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贵霞
摘要:课程游戏化是指幼儿教师能够立足游戏教育的理念对自己课程设置计划进行一个精准化的调整。这既需要幼儿教师能够在充分了解自己班级学生性格特点的基础上做出对应的教学革新,也需要幼儿园教师不断拓展自己对课程游戏化理念的教学认知,从而能够围绕大班幼儿的实际游戏能力做出最切合的教学计划改革。另一方面,课程游戏化理念的深度融入也是大班幼儿接受教育形式多元化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大班教学;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课程游戏化逐渐成为很多幼儿教师进行教学创新改革的重要导向,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很多幼儿园的教育都已经通过游戏的方式来增加课堂的有效性,但是相比起课程游戏化的教学理念,现如今很多幼儿教师采用的游戏教育模式还是缺乏系统理论指导的,为此,大班幼儿教师要考虑到自己班级学生的发育成长状态,进行有意义和贴合的课程游戏化教学。
一、通过课程游戏化教学任务引导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幼儿园教师要想真正达到利用课程游戏化增强大班幼儿学习综合能力发展的目的,就需要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细节视角着手,结合大班幼儿的生长状态设计适合他们的游戏导学任务。只有幼儿教师将复杂的教学内容细化为一个一个片段式的游戏化教学任务,大班幼儿才能够更加轻松容易地收获更多的课程知识,从而将课程游戏化的对比教育优势发挥到最大效果,这就需要幼儿教师能够在充分了解自己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精准的教学游戏任务设计。例如,当幼儿教师在教授幼儿健身操这一内容时,就应当带领幼儿在户外展开趣味健身操游戏,例如团队表演等等,使得大班幼儿的身体素质得到健全的发展,并以此训练幼儿的自律性和规则意识。在此过程中大班幼儿始终处于一种参与游戏的自觉状态,对于简化他们学习健身操的难度起到显而易见的辅助作用,这就是课程游戏化教学理念游戏的强大对比体现。为此,大班幼儿教师要掌握精准的教学任务分配和切割技术,既要做到教学任务游戏化的简化,也要进行不同教学任务之间的紧密联系构建,从而借助课程游戏化搭建起科学规范的任务导向化的趣味大班教学课堂。
二、利用课程游戏化教学手段拓展幼交流能力,培育学习意识
很多大班幼儿由于刚刚转换到自己一个非常不熟悉的生活环境,因此会下意识地产生封闭心理,不注重发展自身的交流沟通意识,这对他们养成健全的人格会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因此,在幼儿园开展以课程游戏化为教学手段的课堂实践中,幼儿教师需要创设良好的情景,而这种贴合教学情境的创造需要幼儿教师立足课程游戏化的角度进行游戏与情景教学的科学精准整合,这有这样才能够发挥出游戏情景教学的对比现代化教学优势。例如,在手工课的教学课堂中,幼儿教师就可以采取分角色扮演的游戏,让不同的幼儿扮演不同的动物,并且利用彩纸制作出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并且幼兒教师要鼓励不同的动物角色学生互相交换他们的食物折纸,并进行为什么自己要用彩纸做出这一食物的原因,这样的课程游戏化教学情境的打造既能够帮助大班幼儿在游戏实践参与过程中感悟到交换分享的重要成长意识,也能够帮助帮助大班幼儿优化他们逐渐形成的交流沟通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人格培育和能力培养的多个维度最大限度的体现课程游戏化与教学情境法结合的教学效果。
三、以探究能力的养成为主线打造课程游戏化教学模式
对于大班幼儿的能力综合成长教学理念而言,大班幼儿教师必须意识到这是开发幼儿探究能力最好的时机阶段,采用课程游戏化的教学模式能够帮助大班幼儿教师简化教学设计的难度,于与此同时也能够提升大班幼儿侧面发展探究能力的趣味性和有效性。为此,,大班幼儿教师需要结合探究能力的逐步养成设计科学精准的游戏教学计划。例如,在教授幼儿识别并使用各种体育器材的教学中,幼儿教师如果立足采取课程游戏化的教学方法,就要引导幼儿了解一些体育器材的基本操作方法,并鼓励儿童去探究呼啦圈、乒乓球、跳绳、抢凳子等等的花样玩法。大班幼儿在此过程中要对幼儿的自我探究成果进行一定的鼓励,而不是对大班幼儿的探究玩法进行批评或者纠正,在大班阶段没有绝对错误的课堂表现,幼儿教师需要肯定他们探究能力在现阶段多维度发展的可能。此外,大班幼儿教师也要帮助幼儿明确认识到在简单的游戏中进行探究的重要性,真正的运用到自己今后的趣味生活之中,感受游戏所具有的乐趣,并进而转化成自己一种优秀的探究能力。
结束语
课程游戏化教学理念在幼儿阶段是最能够展现教学价值的,幼儿教师要针对大班幼儿的能力发展要求进行游戏化导向的课程科学设计。并且自己也需要不断对课程游戏化教学理念进行现代化方向的探索,逐步将自己对课程游戏化的教学摸索应用到自己的实践改革过程中,引导大班幼儿在学习能力以及品格教育等等多个维度进行质变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兰.快乐学习 快乐成长——幼儿园课程生活化游戏化的探索和实践[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21(04):148-149.
[2]彭堃.课程游戏化背景下班本主题活动——以大班“桥之旅”活动为例[J].儿童与健康,2021(04):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