯折的桃枝啊,上面的桃花火红开放
夭夭之桃,其实有蕡。屈曲弯折的桃枝啊,上面的桃果厚肥硕大。
夭夭之桃,其叶蓁蓁。屈曲弯折的桃枝啊,上面的桃叶茂盛繁多。
唯有如此,才能在因果及意义上推通。故而可推知:“之”字绝不能以结构助词,译为“的”作解。
再看第三种释义,将“之”作之实意的解释,以“往、至”释,且应当含有“成长”义。于此解时,“桃之夭夭”一句,出现整体变化,如果再以“桃”为桃枝,“夭”为屈,“夭夭”为屈曲解,则《桃夭》三章首句当为:
桃枝长到屈曲弯垂,上面的桃花火红开放。
桃枝长到屈曲弯垂,上面的桃果厚肥硕大。
桃枝长到屈曲弯垂,上面的桃叶茂盛繁多。
“桃枝长到屈曲弯垂”读来十分怪异,桃枝之屈曲弯垂,本是由花、果、叶、风的内外力共同作用致使,而非桃枝生长所致。桃枝生长舒展与桃枝屈曲弯垂,其逻辑应当是:桃枝的生长带来花、果、叶,为其提供生长依凭;花、果、叶加上外力的风致使桃枝屈曲弯垂。
如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考察“桃”,按“成长”之义生发,则发现“成长”用于桃花、桃枝均不合适,而只能用于桃树,于是“桃”的新指“桃树”出现。伴随这一变化,“夭夭”的释义,也遭遇了瓶颈,原本的屈曲弯垂,只在描述桃枝时可行,但在描述桃树总体风貌时不足。试看:
桃树长到屈曲弯垂。
此句读来与“桃枝长到屈曲弯垂”一样怪异。“桃”除开桃花,桃枝,以及原文中的桃实和桃叶,现在只剩下桃树主体桃干。但是,仅以桃干解桃树不可取,因为除开桃花、桃实、桃叶之后,桃的桃干、桃枝、甚至桃根,都应当囊括于桃树之“桃”这一个整体的意象中,作为其他三者的生长依凭。在此需要讨论的是,枝与干确是桃树两个部分,“夭夭”不仅要描述桃枝,也要描述桃干,不能偏于一处。由此,桃树内部的问题转换为了外部“夭夭”如何准确合适描述的问题。问题的矛头指向了“夭”,其释义应当进一步深化。此时,取“少壮”义作“夭”之解正合适。
前面讨论了以“大”为基础做“夭”时,“夭”所表现的是手足身姿弯曲之动态柔美,并直接嫁接于桃枝上。现在,应当进一步思考,这种美是否将“夭”既区分其手足与身体躯干,又将其作集于一体。见人身姿健美,又见其手足柔美。那么这般身姿健美,手足柔美之人,当是与下文呼应的于归之女。处在人生芳龄,身体健康,即虽然年纪尚小,显得年轻,但是骨肉已经健全,身体健壮堪用。“夭夭”的内涵是桃树与出嫁女子一样,都是少壮之貌。当然仅以“少壮”解“夭”或许不足,以“少壮健美”应当更为全面。以此对《桃夭》三章的首句进行原意翻译,得译文如下: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花火红浓烈开。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果挂枝待成熟。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叶舒展多茂盛。
这样的解读,其合理之一是前后文意相通。其二是能够与三章后句形成呼应,形成对女子及其家室的美好祝福,符合《桃夭》千古婚庆贺嫁室的本质。一章贺女子出嫁时少壮健美;二章祝夫妻早诞儿女,家门人丁兴旺;三章愿女子相夫教子,开枝散叶,致使家庭壮大,福延子孙。
最后来看将“夭”作冶容,即姣好面容的解释。这一说法当有两解。一是只关注桃花,“夭”只形容桃花美丽。这一解的片面,开篇就已言明,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冶容一解在后世“人面桃花”话题中十分重要,是促成桃花意象内涵转化的重要一解。第二解是这样的:在桃干、桃枝、桃花组成的“桃”中,只关注了桃花,且过分注重桃花,使得将“夭”作冶容,只赋予了桃花。这样的做法,和前文将“夭”解为屈,只形容桃枝的片面一样。这些解释,都没有使得“夭”将“桃”的全面特征概括出来,由此不足为取用。但是冶容之解,也可做桃干,桃枝所成的“桃”的形容,可以纳入“桃”所具有的内涵之中。
通过以上之解,对于“桃”的三种意义:桃花,桃枝,桃树。当选桃树,其内涵是桃枝、桃干组成的整体。对于“之”的三种意义:介词,结构助词,实词。当选实词,其意义是往、至,且含有“成长”义。对于“夭”的三种意义:屈,少壮,冶容。当以少壮为基础,融入屈与冶容,以“少壮健美冶容”为解。
