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德岁
我曾在不惑之年写过一首题为《自嘲》的打油诗,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命运多舛的无奈,其中有两句是:“三十而立恨未立,四十不惑只堪惑。”而达尔文则完全不同,1839年是他的而立之年,也是他人生中的幸运之年。这一年,他出版了《小猎犬号航海记》,被推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与美丽善良的小表姐艾玛喜结良缘。或许更重要的是,1839年也标志着达尔文学术发展和精彩人生的重要转折点。
首先,自他环球科考归来的两三年间,在整理环球科考的日记、标本、资料以及著述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了他对物种固定论的诸多疑问,这些疑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①在南美洲巴塔哥尼亚发现的哺乳动物化石,经欧文教授研究,跟当地现生的贫齿类(比如大树懒、犰狳等)很相似;②在南美洲南北部连续分布的鸵鸟,南北之间的种类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最南端的鸵鸟比北部的要小很多);③加拉帕格斯群岛各相邻小岛之间的同类动物,存在着细微但明显的差别(比如,著名的象龟,在不同小岛上,它们的脖子长短以及龟壳上的花纹都不相同。另外,不同小岛上的地雀,其喙部形状也各异)。如果每一个物种都是上帝分别创造的,而且一经创造出来就不会改变的话,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奇怪而有趣的现象?如果真的有造物主存在的话,他不至于这么愚蠢或自找麻烦吧?从1837年7月开始,达尔文逐渐把这些质疑和想法记录在他密藏的笔记本里,并基本上认定:物种是可变的,而且是缓慢演化的。可是,这种变化或演化是如何发生的呢?他却不得而知。1838年9月的一天,他在阅读经济学家马尔萨斯的名著《人口论》时茅塞顿开,原来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下子,他突然发现了生物演化的主要机制——自然选择。这一“顿悟”对达尔文来说,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根据科学史家的考证,他把这一比较成熟的想法记录在案的时间,正是1839年。
其次,也正是由于归国几年来,达尔文取得了上述一系列骄人的成就,同时,在繁忙的伦敦单身生活中也时而体味到独身的孤寂。接近1838年底时,他骤然感到生活中需要一位亲密伴侣,也开始感到自己业已有了一定的建树,可以向极为优秀的小表姐艾玛求婚了。
艾玛是舅舅最小的女儿,也是舅舅的掌上明珠。艾玛不止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家闺秀,而且贤淑善良、见多识广、多才多艺;她热爱文学艺术,还弹得一手好钢琴。自小跟父母周游欧陆在巴黎居住时,父亲曾聘肖邦做过她的钢琴家教,弹琴达到了钢琴演奏家的水平。达尔文与小表姐青梅竹马,心底互生爱慕之情自不待言,而且舅舅和表哥表姐们也都心照不宣、乐见其成。然而,在维多利亚时代,女子是无法主动张口向男方吐露心声的,达尔文却一直觉得小表姐太优秀了,自己配不上她。接近“而立之年”,他终于觉得自己有点儿“底气”了。但是,一向谨言慎行的达尔文,在下定决心之前,还要对“婚还是不婚?”这个严肃的问题,做一番严谨地科学论证!
为了权衡家庭婚姻的利弊,达尔文一本正经地取出几张纸,左边列出婚的利弊,右边列出不婚的利弊;两厢对照,并加以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完全是写作科学论文的套路。左边所列“婚的好处”包括终身有伴(老来则可做朋友)、天伦之乐(倘若上帝赐予子女的话)、音乐绕梁、可与迷人的女眷缠绵等;婚的弊端包括因家事羁绊而失去外出考察的自由、为社交活动及亲友来往而浪费宝贵时光等。右边所列“不婚的好处”包括单身的自由、有时间在俱乐部里跟睿智有趣的绅士们“海聊”、不必被迫与缺乏共同志趣的亲友们虚与周旋、逢场作戏等;不婚的弊端自然是失去了结婚的诸多好处。经过如此“科学地”认真考量,他终于意识到:倘若一个人像工蜂那样,只晓得埋首工作辛劳一生的话,人生究竟还有什么乐趣和意义呢?再看看周围众多幸福的“奴隶”们,他毫不犹豫地在结论处写下了:论证完毕——婚!
