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1-09-05 06:21邓立芳
商讯·公司金融 2021年16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管理

作者简介:邓立芳(1984-),女,汉族,福建龙岩人。主要研究方向:经济。

摘要:有效提高非税收入方面的管理对于我国财政收入方面的稳定性具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还对我国财政支出责任方面的作用的发挥具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然而,在现实活动中非税占比持续提高,将会对财政首都的稳定性造成严重的负面性的影响,同时也使得收入计划有效完成也相对较为困难,最终使得财政预算管理很难实现有效地控制。所以,应当对非税收入展开有效地分析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有效措施进行收入结构的有效调整,使得收入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關键词: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对策

前言

对于财政预算收入来讲其对于我国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着重要的影响,非税收入属于财政预算收入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并且属于现阶段我国政府收入除了税收之外极为重要的一项财政方面的收入。然而结合现阶段我国政府收入分配体系内较为重要的一项内容,非税收入该环节与当前的政府税收收入方面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对比。尽管现阶段我国经济领域发展相对较快,同时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深化改革与完善,从而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的来源也逐渐地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然而非税收入对于我国政府收入的影响依然较大,因此应当强化对我国费收入方面的有效管理。

一、现阶段我国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进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形式相对较为多样化。由宏观地角度进行分析,能够将其管理方式归为两种一种为预算内管理以及预算外管理两种类型,此外还存在一部分收入属于制度外的管理。针对涵盖在预算管理的可以合理地分为三种情况,分别为一般性的预算收入以及专项收入还有基金收入。在1996年之前对于预算外资金来将其在具体的活动中是不需要财政管理的资金,而在气候该部分资金也被纳入到了财政管理中来了,然而却不会将该部分资金纳入到我国国库内,主要是采取的是由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管理的一种较为独特的资金预算管理方式。制度外的管理方式,对于制度外政府非税收入来讲,也被称之为“第三预算”。对于制度外的非税收入来讲其通常情况下指的是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特有的职能予以权限从而采取自行设立收入名目从而实现征收范围的合理扩大以科学合理地提高收缴标准等方式进行收取。此种情况下,形式相对较为复杂以及途径相对较为混乱,大部分是属于政府部门的隐蔽性的行为,很难实现有效地统计,该种资金的管理方式规范性相对较差。被有效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实际情况下也具有着相对较多的预算管理方式。对于一般预算收入来讲,其属于我国常规性的预算收支,通常情况下,一般预算能够分为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两方面。《预算法》管理的主要对象及时一般预算。专项收入属于一般预算管理中的一部分,然而专项收入属于较为特殊的一般预算收入管理方式。专项收入尽管名义上是属于一般预算收入管理方式,然而其支出与收入的关联性相对较高,专项收入在使用的过程中仅仅针对专项的支出,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能够被用于一般性的预算方面的支出。基金预算也属于相对较为特殊的预算管理方式,并且基金预算收入所有资金被纳入到了预算管理中,主要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收入主要是需要将所有的资金纳入到国库内,在管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是先收入然后在进行支出,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主要是需要做到转款专款专用。对于预算来讲,基金预算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进行单独编列的,换言之,各级财政部门单独进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的编列,然后把基金的收入科目与支出科目根据相对对应的关系进行合理地排列,并且其收入与支出的踪迹不会计入到一般预算中。同时基金预算在管理的过程中主要是要求自求平衡,其若是存在结余将会根据具体金额结转至下年然后继续使用。

现阶段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其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其在政府收入中所占的份额也越来越多。同时政府对于非税收入方面的管理规范性相对较差,在具体管理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了预算内的管理还存在一部分需要进行预算外的管理,甚至还存在部分制度外管理部分资金的存在。针对现阶段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来讲,其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观认识相对较为片面,缺乏严格的法治观念

非税收入的理念主要是由财政体制在不断的改革发展阶段,预算外资金的理念不断被淡化的情况下从而产生的。但是在具体的改革阶段,部分单位或者部门在针对非税收入的时对其属性还有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与管理权方面的了解不正确,从而将收费还有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错误地认为该部分收入属于单位自有的资金。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那个部门或单位收取那个部门或者单位进行使用,多收多用等较为片面性的思想,在管理上人为不需要政府进行有效调控也不需要财政方面进行管理。甚至存在部分部门或者单位将政府或者行政事业单位在正常履行或者代行政府职能,根据政府职能还有国际法律法规所收取的各项财政性资金与“三乱”统一在了一起。在主要意识上存在较为明显的片面性,以至于在进行非税收入管理的过程中采取收支分离的管理方式,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主观性的抵触情绪,同时管理活动相对较为消极,经常存在未能够及时性地足额的缴纳该部分收入。更有甚者还存在不规范使用的情况,从而使得非税收入管理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会造成大量的管理改革措施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性地发挥。该类型的情况的出现最为根本性的原因在于缺乏科学合理地法治理念。在进行财政管理立法方面,政府取代了立法机关从而进行相关财政法规的制定,在实际的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方面,通常情况下主要侧重于政府内部的监督管理,外部监督为辅的监督管理模式。

