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
人通过镜子才能校正自己。他人也是镜子,从他人身上,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从他人身上,我看到了我身上所具有的善良,也看到了隐秘的黑暗和邪恶。我看到了他人的成长和死亡,也看到自己的成长和死亡。某种程度上,自己就是他人,他人也是自己,这是基于人类隐秘的共性。成长时期貌似有很多条道路可走,但从死亡的终点回头,却发现道路只有一条。现实中,我们是从成长的方向沿着多条道路前行的,无论什么角色,我们皆有可能。
写完小说《锄禾》,一段时间内,我还是梦见童年时期的生产队。那里有众多的农民家庭,农民家庭有众多的孩子,我混在众多的孩子里,四处乱跑,打闹嬉戏,分不清我是他们还是他们是我,然而,美好和腐烂中,我们都在向着不可抑制的未来蜕变。
1983年的秋天,我离开家乡,去某边陲小镇读初中,生活状态从农村到小城镇化,一时孤单而迷茫。这年的冬天大雪纷飞,中国北方乡村的生产队体制和社员们的生活戛然而止。母亲来信说,生产队没了,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我们家分到了土地和一头牛,要自己种地,种自己家的地。这一年,我十三岁,对生产队的状态和集体生活,已有了刻骨铭心的体验和记忆。
1984年的秋天,曾经贫穷的生产队社员们,迎来了金色丰收。我们家多了一台黑白电视机,这年过除夕,我们家看到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我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成了全国人民迎接除夕的新风俗。父亲对劳动力是渴望的,他看到了生活火红的前景。他希望子女越多越好,他说,人多力量大,人多就富裕。他的腔调激昂。
土地承包到户,我的玩伴,他们或者他们的兄弟姐妹,忽然一夜间长大,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参与到承包后的劳动中。土地给与了多子多女家庭丰厚的回报,仿佛以前的土地脱胎换骨。在以后多次的寒暑假见面中,我的玩伴们体格和面貌发生了惊人变化。他们身高激增,身体健壮,肤色黝黑,红光满面。他们会育稻苗,会插秧种稻,会开小四轮车,两百斤的粮食袋子,用肩扛起健步如飞。相比之下,我苍白,瘦弱,矮小,忧伤。那些年月,我这个不会种地,异地求学读书的游子,心理和生理上充满了双重的自卑。
九十年代中期,我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再与儿时玩伴们聚会时,都已成家生子。他们不再意气风发,却几乎千篇一律地长出了刻板、小心、漠然的面孔。我与邻居一家的哥儿四个聚过一次,请他们喝酒。我与这哥儿四个从小就一起玩,他们曾是我童年成长性格养成的镜子。如今哥儿四个,老大离婚,在社会上行踪不定;老二懒滑,包出土地,打短工谋生;老三当兵后回来种田,年年辛苦,却年年亏损,不知是背运还是智商不够;老四混成个村治保,颇有些城府。席间我们很少谈论童年的快乐时光,他们谈论更多的是土地收成,是去南方打工。他们看我的脸色赔笑,多了某种恭敬与谦卑。事实上,种地的成本不断增高,他们一年的辛苦,并不如承包之初有殷实的收获。后来,他们似乎以酒量和深醉找回了某种快乐,我们重新称兄道弟起来。我喜欢他们拍我肩膀的氛围。醉话中,他们谈到了更多童年的细节,他们在酒精中回到了可触可摸的童年。
2010年回到故乡体验生活和写作,我已不惑之年。那些曾是生产队优秀的劳动力父辈们都老了,我童年的玩伴们,下一代也进城读了初中。细算生命旅程,故乡,这生我养我的土地,真正栖息的时间多算也就十五年。然而烙印,在骨头里打下的烙印,却终究抹不去。我开始动笔写些小说,写那些生命中抹不去的心理痕迹和印象。童年时期的生活像放电影,一幕幕浮现,我放任着情景,写了《黑猫》《夏天掉了块骨头》《草垛开朵睡莲花》《当雪煮沸了黑土》《乱颤的日光》等一批中短篇小说。写作,让我真实地触及到了故乡的泥土。
《锄禾》那时只是些文字片断。我从一个孩童视角,写生产队在临近承包前发生的事情和印象,但感觉结构单薄,继而感觉小说内涵上也过于单一。我想到了生于六七十年代的人,大多家中多兄弟姐妹,呈现多个子女的家庭,呈现乡村兄弟姐妹之间相处的方式及性格变化的痕迹会更好。想法有了,但没能完成。它氤氲地弥漫在我的写作时光里。2018年的夏天,突然想起童年邻居的哥儿四个,便开始在电脑上重写这篇小说。很快就完成了。以我的眼耳鼻舌身意,再次让他们回到了童年。这是他们,又不是他们。因为我在写小说,因为我在真诚地写小说。在《锄禾》中,我以一天的时光长度,以生产队的空间环境,以兄弟四人的一天经历,展示某些事件不可抑制的结束以及兄弟姐妹迥异性格的成长,暗示了他们潜在的命运可能性。