1838年11月9日,达尔文去舅舅家向艾玛求婚。他既没有带玫瑰花,也没有带订婚戒指,更没有像今天的许多年轻人那样,在心上人面前单膝下跪,而是紧张不已地问艾玛:“我爱你,艾玛。你愿意做我的终生伴侣吗?”这一句深思熟虑的话,他是用颤抖的声音吐露出来的。尽管如此,艾玛非常了解这位诚实可爱的表弟,这句话是她等候多年的一句话,在她的耳朵里,这比世间最美的音乐还要动听。然而,这句话又来得如此突然,使艾玛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她羞涩地连连点头默许。两天后,达尔文父亲和舅舅作为双方的家长,在舅舅家为这对年轻人举办了庄重欢快但又不张扬的订婚仪式。达尔文称这一天是他“生命中最值得记忆的一天”。
这对新人于1839年元月底成婚,他们的婚姻是典型的“自此后幸福快乐一生”的童话式美满结合。俩人喜结连理是姑表姐弟间的“亲上加亲”,因而,门当户对,夫唱妇随,白头偕老,一起育有10个子女,除3人早夭外,其他七兄妹都健康长寿,其中好几个孩子在事业上也都各有所成。
至此,达尔文尚未满30周岁,却已名副其实地成家立业了。为了达尔文的科学研究事业,婚后头两三年,新婚夫妻屈居在拥挤脏乱的伦敦,暂作租房客。对此,艾玛毫无怨言,并担当接待达尔文众多科学家朋友来访的出色主婦,她热情亲切、待客周到,令宾至如归。达尔文的一位科学家朋友曾称赞艾玛说,回首往事,“哲学家”(达尔文在小猎犬号得到的戏称)的深奥哲理业已忘却,而女主人的热情好客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此外,在达尔文环球科考归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突然出现了头痛、眩晕、心悸、恶心等症状的怪病。这一怪病长期折磨着他,困扰他的余生,而且一直没有查明病因,因而也无法得以根治。在达尔文和艾玛共同生活的43年间,艾玛担负着妻子、秘书、护理、娱乐者、挚友以及心理医生等多重角色。在漫长的岁月里,艾玛对达尔文关怀备至、体贴入微,为了纾解他的工作压力,艾玛为他弹琴、读小说;她比达尔文多通几门外语,经常为他翻译外文信函与书刊资料;还帮助他誊抄文稿、整理资料。更重要的是,她理解并无条件地支持达尔文的研究工作,总是想方设法为他分忧解愁。正像达尔文在回忆录中所写的那样,艾玛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她从未说过一句我不爱听的话,她是我的挚友和救星。委实,从达尔文的身体状况以及他的工作量看,很难想象,倘若不是艾玛对他的精心照顾,他如何能活到古稀之年并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达尔文夫妇在婚后两年连得一子一女,到1841年下半年,艾玛发现自己又怀上了第三胎。原本就不太宽敞的伦敦公寓,随着孩子们的诞生,变得愈加拥挤不堪。加之,达尔文由于健康的原因,日益难以忍受伦敦的嘈杂而倍感烦躁不安。他跟艾玛商量,也许他们需要到伦敦近郊买栋房子;这样的话,既避开了伦敦嘈杂不宁的生活,也方便偶尔进城参加科学活动。艾玛本来就喜欢娘家那种田园生活,只是为了丈夫的事业才屈居于伦敦。因而,达尔文的提议正合她的心意。经过一番寻找,他们在伦敦南郊一个小镇达温(Downe,我喜欢译为“唐庄”)买下一栋牧师的住宅,后来被称为“党豪斯”(Down House)。自1842年起,达尔文在这栋住宅里度过了余生(整整40年),写出了《物种起源》以及其他许多著作,现在这栋房子则被英国历史文物机构辟为“达尔文故居纪念馆”。
前面提到,达尔文在1838年9月重读马尔萨斯《人口论》时,突生“顿悟”,发现了生物演化的主要机制——自然选择。然而,由于这一想法来得如此突然,又是一个如此惊世骇俗的“危险”想法,他只是在他的秘藏笔记本里记下了这一想法,日期是1838年9月28日。从那一刻起,他对这一想法是秘而不宣的,他觉得太不成熟了,太容易引起争议了。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不断地在一本又一本的秘藏笔记本里,记录下来各方面的证据(这事他只在给好朋友莱尔的信里透露过)。待到他乔迁到“党豪斯”、逐渐安定下来之后,他开始感到上述想法已日渐成熟,于是在新居里(1842年)起草了一份35页纸的手写大纲。到1844年7月,他又在前一份大纲的基础上,完成了5万字左右(长达189页)的《物种理论纲要》。
达尔文这篇纲要的主要结论包括:
(1)生物存在着可遗传的个体变异。换句话说,生物天生就带有变异,这些变异能够由亲代遗传给后代。
(2)因为资源有限,生物之间必须进行残酷的生存斗争。
(3)结果,具有“好”的变异的个体,存活的机会就更大,留下的后代也更多。长久下来,有益的变异被保存、积累,有害的变异则被清除,最终使生物能够更好地适应其生活环境与生存方式。这就是“自然选择”原理。
(4)自然选择是生物演化的主要途径,它不但解释了地球历史上生物大灭绝的奥秘,也解释了如今地球上的生物何以变得如此丰富多彩。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物界,都是通过自然选择从最早的一个或几个原始物种演化而来,并依然处在不停的演化之中。
值得指出的是,此时达尔文对这篇《物种理论纲要》已比较满意,自认为是总结了当时比较确定的一些认识与结论,值得在合适的时候发表。为此,他考虑到自己字迹潦草,还郑重其事地请当地写得一手好字的小学校长将他的手稿工工整整地誊抄出来。鉴于自己的健康状况欠佳,又对自己的“理论”充满信心与执念,他在不足35歲之年,给妻子艾玛郑重写了一封类似于“遗嘱”的“托孤”信,把他的这一重要“学术婴儿”托付给爱妻,以防身遇不测早逝的话,妻子知道如何处理这份珍贵的手稿。
达尔文在信中写道:这份手稿是我刚完成的有关物种理论的纲要,倘若日后能有一位有资格的审稿人肯定其价值,即是对科学进步的一项重大贡献。万一我遇不测而身亡的话,请你拿出400英镑作为出版费用,并委托亨斯洛或莱尔先生一同商办此事,确保它得以发表。然而,他所担心的厄运并未降临,他有幸活到古稀之年,不仅亲自将这一理论公诸于世,而且目睹它受到了广泛的接受,并为他赢得了显赫的“生前身后名”——不过,这一切还要等候至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