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农业农村局(321000)范冬岩 王家红 林伟
近年来,浙江省金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形成了“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模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金华市连续1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市,全市有省级善治示范村527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8个。
(1)以东阳花园村为代表,做强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和谐自治花园村经过2次19个村合并后,地域面积达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4万人),流动人口超500万人,个私工商户3 768家。该村连续39年“小事大事不出村,矛盾纠纷不上交,村民零上访”,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花园村治理成功的经验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几十年坚持发展实体经济、集体经济不动摇,让花园村民在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中,维护集体、和谐相处、共建家园。目前,全村已形成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基础材料、新能源、建筑房产、包装彩印、红木家具、电子科技、旅游商贸、教育卫生、火腿食品、现代农业等产业,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上市公司1家;有全球最大维生素D3生产企业、亚洲最大宽幅铜板带生产企业、全国领先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打造了全球最大的红木家具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最大的名贵木材交易集散地。2019年,全村实现营业收入602亿元,村集体收入4.52亿元,上交税收3.24亿元。
(2)以永康龙山镇为代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永康市龙山镇是“五金之都”的工业重镇,有600多家企业,1.7万外来人口,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龙山镇坚持党政统筹主导,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逐步形成“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庭前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龙山经验”。一是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体系,制定《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图》,明确“谁参与、谁负责、谁实施”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归属,形成网格调解—村企属地调解—部门调解—矛盾分流—联合调解的诉前化解体系,最后不宜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再进行诉讼。二是落实矛盾纠纷分层解决责任。第一层,网格调解。村网格员第一时间发现、介入,想方设法就地调处。第二层,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分流调解。不能就地调处的,根据性质划分,分流到行业部门、派出所、检察室、劳动保障监管所等先行调处。第三层,法庭调解。属于可诉事项,引导诉讼,作法律层面上的断后。三是法庭调解前置。龙山镇与龙山法庭开展联调,针对可能转化为诉讼的矛盾纠纷,法庭“功能前移”,将立案后的“调解”程序“前置”,引导先行调解。
(3)以浦江郑宅镇为代表,创新道德教化抓手,推动乡村文明治理郑宅镇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5万余人(外来人口2万),该镇传承“江南第一家”的优秀治家文化,全面开展“四送四进”传承家风文化活动。全镇村村设有“家风墙”,9 700余户农户家家挂起“家风牌”,共同倡导家风正、民风淳、社风清的善治风尚,带动全镇村风、民风持续好转。同时,建立“好家风指数”,开展好家风评比,把“好家风指数”作为征兵政审、建房审批、就业政审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把好家风指数与诚信体系挂钩,联合县农商行推出好家风信用贷,获镇级“十佳好家风”的家庭,可享受30万元的无抵押低息信用贷款。全镇已为422户农户发放好家风信用贷1.07亿元。2019年,全镇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2.8%,“两抢、扒窃”案件零发,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1.2%,无进京赴省上访情况,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一是乡村治理组织体系不健全,有的村仅有村委会、监委会等基本自治组织,村民议事平台不健全,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强。二是融合治理的平台制度建设不够、资源整合不够,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有待进一步深化融合。三是社会服务组织不健全,有的村法律服务组织缺失,特别是在经济发达乡村缺少行业服务和自律组织,有的社会服务组织成摆设。四是县乡村联动治理体系不健全。乡村治理点上经验丰富,面上集成深化推广不够,有的地方统筹乡村治理力度不够大。五是社会治理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用不明显。大多数地方就治理而治理,没有把治理融入发展,推进治理与发展互为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1)坚持以党建统领,加强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更具影响力的善治组织推进乡村现代化治理,要着力加强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组织架构。一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统领作用,深化农村党组织“头雁”培育,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规范农村党组织设置,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把基层党建贯穿于乡村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方位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创新乡村治理领导方式,推进党的领导与乡村治理实现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互促共进。从现实情况看,凡是基层治理好的村都有一个有能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有一个坚强肯干事的村级领导班子。
二是加强乡村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基层自治体系,充分发挥乡村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现有村级自治组织力量,完善村务协商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建设。创新自治组织形式,组建百事服务团、百姓参政团、乡贤理事会,吸引村内外有识、有才、有人脉、有威望等人才参与,提高乡村自治水平。引导建立区域党建联盟、行业党建联盟,推动行业自治和发展,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乡村社会组织建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型组织,为农民提供现代农业技术指导、产品营销、资金服务,培育各类“土专家”“田秀才”,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建立乡村法治组织,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切实提高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村级重大事项坚持法律咨询先行,提高村级事项合法性,做到依法办事。建立乡村文化组织,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评比创建,增进群众之间感情,延伸乡村邻里文化,营造乡村社会和谐氛围。
