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此意彼,寓理于事”

2021-09-07 12:54唐惠忠
阅读与作文(初中版) 2021年8期
关键词:布丁老同学骑士

唐惠忠

【范本呈现】

预演

顿巴泽(苏联)

我们是老同学,当时我俩并排坐在最后一排课桌。当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我们常在一起冲着他的后背做鬼脸。我们还一起参加期末补考。

这是15年前的事了。15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今天,我终于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四层楼……【开篇采用补叙的方式,通过追忆往事,表明同学间的深情厚谊,交代了“我”登门拜访老同学的原因。】

“不知道他是否还能认出我来?”我心里暗想。

我毅然按了一下电铃。【“毅然”一词,表明了“我”急于见到老朋友的心情。】

“不怕烂掉你的臭爪子,可恶的东西!震得整个房子嗡嗡响。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这个坏习惯?”里面传了一阵叫骂声。【“骂”得突兀,造成悬念。】

我羞得满面通红,連忙把手塞进口袋。前来开门的是一个淡黄头发的女孩,看上去约摸有八九岁。

“努格扎尔?阿马纳季泽在这儿住吗?”

“他是我爸爸。”

“你好,小姑娘,我是绍塔叔叔,你爸爸的老同学。”

“噢,您请进来吧……玛穆卡!爸爸的同学绍塔叔叔来了。”女孩朝里边喊了一声,领着我向屋子里走去。

迎面冲出一个6岁左右的小男孩,浑身是墨水污迹。

“你们的爸爸和妈妈在家吗?”

“不在。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俩在做什么呢?”我问。

“我们在玩‘爸爸和妈妈游戏。我当爸爸,姆济娅当妈妈。”玛穆卡对我说。

“你们玩吧,我不妨碍你们。”我一边点着烟,一边坐在沙发上。

“不知道奴格扎尔过得怎么样?生活安排得好不好?是不是幸福?”我寻思着。

孩子们尖利的喊声把我从遐想中唤醒过来。

“喂,孩子他妈!今天做什么吃的?”玛穆卡问道,显然是模仿某个人的腔调。

“吃个屁!我倒要问问你,我拿什么来做饭?家里啥也没有!”

“你的嘴可真厉害!骂起人来活像个卖货的娘儿们!”

“你怕什么!在饭馆一坐,就能吃个酒醉饭饱……可我怎么办?”

我顿时出了一身冷汗。【两个孩子模仿爸爸、妈妈日常生活中相互吵骂的情景,不堪入耳、入目,使“我”大为震惊。】

“昨天夜里你跑哪儿逛去了?说!”姆济娅握着两个小拳头,叉腰站着。

“你管不着!”

“什么,我管不着?”

“你疯啦?”

“我受够了!够了!今天我就回娘家去!孩子统统带走!”

“不准动孩子,你自己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没那么简单!”

“把儿子给我留下!”

“不行,我已经说了!”姆济娅高声叫道。

“你听着:把儿子留下!要不然……”玛穆卡抱起枕头,一下子砸在姆济娅身上。

“好哇,你敢打人?畜牲!”姆济娅抡起洋娃娃,狠狠地打在弟弟头上。她打得是那样厉害,玛穆卡的两眼当即闪出了泪花。

我跳起来把他们拉开。【“跳起来”表明“我”对打闹的两个孩子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而且他们打闹的程度、所说的话语让“我”无法相信这是两个孩子之间的对话。】“孩子,真不知害臊。这是什么游戏哟!”

