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的规制

2021-09-10 07:29:35申超
科学与生活 2021年7期
关键词:交通管理无人驾驶机动车

申超

最近,随着特斯拉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频发,关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制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对于其科学合理的有效规制影响着无人驾驶汽车下一步的发展。

一、无人驾驶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问题

(一)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认定困难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1就无人驾驶汽车而言,未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的主体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驾驶汽车之间、无人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之间、无人驾驶汽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无人驾驶与行人之间。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来说,未来要想确认各方主体之间的责任,必须加强与无人驾驶汽车公司之间合作,通过技术交流来追踪在发生交通事故无人驾驶汽车所处的状态,辨别其所应承担的责任,这也给未来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二)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明确

在传统的人工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包含的责任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机动车驾驶者、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行人。而在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包含的责任主体不仅包括人工驾驶的责任主体,由于无人驾驶汽车的特性,还包括有无人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无人驾驶汽车的销售商、无人驾驶汽车的使用者(租赁者、借用者)、道路管理者等主体,就这些主体来说,如何划分他们之间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具体责任,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一)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现行规定,目前无人驾驶还没被吸纳进来,所以对无人驾驶的事故认定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内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时所发生的的事故进行相应的责任认定,并对事故各方进行责任划分。

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事故方应当在第一时间设置相应警示牌,当交通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时,应当设置隔离带并疏散现场交通秩序,一般而言如果事故责任各方责任可以在第一时间确定,在现场程序处置完毕后,交警应当将事故现场的故障车进行拖离,恢复现场秩序。将来无人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在现有的技术认定之上进行相关的技术升级,判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完无人驾驶交通事故后,应当在第一时间维持交通,恢复现场正常秩序。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进行认定,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公共交通安全。

在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对其按照正确的流程处理交通事故,否则就会使无人驾驶的处理造成一定的混乱,不利于交通秩序的维护,更不利于交通秩序的正常运作。维护交通秩序,要处理好无人驾驶与有人驾驶在交通事故出现时所遇到的各项阻碍,对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的处理要利用其特殊性进行处置,可以让交通管理部门利用其优势在技术方面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

(二)完善无人驾驶的各方责任

目前而言,在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责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必须依照相应的行政法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增加关于无人驾驶的相应内容,规范相应的处理程序。完善关于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在各方当事人之间确定相应的责任,完善事故赔偿责任,有利于无人驾驶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所以很有必要对无人驾驶汽车创设相应的法律监管制度,这样无人驾驶汽车可以有法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发展,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无人驾驶汽车在相关法律的护航下可以走的更远。2

三、完善无人驾驶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途径

(一)完善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

未来无人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勘验可以加入飞机中的“黑匣子”技术,通过调取相关的技术参数来确认造成无人驾驶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以此来规制各方主体之间的责任,并制作相应的责任认定书。其他程序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规制。

完善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责任,对无人驾驶行业来说是必要的,在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制过程中,要与传统的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区别开来,在对无人驾驶进行规制时,必须以无人驾驶的特性为出发点给予一定的特殊规定,在对无人驾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以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为切入点进行基础的规制,在其基础之上规制其他的内容,对于无人驾驶的交通责任规制来說,在以交通责任规制的过程来说,要以无人驾驶的交通责任为中心进行规制,配合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等,并且在这些政策出台时必须要落到实处,在无人驾驶规制交通事故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要时刻掌握好相关法律的实施和落实,在无人驾驶的法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相关监督与实施,避免法律的实施落入空白地带。

(二)对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划分

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在无人驾驶的领域也要进行重新的划分,无人驾驶的车辆登记与管理、监管与年检、上报等一系列的制度都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并且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职权的划分。

在具体对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划分时,可以根据无人驾驶的特殊性进行划分,在无人驾驶的前期行政审批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加入无人驾驶的严格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进行退回,要求其在一定的期限内补齐相关的条件后方可许可其进入市场运营。在市场运营后,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照相关的职权对其进行行政监管,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对其进行纠正。

(三)健全无人驾驶的交通事故中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

1.无人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

我们可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后,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各方当事人依照下列情况进行赔偿比例的分担:

(1)事故认定书认定非机动车、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100%的赔偿份额;

(2)事故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将承担80%的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赔偿份额;

(3) 非机动车、行人被事故认定书确定与机动车承担同等责任的,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60%的赔偿份额;

(4)机动车方被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那么,其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额部分的赔偿比例为40%,机动车方、行人承担60%;5. 非机动车、行人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机动车方实行无过错责任,依然需要承担10%的交强险赔偿不足数额比例。

2.无人驾驶汽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

在无人驾驶汽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而言,会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非机动车采取保护的态度,认定无人驾驶汽车有过错,则由其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是由无人驾驶汽车本身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还要具体看是由无人驾驶系统本身造成的损害还是由驾驶人操作所造成的损害,如果是無人驾驶系统本身所造成的损害,则应当追究制造商和销售商之间的责任;如果是由驾驶人操作所造成的损害,则应当追究无人驾驶汽车驾驶人的主要责任。

在具体责任的承担上,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来说,一般都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是因为对于非机动车而言,无人驾驶汽车是处于强势的地位,对于其法律地位而言,一般都由其负主要的责任,非机动车不负责任,这主要是由双方的地位决定的,在无人驾驶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人驾驶汽车的无人驾驶系统一般会出现操作上的失误引起车祸,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是由无人驾驶汽车进行责任的承担,具体事由车主还是由制造商负责,还要看具体造成车祸的原因。

3.无人驾驶汽车与行人之间的责任划分

在无人驾驶汽车与行人之间的责任进行划分时,一般而言是保护行人的权益,由无人驾驶汽车承担主要责任。在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责任的划分时,要看无人驾驶汽车具体所处于的运行模式,如果是无人驾驶模式,由驾驶员操作不当所引起的,应当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如果是由无人驾驶系统中的驾驶人操作不当所引起的,则应当追究具体驾驶人的责任。

行人在与无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而言都会对无人驾驶汽车进行处罚,毕竟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来说,行人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是受保护的对象,因此行人会进行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来说,一般而言不会有其赔偿的部分,在对无人驾驶与行人进行规制的过程中,要注意两者之间存在的特殊区别,厘清它们之间存在的显著区别。对于两者之间的规制要充分把握好他们之间的界限,做到合理化的规制。

在无人驾驶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由于自身的特点会处于弱势的地位,无法进行相应的赔偿,在这时候应当对行人进行必要的保护,可以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进行相关的保护,使得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张玉洁:《论无人驾驶的行政法规制》,载《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一期。

2. 郑戈:《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未来》,载于《公民与法》,2017年12期。

3.马长山:《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及其法律规制》,载于《法律科学》,2018年第6期。

4.李秉厚:《人工智能对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法律规制》,载于《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

注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2张栋华:无人驾驶汽车法律监管制度研究,广西大学,2019年6月。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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