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几点思考

2021-09-09 18:17吴秀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7期
关键词:小额信贷金融服务

吴秀

摘要: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所获得的正规金融服务却微乎其微,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问题提高到战略高度。文章从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中重要性、金融服务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对等、新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实践和相关启示四个方面对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进行研究,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小额信贷

一、个体工商户对国民经济作用重大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是当前我国个体和私营经济的突出代表和主要方式,具有“自雇佣”“自组织”“自适应”等特点。

个体工商户从单元上看显得微不足道,但就整体而言,它对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据2020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在业/存续的个体工商户共有8331.3万户,带动就业人口超过2亿人,分别占同期市场主体数量和全国就业人数的2/3和1/4。另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联合支付宝推出的《中国个体经营户系列报告一》统计,2018年个体经营户全年营业额达13.1万亿元,相当于全国同期社会零售总额38.1万亿元的34.4%;全年产生交易839亿笔,平均每天2.3亿笔。

根据企查查2020年9月推出的《2020中国个体工商户洞察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制造业这四大领域(约占个体工商户行业分布的88.33%)。

根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带动的就业和行业分布状况,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对丰富市场主体、繁荣市场经济、培育经济新动能、扩大社会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和提供民生保障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金融支持与其在经济社会的地位不对等

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个体工商户减负前行。银行也主动关注个体工商户群体,推出多种普惠金融产品,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稳健发展。但是,与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匹配的是个体工商户受社会的关注度不够,财税金融服务滞后,融资难、融资贵依旧是制约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阻力。由于个体工商户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融资需求次数多、额度小、期限短、需求急等特性,一直以来,个体工商户缺少一个成体系的投融资体制。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数据显示,71.6%的长尾小微经营者在2019年存在融资需求,但是其中仅有28.6%的融资满足度超过50%。

造成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是多方面,但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个体工商户由于生活和经营经常交织在一起,没有刻意区分经营资金和日常生活费用,财务和会计管理混乱,信息透明度低原因,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为个体工商户“精准画像”,减弱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动力。第二,个体工商户自身障碍。个体工商户由于资金实力较弱、生产规模较小、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生命周期较短等原因,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准备判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风险,且由于个体工商户融资规模较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向其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第三,金融结构和体制不够合理。虽然当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日趋完善,但主要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社区银行、村镇银行、民间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特别是像泰隆银行等定位于小微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机构较少,造成金融供给“垒大户”现象较为突出,小微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边缘化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第四,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中介组织不够完善。当前,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基础数据统计、金融统计、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尚不完善;涵盖个体工商户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尚在探索;企业增信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有待加强。第五,风险分担机制不够完善。个体工商户本身障碍的制约加上风险分担机制的缺失,造成了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

三、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的新疆实践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8月,新疆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例在全国各省份位列第一,达到78.3%,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新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总目标的实现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稳定发展,2020年新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金融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放小额信贷

辖区受到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一次性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在8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6个月,实施时限从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后因疫情影响延续到2021年3月31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政府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二)建立风险补偿金

为防控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风险,调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建立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制度,辖区以县(市、区)为单位,财政部门按不低于1000万元的规模,从预算安排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用于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政府和金融机构8:2的分担比例用于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的偿还。

(三)建立两级联审机制

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实行社区(乡镇)、县(区)“两级联审”机制,发挥社区(乡镇)的地缘、人员优势。两级政府与承贷金融机构成立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受理、审核和向承贷金融机构的推荐工作,最快可实现贷款的2天内发放,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快”的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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