四是加强县乡村协同组织建设。加强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矛调中心的网络和机制下沉至乡镇(街道)、延伸至村,协同处理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2)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强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更具领导力的决策机制推进乡村现代化治理,要着力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提高基层活力。一是创新党组织领导制度。加强乡镇党委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乡镇党委在基层治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探索推广乡镇“一线党委会”。深化村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主导作用。从制度规定和机制运行上加强农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确保乡村治理有序有力有效。二是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深化“五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重大事项决策。探索推广“双述职两反馈”制度,由村监委会每月定期向党员大会述职、每季度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由党员向联系农户反馈村务情况,并将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诉求反馈给党支部。三是规范村务运行制度。深化“后陈经验”,创新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信息公开”,推动村“三务公开”进数字电视系统平台、进手机APP,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延伸。四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广“一警情三推送”“基层治理四平台”集约化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全流程一体式化解、多措施调处、根本性解决,整合资源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3)坚持提升自治水平,提高乡村发展能力,建立更具吸引力的全域花园推进乡村现代化治理,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集中精力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抓治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深入推进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抓好粮食生产,强化生猪稳产保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基础。一是加强乡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头雁”的发展能力、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集中轮训等制度。加强乡村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完善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推行村干部队伍、党员队伍、村民代表队伍三支骨干队伍同质化管理,提高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因地制宜打造魅力乡村。大力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短板,全面开展“三清四整治五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和美乡村。2022年,全市建成现代化和美乡村1 000个以上,各县(市、区)建成现代化和美乡村1/3以上,其中现代化和美乡村示范村达到300个以上;到2035年,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现代化和美乡村。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深度挖掘整理村庄历史文化、建筑文化、农耕文化、宗族文化、民俗文化及非遗文化资源,丰富农村文化色彩,加强文化创意设计,打造各具文化特色的魅力村庄。三是发展绿色生态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挖掘特色乡村旅游资源,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的传承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和休闲产业,集聚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村服务业,将生态产业与大扶贫、大旅游等统筹结合,让农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积极探索市场化村庄经营机制,开展“消薄”攻坚提升行动,拓宽经营性收入增收渠道,重点推进“飞地”抱团统筹项目发展,统筹自身资源少、区位条件差的村加入“飞地”抱团。继续深化“千个部门千家企业结对帮扶集体经济薄弱村”行动,推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坚持以融合牵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立更具渗透力的智治乡村围绕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智治牵引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治理能力,实现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推动治理组织机构融合。深化“红色网格”服务机制,整合治理资源,把乡镇干部等方面的力量融入网格,积极推进以网格管理为基础的“党支部+网格员+居民小组+乡贤服务+驻格警务”多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推动治理力量下沉。浦江县在全县建立“4+2”联心服务团,由县管干部、县机关部门联系单位的中层干部、政法干部、纪检干部,及乡镇分管领导、联村干部组成服务团,每月到村接访、参加村党员会议,帮助解决村里困难问题,助力村集体发展。二是推动治理制度建设融合。村规民约是乡村自治的重要体现和依据,是治村“宝典”。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各地历史文化,因村制宜设计可量化、可执行的具体载体和抓手,助力推进乡村有效治理。加强村级事务与村民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效衔接,推动重点难点工作依法推进有效落实。三是推动治理资源融合。深化人民调解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整合综合执法、司法等各方面的治理资源,组成强大有力的治理力量,强化协同配合,做到乡村治理的千斤重担共挑、共管、共治。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深化“雪亮工程”,加强互联网运用,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平台,整合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体系,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