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深处,一直有一堂精彩的文言文课。
但那不是我在课堂上收获的记忆,而是在乡间,一个普通人家的院子里听讲的,甚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讲课的大先生姓甚名谁。
那时我十来岁的样子,大约是暑假期间,我随大姨娘到她家去玩。我母亲兄妹五人,唯有大姨娘嫁到了农村。我们在小镇上生活,对农村的生活环境倒还很向往,只要有空闲,总喜欢到大姨家,喜欢那份无拘无束,喜欢那乡间的小路、田野的风,还有她家屋后的那条小溪,以及四个长得俊俏又结实的姨姐。用大姨娘的话说,下乡来,几个丫头到一起,又好疯一阵子了。我不仅与姨姐们在一起疯,有时还与姨姐的朋友们在一起玩。
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天还没有黑,姨姐把我带到她的一个好朋友家去,说是大先生家。我不认识,只好跟着,七弯八绕的,走过两个田埂才到。
大先生一家正在院子里吃晚饭,大先生的姑娘见我姨姐到了,立马起身要往外跑,被大先生叫住:“去哪儿,马上给你们讲文言文了。”
大先生女儿嘴噘得高高的,嘟囔道:“大夏天的,蚊子又多,讲什么哎。”我姨姐打圆场道:“先听你父亲讲起来,再走也不迟。”
于是大先生家天井里的小桌子上碗筷一收,变成了小课堂,师娘点来一盏罩子灯,他的三四个孩子围在桌子旁。
这时,又来了两三个隔壁邻居,七八个人围成一个圈。大先生捧着一本老线装书“之乎者也”地讲了起来,文言文当时我还没学到,但大先生解释得很清楚,不难懂,刚听两句就入神了。
大先生讲的是孟尝君的门客冯湲替孟尝君收债的故事。孟尝君委托冯湲去薛国收债,临出发前,冯湲问孟尝君需要带点什么回来,孟尝君说:“你看我缺什么,就替我带点什么。”于是乎,冯湲到薛国,大讲孟尝君的仁义,欠债不要了,并当场销毁欠据,薛国对孟尝君感激涕零。回国后,孟尝君一听恼羞成怒,冯湲不紧不慢地讲:“你不是让我从薛国带回你缺的东西吗?我看你很富有,不缺物的东西,就是缺个‘义字,我这样做,是为你买回了‘义呀。” 如此一番解释,孟尝君恍然大悟,你是为我煞费苦心地着想呀。几年后,孟尝君与齐王发生矛盾,孟尝君隐身在薛国,得到其庇护,躲过一劫,这个“义”字发挥了作用。
大先生讲的这些情节,还有当时的情景我至今记忆犹新。大先生讲起课来,自己首先沉醉于其中,一会儿一问一答,一会儿自问自答,讲得非常生动,我这个不会文言文的小学生,听起来也顺畅得很,可惜在场的人有点不感兴趣,或许本来就不愿听,或许是听多了,像大先生的女儿和我姨姐,纷纷走开,只有我和大先生家的儿子听到最后。
大先生讲完后,看到只有两个小听众,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对着我说:“你是哪家的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我说:“我不是你们庄上的,我是镇上的,我大姨娘是你们庄上的,我与姨姐到你家玩的。”大先生“哦,哦”地点点头,又忙着看他的书去了。
过了一会儿,姨姐来接我回去。我不停地追问姨姐,“大先生是老师吗?他讲得很好,你們怎么走啦?”姨姐不屑一顾道:“大先生是私塾出身,不是老师,他就喜欢讲个古文。”
多少年了,我再也没见过大先生,但这堂课的内容却一直铭记在心,特别是有关“利”与“义”的道理,从那一刻就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的思维与言行。
有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我以为利是眼前的,但是不可或缺的,义是长远的,也是必须坚守的。有时候放弃眼前的利益是为了坚守更为重要的道义,而坚守了道义,有时会回馈给人们更多的利益。所以,做人做事万不能见利忘义。
这堂课的意义远非一堂普通的文化课能比,它在我的生命里注定是精彩的。
张秋红:爱好文学,工作之余勤奋笔耕,在各类报刊发表作品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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