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渭花 罗杨 张润泽
摘要:江苏苏南苏北地区地理风貌、经济发展都存在较大不同,也导致两个地区农村农民的法律需求、对法律援助的了解程度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与办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苏南苏北农村法律援助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先进经验,提出好的建议,对促进全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大有裨益。
关键词:苏南;苏北;农村法律援助;比较分析
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并在长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积累了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江苏省政府将“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纳入“十项民生实事”,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分别将其作为全省“政法服务十件实事”“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省法援中心按年度评比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深化。各地市结合实际,试行了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如盐城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扬州市大力推进云上法援战疫行、维稳防控园区行、复工复产企业行、扶贫帮困村居行等四大行动,打造“淮左法援名都”品牌;泰州市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活动,即阳光助残行动、困境儿童关爱工程、法律援助夕阳红、“百日维薪”再行动。
在这些地区性特色法律援助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法律援助的力量惠及全省,尤其是江苏农村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效。多家乡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还涌现出了“老庞调解室”这样接地气、有成效的基层典型。同时,苏南和苏北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在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上,也呈现出了不同的特色和做法。笔者在课题进展中,有针对性的就苏南和苏北地区乡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调研,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了比较分析,
1 苏南苏北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以保滩镇、戴埠镇为例
1.1 保灘镇
保滩镇位于淮安市涟水县城西南3km,地处涟水与淮阴区交界处,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全国绿化先进镇、省科技先进镇,也是典型的苏北乡镇。镇常驻人口约四万,共九个自然行政村,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为种植养殖业和外出务工或在淮安市区打工,全镇近5000人外出搞建筑,成为远近闻名的建筑大镇。村内平时居住人口较少,多以老人妇女孩子为主。
保滩镇司法所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法律援助专业工作人员,并将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层调解工作相结合,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镇司法所的“老庞金牌调解室”,既担任了人民调解的职能,也兼负了法律援助工作。面对来访的群众涉及的纠纷,老庞工作室能调解的先行调解,调解不了需要走法律途径解决的,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老庞工作室会主动告知当事人,并帮助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因此,近年来保滩镇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在当地群众中知晓度也较高,接受问卷调研面访的群众,都对法律援助有所了解。
1.2 戴埠镇
戴埠镇距常州溧阳市区10km,,人口约五万,辖4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是江苏省百家名镇、全国千家名镇之一,且是江苏省首批对外开放卫星镇、江苏省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等,属于典型的苏南乡镇。镇所处位置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即距离市区较近,又拥有风景优美的南山景区。镇经济以旅游业、农业种植业为主,也有部分工业。村民经济来源中,中老年人以山林、农田种植为主,青年以外出或就近打工为主。因此,区域内纠纷类型集中体现在山地、林地纠纷和劳资纠纷。
戴埠镇设有司法所,由于距离市区较劲,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是配备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纠纷调解工作。村民遇到纠纷时,会首选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镇司法所与市法援中心对接联系后,村民至市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溧阳市法援中心会在全市范围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每年镇村民法律援助案件约十件。镇司法所还会定期到村里进行法律宣传,主要以法律讲座的形式,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或律师开设普法讲座。
2 苏南与苏北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差异
2.1 纠纷类型
从纠纷类型来看,苏南苏北地区在共性基础上,又具有一定的地域代表性。农村劳动力输出是全国共同趋势,因此,苏南苏北地区农村纠纷类型,劳资纠纷占有重要的比重。同时,在劳资纠纷以外,山地林地纠纷、借贷纠纷也是苏南地区案件主要类型之一。
2.2 受理方式
所调研的苏北淮安市所辖乡镇,基本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上,由工作站代为审查、接收材料、办理受理手续。但所调研的苏南溧阳、常熟等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设立没有完全普及,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由县市级法援中心统一受理。
2.3 办案人员
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上,苏北地区沿袭传统的由县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方式。苏南部分地区如宜兴,由政府出资购买律所服务,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由一部分律所来班里。两种形式从办案效果来看,差别不大。
2.4 办案补贴
以民事案件为例,苏北地区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普遍为1000元左右,但是苏南地区由于经济发达,部分地区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例如苏州地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为2000~4500元。
2.5 宣传方式
法制宣传尤其是法律援助的宣传上,苏北苏南地区都采取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方式,以法律讲堂为主。苏北部分地区还进行了法律戏剧进乡村、法律援助爱心联系卡等活动,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3 差异的原因分析
3.1 经济差异
苏北地区多以平原为主,田地划分较为明确,且以粮食种植为主。苏南地区多林地、水域,在种植、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且苏南地区工业发达,民间融资现象较多,所以借贷纠纷也是主要纠纷类型。
3.2 地理差异
苏南地区人口密集,城镇化比重高,乡镇与市区距离较劲,县市法援中心统一受理不存在空间障碍。但苏北地区地域辽阔,有的镇离县区接近百公里,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更有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观念差异
苏南地区政府倡导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政府角色。购买专门的律所服务来进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同时,政府财政有余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也较高。苏北地区倡导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因此,目前仍多数沿袭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案件的模式。由于经济原因,办案补贴也较低,无法有效的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
4 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4.1 因地制宜拓宽案件受理范围
各地应根据所辖区域实际,在《法律援助条例》框架下,制定适宜自己本辖区的案件受理范围。例如苏北地区,农产品交易纠纷、苏南地区的林地纠纷,都属于所属区域常见纠纷类型,也是与农民利益攸关的纠纷,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情况下,完全可以纳入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
4.2 选择接地气的宣传方式
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尤其是可以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傳方式。在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加入新媒体因素。一般的法律宣传,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而对于农村重点需要宣传的内容,需要采取法律课堂等当面宣传形式时,适应农村新形势,可以放在周末、春节前后等时间段集中提供。同时,将法律知识宣传纳入考核机制,作为对有关部门和村(社区)重要的考核参考指标,年底实行排名通报制度,夯实法律知识宣传工作。
4.3 打造专业的法律援助队伍
无论苏南苏北,乡镇司法所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将该项工作与大学生村官、驻村书记结合起来。在大学生村官招考中,招考一部分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作为村一级的法律援助对接人员。
其次,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与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缺少案源的情况相结合,由青年律师作为驻村律师,解决专业人士不足的同时,青年律师也可以拓宽案源。
最后,在经济允许情况下,由政府招标,出资购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由专门的律所和律师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无论苏南还是苏北,江苏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都在不断改进。对比研究,差异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助力。
参考文献
[1] 李军,马春.大学生农村法律援助现状研究——以苏北农村为例[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3):110-113.
[2] 秦卫俊.苏南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矛盾化解的法理学思考[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3.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法治乡村背景下新型农村法律援助体系的构建》结题文章。项目编号:2019SJA1695;为上述课题之子课题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江苏农村法律援助现状调查与需求分析》结题文章,项目编号:202013753012Y。
作者简介:甘渭花(1979—),女,汉族,陕西西安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诉讼法学、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罗杨(1998—)男,汉族,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主要完成者之一。
张润泽(2001—),男,汉族,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完成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