完成一系列童年视角和体验的小说,内心轻松了许多,因为释放的缘故吧!我开始正视我居住小镇的城市化进程,也正视现实魔幻般的变幻生活。表达的写作,是需要还情感欠债的。一生中的初始,也就是童年,对于大多数作家是绕不过去的。这也就不难理解很多作家的写作,为什么会处理童年生活经验:比如高尔基写过《童年》,普鲁斯特写过《追忆逝水年华》,他就是病弱的马赛尔。莫言则是《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儿。童年的体验是铸就“自性”的关键期。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诗人。我们能感受到童年时光是慢的,因为童年体验世界动用了“通感”,童年的眼、耳、鼻、舌、身、意,即人的“六根”,都在调用,成就了自我的色、声、香、味、触、法,即人的“六境”。童年的观察体验成就了一个丰富细腻的“本我”。童年的体验是一种创造,主观上创造了丰富性的世界。
我的写作以诗歌为主,小说则是我絮叨时刻的产物。写诗时我直接对自己说话,或者说我直接用心对他人说话。在诗中你看到了我跳跃的心脏。在小说中,我隐藏起来,让他人来替我说话。蒙面人出现了,他更多是在讲故事。但小说是虚构吗?显然不是。我可以说,我在给你讲故事,我请他人在小说中给你讲故事,但我是心诚地在用文字对你说话。小说《锄禾》中,姐弟四个都是我的分身,如果多维空间成立,我则是他们的生命本身。
关于自我就是他者,拉康谈过有趣镜像阶段理论。他指出,婴儿第一次看见镜中自己的影像时,他会将镜子中的影像当做别人,也就是他者或者他人。本质上,婴儿是将自我当成了他者。随着婴儿的成长和认知加深,确定镜子里影像就是自己,他开始对自我有了认同。事实上,自我就是他者的集合体。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他人的集合体。我们所学习的语言,我们所学的知识,我们所习得的经验,我们所确立的思想,无不是来自于古往今来无数个他者。所以我冒昧地相信,所有的人,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众生。
基于这样的想法,小说家的写作就好解释了,他肯定是将自我化做众生,他释放着人性的红与黑,邪恶与善良,平凡与崇高,衰败与崛起,新生与死亡。也就是说,小说家是集人与野兽,天使与魔鬼,创造与毁灭,愚昧与智慧于一身的。
我不擅长将小说中的故事演绎得百转千回。小说的本质是什么?一直未有定论。小说或许是讲故事。从这角度来说,小说不是生活本身,它高于生活。可某种角度上看,小说却低于生活本身。生活本身庞杂,了无边际,充满无限变数。小说在讲故事时,要交待时间、地点、人物、环境、事件发生、事件结局、这是一个封闭系统。小说可能有结尾了,事实上生活还没有结束。生活本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众多涟漪交错,纠缠不清,永远混乱,无序,碎片化。所以,小说讲故事,是小说家的理想和一厢情愿。张伟劼在谈胡安·鲁尔福《燃烧的原野》时说,“对于小说,特别是短篇小说来说,情节不再是最诱人的部位了。现代人要想看一个精彩故事,与其捧书本,不如去看场电影,或是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小说家努力要做的,是通过故事展开生活的种种可能。探索人的生存困境。主题的意义凸显,情节的背景暗淡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的确越来越接近詩歌。”
好在我们看到了当代非虚构小说的实践,这不是小说向生活妥协,而是向生活本身致敬。然而,非虚构小说还是小说,是小说突围的一种策略。不管怎么样,突破了讲故事的套路小说会变得更宽广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穆齐尔《没有个性的人》,卡夫雷拉·因凡特《三只忧伤的老虎》,都是一面小说可能的镜子。
在《锄禾》中,我努力呈现着生活的碎片化,努力消解故事,为的是使小说更像生活本身,更像是小说照着生活的镜子,归根到底,是我在照着他人的镜子,一同经历着丰富而单调的人生成长、衰老、直到死亡。至于存在的意义,小说的文字中有,生命的过程中有,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