《桃夭》三章尾句解读
《桃夭》三章的尾句如下: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张素凤(2008)从古文字、出土文献、古文化的考察,认为《桃夭》篇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其赐福人间亲人。于古文字上,通过考察《尔雅》《说文》《列子》等释“鬼”为“归”的例证,说明“鬼”“归”同源;诠释“归”字实义为托魂树的义符“帚”。出土文獻上,利用商代祭祀青铜礼器之符号“析子孙”或“祈子孙”,解为“之子归”,即送死者精魂于归处;用《郭店楚墓竹简》和马王堆帛书本《五行》篇对《诗·邶风·燕燕》的解读,认为《邶风·燕燕》是丧夫女子哭送丈夫归,其背景是殡丧不是婚姻。对“宜”字作祭祀之名解,其目的是祈求先人精魂回到归处,并为在世家人赐福。花、果、叶是言具有驱鬼作用的桃树,生命力旺盛,是对不去归处精魂的恐吓。此说法确是新解,但若以此对《桃夭》篇作译,当为: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花火红浓烈开。先人魂魄快归去,宜祈已作荫亲人。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果挂枝待成熟。先人魂魄快归去,宜祈已作荫亲人。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叶舒展多茂盛。先人魂魄快归去,宜祈已作荫亲人。
此解对于原文中的“室家”“家室”“家人”统统只能做人间亲人解,或许不符合诗文原意。
张素凤之论,将《桃夭》篇作“取桃驱鬼”和“作祭祈福”两解:一方面讲驱鬼的巫术,一方面讲祭祀的虔敬。前者是人鬼同在人间,人鬼相对,鬼害人;后者是人鬼各得其所,人鬼相敬,鬼为人。一为敌对,一为和谐。其论两者兼取,混为一论,恐不能取用。既言巫术驱鬼,又何设宜以娱;既言设宜以娱,又何怕其不归而致巫驱。此般求功利而虚伪不虔,恐先人难降福祐。其余各处的论证,也颇需推敲。首先,“归”“鬼”同源所引材料均是以“归”释“鬼”,言“鬼:归也”,但是“归”并不与“鬼”绑定,单指鬼。《说文解字》归:女嫁也。《礼记·大道之行也》篇记“男有分,女有归”。其“归”是女子出嫁的意思。因此“归”当先是归、鬼同源,后世对归作有归、得其归解时,扩展应用到女子嫁女男子而有归、得归,且得到了广泛对的认同和使用,这是词语使用过程中使用对象扩大的现象。“子”也当有两解:可作男子“子”,可作女子“子”。“之子归”如若用于男子“子”,其解当与《诗·邶风·燕燕》同解,应当是送男子归葬,即送男子精魂去归处。“之子归”若用女子“子”,则应是送女子出嫁。女子“子”的用法在《论语》就有出现,如“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是孔子将自己的侄女嫁与南容。至于所引出土材料《郭店楚墓竹简》《五行》之解,解《诗·邶风·燕燕》自足可行,当在尚未有材料证明《桃夭》篇与其同解前,此说只做一假设,不可做确论。“之子于归”的“于”,放在“归”前,无实意。其“之”,与前文相应,是“往、至”之义。“之子于归”是“到女子出嫁时”。作为庆贺词,“之子于归”当含有女子出嫁正当时的言外意蕴。下文通过对“宜”“室家”“家室”“家人”的阐释,进一步说明“之子于归”以女子出嫁作解是合理的。
“宜”字与诗文意义关联的字义者有四个,一是菜肴,二是祭祀名,三是作宜,四是有宜。此四义,能从“宜”字字形和辞书典籍中得到证明。甲骨中“宜”字字形为,是两块肉分别置于刀俎两侧。两块肉具有重叠关系,大抵早起祭祀无有以肉食为贵重,且因少于果蔬,因此祭祀多只有肉。这种重叠关系构成“多”字字形,因此后世《说文解字》收录“宜”古字形为。“宜”应当是准备丰盛的菜肴进行祭祀。其祭祀的主要对象是社神。《汉语大字典》载:祭名,祭祀土地神,《通释》也载:宜本祭社之名。《周礼·春官》也载;大师宜于社,造于祖。可见,宜祭的主要对象是社神,即土地神。宜祭的目的主要是祈求土地神为家人赐福作宜,其内容有二:一是祈求土地出产丰盛,家人无饥饿之忧;一是家中人丁兴旺,劳力充足。这是古人生殖崇拜的表现。这种祭祀土地的“宜”,在后世内容有所增加,增加了男女婚嫁之时告宗庙之事,是祈求先人祖先为新人作宜赐福。“宜”的仪式最后演变为“拜天地”“拜高堂”,在表达对天地,先人崇敬的同时,祈求天地,先人为新人作宜赐福,是中国人天地崇拜与先祖崇拜的表现。男女婚嫁是能使天地、先人作宜赐福的事情,因此古人对于婚嫁的态度十分热诚。婚嫁中,虽也有男子入赘女家,但主要是女子嫁入男家,所以“之子于归”中,结合三章首句的阐释,其“子”应是女子。因而三章尾句应是言女子出嫁,能够得到天地、先人作宜赐福,所以此事中是有宜的。这种有宜,就表现在“室家”“家室”“家人”上。