“放开我,尼娜!”姆济娅突然朝我喊道,“你们这些邻居不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儿!我整天受他的气,没法跟他过下去了,我的血全被他喝干了,可恶的东西!你们瞧,我瘦成了什么样子!”姆济娅用纤细的指头戳她那玫瑰色的脸蛋儿。

“别信这个妖婆的鬼话!”玛穆卡冲我说。

“不要吵了!”我实在控制不住,向他们大吼了一声。孩子们恐惧地盯着我。

我喘过一口气,勒令两个孩子向我发誓,保证以后不再扮演他们的爸爸妈妈,然而便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个家。【与前文“怀着激动的心情”到来形成对比。】

“看来,我的朋友生活得满‘快活的!”【这里的“快活”显然是反语。】我一路上想着姆济娅和玛穆卡。他们在我面着表演了一幕未来家庭生活的丑剧。【篇末点题,升华主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13期)

【品评】

这篇小说最大的特点是:运用了“借助他人模仿,间接表现对象”的侧面描写手法,以巧妙的叙述和精巧的结构来记述事件,平添了许多神采,亦增无限雅趣。

作者生动地描写了“老同学”一对儿女的一场游戏。“老同学”没有正面出场,可作者在叙述“老同学”的儿女卑俗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爸爸和妈妈游戏”中,不露声色地展现了“老同学”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几乎未加一句评价议论,却让读者在啼笑与酸楚中鄙夷“老同学”的作风。轻轻几笔形象叙述,便把个人修养问题提升到了关心下一代成长的高度。全文看似均是描述,却让人感到雄辩的说服力量。读完全文,方觉此文是振聋发聩之哲理钟声。

夏日的绿荫里躺着一头猪

侯德云

天地间灌满了火辣辣的热。他愤愤地骂了一句:这鬼天气!骂过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抬腿向村子走去。

他光着膀子,衬衫随意搭在肩上。浑身上下黏叽叽的油汗把他纠缠得很不舒服。太阳快要落山了,咋还这么热呢?他觉得老天爷一定是老糊涂了,就像村里活了90多岁的那个白发老太婆一样,耳聋眼花,弄不清是是非非了。

只锄了几垄地,他就受不住了,嗓子里冒了烟。他要回家去喝一大碗凉水,不,喝一大缸凉水,痛快痛快再说。当然啦,痛快之后,他还是要返回地里干活的。那片庄稼是他一家人全年的指望,敢不精心地侍弄着?

走近村子的时候,他看见村头那棵粗大的老槐树下懒洋洋地躺着一头猪,一头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的猪。那头猪浑身脏兮兮的,在绿荫里酣睡,呼噜打得很响。不知为什么,他对那头猪萌生了一股非常强烈的嫉妒。傻不拉叽的东西,你倒是会享个清福!他又愤愤地骂了一句,一口痰喷到猪身上,那头猪仍在呼噜呼噜地酣睡,根本没理会他的存在和他正在燃烧的愤怒。他狠狠地踢了猪一脚。猪醒了,哼哼着撑开眼皮,歪了他一眼,迅即又闭上眼睛。呼噜又起。

他愣了一瞬,一下子跌到树荫里,坐那头猪的身边。他卷起一支喇叭筒老旱烟,没滋没味地吸了起来。一缕缕蓝色的烟雾飘飘忽忽地萦绕在他的头顶,他的心思也随之摇摆了起来。

他叹了一口气:唉,这人哪,活得还不如一头猪哩。一头猪,一辈子不必为吃喝犯愁哇。饿了,渴了,嗷嗷吼几嗓子,就会有人屁颠屁颠地端来吃的喝的。人能行?不干活想吃饱肚子,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呀!不如下辈子就托生一头猪吧,热天热地里躲到树底下睡大觉,真他妈的美气!

一支老旱烟抽完,他又卷了一支,满腹心思仍在继续摇摆着。

他想到了那头猪命运的最后时刻,心兀地颤了一下:尽管活得自在,还不是要被人杀掉吃肉吗?他扭头看了一眼那头还酣睡的猪,禁不住可怜了它一下。转念又一想:不对呀,人也是要死的,死了之后,埋在土里或是被人吃掉,有什么区别?只不過是,人的坟墓是一个土堆,而猪的坟墓是人的肚皮罢了。接着又想到了吃猪肉时的感觉,嘿,那滋味!他咧着嘴无声地笑了一下,嘴角湿漉漉的,淌着一些水样的玩意儿。猪有猪美气的时候,人也有人美气的时候哇。于是他郑重决定,下辈子不托生个猪了,至于托生个什么,他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人向他走来。他像突然想起个什么事儿似的,问那个人:这是谁家的猪?

