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什么是美好生活?或许在不同时代、不同个体那里,会有不同的回答。美好生活,或是在金碧辉煌的厅堂里一餐盛宴;或是小憩之后,小啜一口咖啡;或是远眺前方的青山绿水,品味带着芳草醇香的空气;或是在爱人的怀抱里,凝视着对方眼神的嫣然一笑。对于一个个体,或者一个家庭来说,这样的幸福或许是美好生活的标志。”
“不过,若是放眼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这样的幸福观就显得有些狭隘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也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需要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来重新思索美好生活在今天中国的含义。”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就是一道“考题”
以上是《光明日报》2018年8月23日刊发的一篇文章的一段话,该文作者——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蓝江在提出这一具有普遍性思考意义的话题后,进而认为,仅仅有物质上的富足,不足以实现真正的美好生活。我们需要理解的是,美好生活,绝不是某个人或某一群人的美好生活。我们一旦提出了美好生活的概念,就应该将其放置在更广阔的视野之中。
“换言之,真正的美好生活,只能建立在一个更为公正和平等的共同体基础上,而不可能停留在堆金积玉的物质条件之上,也不可能是曲高和寡的文人墨客的精神追求,唯一能够实现美好生活的,只能从现实的历史背景出发,在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层面上,创造一个更公平,更和谐,也更具有兼济天下精神的共同体。尽管这个目标仍然十分遥远,但这确实是值得追求的美好生活。”蓝江教授如此表示。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执政目标。时至今日,经过改革开放,我国物质条件有了飞跃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目标已经不仅仅简单地满足于吃饱穿暖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显然,这是新时代全体共产党员必须直面的“考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阐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个都不能掉队”;全面深化改革,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关键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该报道称,这印证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执政理念,兑现了“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的坚定承诺,彰显着“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
脱贫摘帽奠定了更美好生活的基础
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长期艰辛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策好,还要靠大家去落实。你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通过努力奋斗实现脱贫,而且要争当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我一直强调扶贫既要扶志,又要扶智,一个是志气,一个是智慧。不光是输血,还要建立造血机制。习近平总书记说,不断地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永恒的主题,是永远进行时,是做不完的事情,所以我们还要继续做下去。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如何巩固脱贫攻坚的伟大成果,并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朝着更美好的生活继续前行,无疑是摆在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重大“考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面对这道“考题”,广大党员干部该从哪里着手“答题”?习近平总书记为广大党员干部画了重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加以完善。
要始终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始终为了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没有终点,党的奋斗也仍将继续下去。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國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既有个人的提升,也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创建。据新华社报道,2021年3月4日,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大树乡南阳洼村扶贫车间,马林红整理集装袋。在扶贫车间计件制工作中,马林红连续几个月获得第一名,月工资收入保持在6000元左右,从一名普通务工者晋升为扶贫车间主管。从马林红的职务升迁可以折射出一个普通市民的幸福感提升,她的工作、她的提升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剪影。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该报道称,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如《人民日报 》刊文指出的,现在,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我们要全面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的保证还是党的领导。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丝毫不能动摇。
因此,新时代,面对新的“考题”,只要广大党员干部和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再“赶考”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