“室家”“家室”都有是“家”“室”不同的组合,但是,其区分意义是很明显的。《左传》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孟子·滕文公》有“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和“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两条。所以“家”“室”一为女所有,一为男所有。但是,文章以“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先后排列,有其理由,是意义的递进。“室家”是先“室”后“家”,是古代女子从父的表现,表现为女子依附于父亲,居于父家,待字闺中;或女子通过各种形式,拥有了独立于父家之外的居所,摆脱对父亲的依附有自己的家。中国古代多是前者。先“室”后“家”,是有室之男娶有家之女。是婚嫁时男方去女方娶亲的表现。此句与前文“灼灼其华”对应,表现女子出嫁时身姿健美,容貌美好。“宜其家室”中,是先“家”后“室”。此句与前文“有蕡其实”对应,言女子嫁入男方,合“家”“室”为一,对女子而言,此归处仍是“家”。重要的是,桃树孕育未成熟的桃果成熟,就是女子怀胎十月,孕育腹中胎儿。其事集于女子,故而对于男女合一的小家庭而言,女方在延续后代上地位更高,更加重要,于是乎“家”在前也就不难得解。最后一句“宜其家人”,与“其叶蓁蓁”对应。“其叶蓁蓁”言桃叶舒展,生长茂盛。此句也有两解:一是桃树本身开枝散叶,显出繁多茂盛貌;一是桃果落地生根发芽,形成桃林一片,其叶生长,形成繁多茂盛貌。此处取前者更为合适,诗文本意是期望女子相夫教子,开枝散叶,致使家庭壮大,福延子孙,应当没有桃树发展成桃林这样的远视。其中,“人”就是人口,按诗文之意,应当不含家中老人,只指作为家中后代的子孙。“家”就是家庭,“家人”就是家庭中的后代子孙。“家”在“人”前,不难知道是因为女子在养育儿女后代中的重要地位。后世多言“家”而少言“室”,除“大夫有家”,于“家”以“豕”祭祀外,由女子在家庭的重要地位引发的以“家”代“室”,也当是一大主要原因。
由此我们通过字义,词义的阐发,对《桃夭》篇进行了通解,现依据前文总结作译如下: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花火红浓烈开。女子出嫁正当时,姻联男子宜两家。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果挂枝待成熟。女子出嫁正当时,生下子女宜家庭。
桃树长至少壮年,桃叶舒展多茂盛。女子出嫁正当时,兴旺后代宜家族。
如此解《桃夭》篇,是可信的,也是符合当时文化情景的,能有助于减少因对字义、词义不全面解读致使的误读和错读。
文章通过对桃、之、夭、宜等汉字,和之子归、室家、家室、家人等词语意义及文化内涵的阐发。找到了符合诗文原意的字义和词义。对于桃,作桃干和桃枝结合的桃树解;之,作有实意的往、至解;夭,作以少壮为基础,结合健美与冶容,的少壮健美冶容之貌;宜,结合菜肴、祭祀、作宜等,推出“有宜”解;之子归,是女子出嫁当时;室家,言有室男子娶亲与女家;家室,言女子嫁入男室,于家中孕育腹中子女;家人,言女子旺家,福延子孙后代。通过这些阐释,文章得出了符合诗文原意的译本,期待此本能减少受众理解障碍,减少误读和错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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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