那人木着脸说:我家的,不知什么时候溜了出来。怎么了?

他嘿嘿着:没怎么。过年的时候杀猪吃肉吗?

那人说:当然杀猪吃肉!要不我费心巴力地养它作甚?

他点点头,说:好,好,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去吃肉。我家杀猪的时候,也请你去吃肉。行吗?

那人说:当然行,就这么定了吧。

他站起身子,拍拍沾在屁股蛋子上的土沫子,又瞅了瞅那头猪,心想:睡吧睡吧,再过几个月我就要去吃你的肉哩。

他精神抖擞地向村外走去。庄稼地里还有很多活儿等着他去干哪。

很显然,他完全忘记了回家喝凉水的事儿,那可是他当初回村子里来的唯一目的。

(选自《今日中学生》)

【品评】

新颖的标题本身就是一个大大的悬念,出人意料而又引人注意。夏日,绿荫下,躺着的一头猪,三个关键词组合出一幅极具画面感的场景,也将故事发生的环境进行了界定。按小说常见的构思方式推断,题为“猪”,实则很可能写人。这个标题所能引发的猜想之一,在于躺在绿荫下的“猪”和人到底有怎样的关联?猪的处境和人的言行之间有怎样的关系?是借猪写人,还是以猪喻人?当我们将“猪”和“人”联系在一起来判断作者写作意图时,不难揣摩出些许讽刺和批判的意味。

小说以心理描写见长,而心理刻画正是展现主人公性格的重要手段。比如在文中,“他”想“痛快”却又不得不劳动,表明其不思进取却又无奈于现实的心理。走近村头“老槐树”时,对天气炎热的愤怒变成了对享福之猪的强烈“嫉妒”,而猪“根本没理会”的反应则与其愤怒形成鲜明对比,让“他愣了一瞬,一下子跌到树荫里”,一“愣”一“跌”,还有随后对喇叭筒旱烟的一“卷”一“吸”,一连串动作传神地再现了树荫下又一头“猪”的诞生。烟雾萦绕下,他飘飘然自我陶醉,之前的嫉妒演变为对“一辈子不必为吃喝犯愁”的猪之命运的羡慕,突显出其懒散、不思进取却又耽于幻想、渴望不劳而获、极易满足的小农心理。

【活学活用】

有人说:“生命中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请以“生命中最珍贵的”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

要求:①立意自定;②角度自选;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写作提示】

现代人大都陷入了日常的忙碌中,被无数细小而琐碎的事件缭乱了双眼,模糊了视线,凝滞了脚步,壅塞了胸怀……生死边缘,回眸一望,常常发现玉石俱焚、鱼龙混杂,“最珍贵的”被疏漏,不重要的事情却被无限放大。究竟什么是“生命中最珍贵的”呢?夜深人静、月朗星稀之时,每个人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也许是事业有成,也许是精神自由,也许是孝敬父母;也许是舍己为人,也许是永远探索,也许是守住尊严;也许是拥有健康,也许是正气在身,也许是永葆善心……每个人都会得出自己的答案。

对人生价值的认识不同,左右着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影响着文章的思想格调。因此,在对“生命中最珍贵的”的认识上,允许有不同的看法、志趣,但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对此的思考,应体现出积极向上的思想感情,远离消极、悲观和陈腐的思想观念。

【学生作文】

生命中最珍贵的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  费菲

2013年的夏天,骑士来到了我家。“骑士”是一只有着纯白色绒毛的小狗,湿湿的鼻子总爱蹭着别人的裤脚,很是惹人喜爱。我们一家对骑士都很好,将骑士抱回家的第一个晚上,爸爸就宣布他已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了。我兴奋地抱着骑士跳了起来,扑进爸妈的怀抱:“太好了,我最爱爸爸妈妈了,我最爱骑士了!”那晚,我和爸爸妈妈还有骑士一起睡在一张床上,虽然挤,但心里却是满满的幸福。

