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龙平
摘要:近年来,电动滑板车作为一种新兴休闲代步工具,产品蓬勃发展的同时,其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几年因电动滑板车导致的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动滑板车消防安全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针对电动滑板车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本文对电动滑板车的行业概况、法规和标准现状、消防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介绍,系统阐述当前电动滑板车消防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电动滑板车;产品标准;消防安全风险
一、产品介绍
电动滑板车,是一种以电池为动力,由电机驱动,不能人力骑行的滑板类产品。其特征为两个车轮呈前后直线排列,电池主要使用锂离子电池,部分车辆还带有小型的鞍座。
电动滑板车是一种新型便捷式的短途代步交通工具。它的兴起与当下城市日益拥挤、人们日益匆忙的态势密切相关。电动滑板车发展的初期是一种新兴的休闲娱乐产品,深受年轻消费者喜爱。由于电动滑板车轻便、省力、可折叠的特性,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城市上班族、代驾工作者等群体将其用作代步工具。
二、行业概况
经过十来年的发展,我国电动滑板车行业已进入优胜劣汰的成熟阶段。由于电动滑板车的零部件供应与电动自行车相似,零部件需求基本一致。因此电动滑板车生产企业大部分建在电动自行车产业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广东地区,其中广东地区以外销为主[1]。
目前,电动滑板车的生产企业,除了少数几家综合实力较强的自主研发产品外,大部分的厂家均是全套采购配件,然后自行组装成整车,再贴牌销售的运作模式。这些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不熟悉關键部件(尤其是电池、控制主板)的要求,只是简单组装各个功能模块,导致系统兼容性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三、法规及标准情况
我国目前尚未规定将电动滑板车作为交通工具使用,因此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同时该产品是在短期快速发展出来的产品,目前也没有的国家或行业标准[2]。我国仅于2004年发布了SN/T,1428-2004《进出口电动滑板车检验规程》。该规程为商检行业技术法规,出台至今16年,已无法适应当前电动滑板车产业发展的需求。同时,该标准不适用于内销产品。国内考核电动滑板车质量,目前均是借鉴相关或相近标准,如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欧盟的EN 17128:2020《载人和货物及相关设施运输的轻型机动车辆,未经道路使用类型批准-轻型电动滑板车辆(PLEV)》以及美国标准ASTM F2641-2015《消费者安全规范一休闲电动滑板车和便携式自行车》等。
2020年11月2日,由北京侵权伪劣物品检验鉴定技术创新联盟发起、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关技术中心联合起草的《电动滑板车一般质量要求》《电动滑板车售后服务规范》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空白,为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和使用以及政府监管提供了依据,为提升电动滑板车企业品牌竞争力提供了支撑。该团体标准对电动滑板车产品从性能要求、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能、阻燃性能、外观、标志的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行业及相关机构评估电动滑板车产品质量及安全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目前部分企业参考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相关要求规范自身产品质量。但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其电动滑板车产品安装使用的锂电池则处于无标准状态,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存在巨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四、电动滑板车消防安全风险分析
电动滑板车属于新兴代步工具,且没有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近几年因电动滑板车导致的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3]。梳理近几年相关的安全事故原因,结合我院前期在产品检验、标准制定方面的相关工作,我院认为电动滑板车消防安全风险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电池耐过充性能差
消费者在电动滑板车过程中经常有长时间持续对电动滑板车用电池进行充电的情况,如果电动滑板车的保护电路失效且内部电池的耐过充电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则其在过充电时发生起火、爆炸的概率将会加大,一旦发生热失控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电池耐短路性能差
消费者在电动滑板车过程中可能会因线路老化或外部因素导致电动滑板车用电池发生短路的情况,如果电动滑板车的保护电路失效且内部电池的耐短路性能不满足要求,则其在短路时发生起火、爆炸的概率将会加大,一旦发生热失控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电池耐挤压能力差
电动滑板车属于交通工具,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的电动滑板车或其电池挤压或碰撞情况。若电动滑板车用电池的结构设计或装配工艺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在使用电动滑板车产品过程中存在电动滑板车用电池挤压后不能正常使用,甚至引发起火爆炸而导致发生安全危害。
(4)电池防水性能差
电动滑板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存在雨天或涉水条件下存放或使用情景。如果电动滑板车用电池质量较差,有可能导致电池在浸水情况下,出现电池电解液渗漏,从而导致起火、爆炸等危害,进而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5)电池壳体阻燃性差
部分电动滑板车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不能达到标准要求阻燃等级的塑料用做电池外壳,当电池发生热失控时未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甚至助燃产生大量毒气,严重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
(6)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
不匹配的电动滑板车充电器也有可能会导致电动滑板车起火。现在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滑板车或电动自行车,部分消费者不同品牌的电动滑板车充电器混合使用,这样不仅会给电动滑板车电池带来损伤,也具有巨大的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年中国电动滑板车行业市场前景研究报告[R/OL].(2018-05-11) [2018-,12-11]http://w k.as kci.co m/201 8/05/1 1/165316h6x9.shtm
[2]陈涛;陈永忠;李波;刘钢;罗心雨;电动滑板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J];轻工标准与质量;2018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