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正坤
作为一种非刑罚的处罚方式,社区矫正制度非常符合我国及国际目前所需要的刑罚轻缓化的趋势。
理论上,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问题的解决是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关键。但是在我国现有的社区矫正案例中,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程度不够是较突出的问题之一。而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的程度之所以不够,主要是因为其受到了社会排斥。因此,社区矫正作为一个与法律结合较为紧密且具有实际研究价值的课题,十分值得研究。
矫正对象社会排斥的面向和表现
陈树强将社会排斥划分为十个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政治面向、文化面向、关系面向、制度面向、空间面向、个人面向、群体面向和邻里面向。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来说,除了空间面向,其他面向都存在着对他们的社会排斥。像工作的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障、社区生活等不同领域,十个面向具有不同表现,但无一例外,社区矫正对象都面临着社会排斥。
劳动力市场的排斥。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即劳动力市场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由于社会排斥,社区矫正对象往往都会被排斥于收入高、工作稳定且条件好的主要劳动力市场以外,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同时基于犯罪类型的不同,矫正对象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社会排斥。如2018年的长春市社区矫正人员发现,矫正对象中,占比最高的暴力型犯罪矫正对象受到排斥的程度最为严重。财产型犯罪以侵犯他人财产为常见,往往由于固有印象,也会受到劳动力市场较强的排挤。不过总体来看,矫正对象无论属于哪种犯罪类型,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劳动力市场的排斥。
社会保障的排斥。社区矫正对象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往往也会丧失一部分社会保障的权利。在刑罚领域,许多观点认为对罪犯的社会福利的暂时剥夺,也是与刑罚本身相应的举措。因此,在许多法规中都体现了对矫正对象的排斥。
如某省劳保厅函[2001]44 号《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体现出养老保险中的社会排斥。
社会公众的排斥。社会公众会自发地与矫正对象之间产生一种社会距离,这种距离感不止是客观存在,更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不过矫正对象与社会公众的距离感更多地体现在心理方面。虽然社区居民与矫正对象客观上是在同一个环境中生活,但其内心的排斥感却比其他人更加强烈。
矫正对象的矫正过程是在社区中实现和完成的,社区环境与矫正对象的关系最紧密,对矫正对象的影响最大。然而,由于社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得不够,社区参与不足以及对社区资源整合不足,使得社区矯正对象再社会化的难度增大,社区无法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也无法达到“恢复性司法”的目的。
社会排斥问题的解决建议
社会对矫正对象的排斥与矫正对象对社会的反排斥,构成了社区矫正中的双向排斥。双向排斥不仅影响到了原本的社区矫正效果,影响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同时还会进一步影响到矫正对象的价值观,导致其与主流价值观的区别越来越大。
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排斥。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组织社区开展与就业相关的指导讲座,邀请社区居民与矫正对象共同参加,在了解就业方式的同时,一定程度地消除居民与矫正对象的隔阂。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邀请部分创业成功人士进行讲座,在传授创业方式与经验的同时,通过各种成功故事来激励矫正对象,增强其就业信心和动力,一定程度消除矫正对象对社会的反向排斥心理。最后,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部分就业单位,为矫正对象独立地争取就业机会。只有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信心,并且增加就业机会的多重保障下,我们才能确保矫正对象不被劳动力市场所排斥,从而合理就业,促进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消除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排斥。从社会保障的层面来说,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力度,让其在充沛的资金下保证制度也同样合理。如对于矫正人群中的贫困对象,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贫困人群救助方案,根据其困难的程度,予以相应程度的救助,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才能让保证对象将更多心思花在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上。相应地,社区应当为矫正对象争取其应有的社会福利和权利,明确其作为社会存在的一员的正当权利。
消除社会公众中的社会排斥。对于社会公众的排斥,应当通过社区和社会工作者来帮助解决。矫正对象回归社区后,社区应加强引导,帮助其从情感上融入原本的家庭。同时其家人与身边的社区居民,也应当配合工作,在社区的引导下对矫正对象的情感进行支持,肯定其自身的价值与存在意义,消除与矫正对象之间的隔阂。
社会工作者则可以帮助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普及社区矫正的法律相关知识,让社区群众以及矫正者的亲朋好友明确了解社区矫正是帮助犯罪者重新回归社会的工作,并不会为社区带来危害。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应当组织各类活动,一方面加深社会公众对矫正对象的了解;另一方面,也让社会公众接受矫正对象是社区一分子的事实,坚定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生活的信念。
总之,社区矫正对象本身作为特殊群体较为脆弱,更容易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打击,所以更应当让他们能够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享受社会的福利,感受社会的温暖,接受社会的生活,从而更好地回归社会。所以应当更好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性,从而更好地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完成矫正工作,早日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
(作者单位系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