在骑士来到我家的第三年,爸爸又带回了一只棕色卷毛的母狗。“布丁”,我们这样叫她。布丁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狗,她从不吠叫,也不会像骑士那样挑剔我们给她准备的狗粮。爸爸说,布丁以后就给骑士作伴了。于是,骑士的小窝旁又多了一个用纸箱做的小窝——那是布丁的窝。

然而,骑士却对布丁不屑一顾。晚餐时,骑士会将布丁碗里的肉叼走,而布丁却一声不吭地挨饿;睡觉时,骑士蛮横地霸占了布丁的小窝,而布丁只能趴在冰冷的地面上……是的,布丁从来没有生气恼怒,也从来没报复过骑士,她总是那么安静。然后,爸爸生气了,他开始惩罚骑士。我挡在骑士面前,拼命袒护骑士,用我尖细而冲动的声音反驳他。终于在争吵声中,我“啪”地一声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是的,虽然不想承认,但在不知不觉中,我的观点已与爸爸妈妈产生了分歧,成长在我的身上留下痕迹,我不再像童年时那样缠着爸爸妈妈,相反,在我与爸爸妈妈之间,一条沟壑正逐渐延伸开来……

不知是这件事过去多久后的某一天,我照例带着骑士和布丁去散步。骑士的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前头,而布丁依旧小心翼翼地跟在骑士身后。路过小花坛时,一只凶狠的大狗冲到骑士面前,抢了骑士的骨头。这次骑士没有生气,反而是布丁吠叫着向大狗冲去。我没有想到布丁会为了骑士,而去与一只体型比自己健壮得多的大狗争抢食物,一时间呆在原地。骑士大概也没有想到,他立在那儿,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待我想去拉回布丁时,她的身上已多了三道抓痕,虽不深,但也够醒目的。

骨头最终没抢回来,但回去的路上已不再是布丁跟着骑士,而是骑士跟在布丁的身后。他低着头,一声不吭。

这件事后,正当我对布丁大有改观时,布丁却不见了——她被爸爸送给了张叔叔。理由是,骑士与布丁关系不好。放学回家,爸爸宣布这件事时,他的语调轻轻的,像是怕我听了后不高兴——原来他一直很在乎我的感受。妈妈在一旁默默地为我夹菜,我爱吃的她都记得。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就像那天的骑士一样。

布丁走后,骑士常常发呆。他不许我们收走布丁的小窝,也不许我们碰布丁的饭盆。他时常望着窗外,若有所思。偶尔,我会看到他眼中亮晶晶的液体。我想,骑士是想布丁的。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骑士,也在布丁走后才知道留恋,才知道珍惜。然而,布丁毕竟是走了,骑士毕竟是错过了。而我,十几岁的年纪,不正是叛逆的骑士吗?不知不觉中,自己忽略了很多,伤害了很多,包括爸妈那颗爱我的心。但是,我又与骑士不同,我还可以弥补,我还没有错过,我那生命中最珍贵的——来自爸妈的亲情依然属于我。

那天晚上,我抱着骑士来到爸妈房间,爸爸妈妈都惊讶地看着我,就像骑士第一次来到我们家的那个晚上,我扑进了爸妈的怀里,轻轻地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还有骑士和布丁……”

【点评】

作为一篇叙事文,本文写出了丰富的情趣。比如关于“骑士却对布丁不屑一顾”的描写,比如由“骑士的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前头,而布丁依旧小心翼翼地跟在骑士身后”到“但回去的路上已不再是布丁跟着骑士,而是骑士跟在布丁的身后……”的轉变,再如“偶尔,我会看到他眼中亮晶晶的液体”等等,都是那么饶有趣味,读来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光有情趣,还不足以成为一篇真正意义上的佳作。难得的是,本文还有很强的思想意义与教育作用。这里不妨作个假设:假若删去最后两段,表达效果上就会逊色不少。正是有了由狗及“我”的感悟与类比,有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骑士……我又与骑士不同,我还可以弥补,我还没有错过”的精巧点化,文章又跃上了一个层级。这最后的文字,就如电石击火,焕然生辉;真可谓妙笔点睛,使全篇皆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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