第二,征收管理主体较为分散,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主体相对不明确,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主要是通过不同征收部门进行自行征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收费项目。在具体的征收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超范围超标准还有随意减免的情况。该种情况下的多部门征收以及多头管理的环境下,使得财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使得非税收入征管力量无法实现有效地集中。并且,现阶段在进行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的设置方面依然处于试验阶段,以至于其职责权限方面还有体制机制方面不够明确,造成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其管理水平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同时地方政府财政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权匹配性相对较差还有非税收入违法违纪惩罚力度相对较低等情况,从而造成了非税收入征管不规范以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存在。具体的表现有:大多数的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所取得的经济资源方面的收入流失相对较为严重,并且非税收入无法实现有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财政方面的足额及时缴纳,受到财力资源方面的制约使得财政的预算管理无法得到有效地落实,以至于大量的不规范管理活动出现。想爱你阶段财政体制方面的不完善是造成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较低的重要因素。因为大多数基层政府没有财政方面的收入,无法实现实际意义上的预算管理,通常情况下采用的是预算内与预算外的管理方式。部分职能部门通过获取相应的预算以后从而取得的经费还有各类型的专项款以后,还能够在预算外结合相应的标准进行不同类型的收费进行返还,以至于使得社会分配秩序受到严重的影响,造成了原本属于政府统筹安排的财政资金,无法使其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尤其是在实际管理活动中谁收费谁使用的情况的存在,收费主体单位在进行资金的具体支配过程中,该类型的收支挂钩的收费体制其与单位的实际利益存在着相对较为紧密的联系,有可能造成收费项目过多以及不断上升的情况出现,使得企业还有广大民众在社会活动承担着相对较大的压力。

第三,收费项目相对较多,组成结构不合理

结合现阶段我国具体国情来讲,当前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法部门相对较多并且所设项目的种类也较为繁杂,收费环节多从而推动了非税收入的快速发展。现阶段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中,特别是处于基层领域的地方政府内部,非税收入占据了较大的份额,甚至存在非税收入超过了正常的税收收入的情况。大多数本来属于需要通过税收的形式进行征收的资金转换成了收费的方式,使得非税收入的规模在不斷地扩大,该种情况的存在造成了税收的严重流失以及非税收入的不断增加。其原因主要有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的收费还有政府性的基金过分泛滥,同时原本属于政府管理的部分非税收入范围仍然局限在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政府性基金以及罚没收入等方面,严重缺乏有效地管理,部分项目未能够合理地纳入到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内。非税收入的不断增长以及不规范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还有地方各级政府间事权还有财权的不匹配造成的。由行政级次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事权属于逐级下移然而财权则处于层层上移的情况,使得基层政府在活动的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对较多的事权。因为主体税收方面的严重缺乏从而造成了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出现财力不足的情况,在此环境下地方政府通过设法在税收以外的地方实现财政方面的收入的增加,大多数地方政府主要是采取非税收入的方式进行该方面问题的处理。在该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自身财权,通过合理的措施进行各种规定的有效规避,以此推动非税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

第四,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机制

现阶段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财政分配主体地位未能够提出较为明确的规定。《预算法》的提出主要是针对政府预算的管理工作方面的指导,然而其也为明确规定财政分配的主体地位,以至于财政对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的有效控制严重缺乏法律方面的有效依据。并且现阶段在现阶段所执行的分权型体制环境下,我国的税收立法权属于高度集中在中央内,然而收费立项权则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形式。因为地方政府不能够实现相应的独立性的税收方面立法权,是得地方收税还有中央转移支付无法有效确保地方行政部门的行政经费还有地方政府投资资金的充足,面对该种社会矛盾的存在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收费的形式进行资金的筹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在立项方面以及标准的制定上还有征收等方面的管理上严重缺乏统一性以及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罚没收入监管部门地方性法规还有相关规章的存在,然而该部分法规与故障的法律级次相对较低协调性相对较差,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缺乏充分保障,以至于非税收入管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进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过程中以及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具有相对较大的随意性,未能够建立起良好全面的监督管理机制,以至于各基层政府的所执行的管理模式与采用的管理办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的情况,令非税收入管理缺乏严重的规范性以及很难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政府非税收入有效管理的对策

2.1明确非税收入的规模与结构

进行对非税收入的实际规范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对非税收入的边界还有结构方面的规范。所谓的非税收入的边界规范主要是进行对征收范围的有效规范,该种规范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税收取的依据的有效明确。对于结构规范的主要针对的是在进行费用的征收过程中的征收方式还有征收标准的问题。由边界规范进行分析,政府征收非税收入的依据相对较为复杂,其中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即,准公共物品和负外部效应矫正还有成本补偿以及成本补偿、政府产权、政府信誉。根据非税收入结构规范进行分析来讲,非税收入不意味着征收的越多所取得的效果越好,其主要是需要根据政府的实际管理还有服务的边界还有区域进行结构的合理规划。所以,政府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应当先解决理论方面的规范。

首先,应当进行建立起现代财政管理理念,在以往的管理活动中,财政事项大多数均会被合理地纳入到行政管理的范围内,财政管理主要是属于政府理财的范围。财政属于行政权利机构的从事社会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行政权力的执行与财政收入之间存在着相对较为紧密的联系,财政属于政府部门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所以,以往的财政理论相对来讲对于财政行为的监督相对较为缺乏。然而现代财政理论指出,财政管理与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以及税收的公平性存在着相对较为紧密的联系,故而在进行非税收入管理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坚持适当敢于以及对价平等的原则展开科学合理的管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采用财政行为实现政府部门利益的获取的情况。换言之,现代财政理念提出了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对政府财政权利的有效约束,从而保障政府的民主性。

其次,还应当树立起法治财政的思想观念。政府税收还有非税收入权利属于国家财政权的重要内容,税收还有非税收入的合法性不仅对政治权利还有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现代财政行为主要是以既定的民主政治制度还有政治程序的基础上进行的,财政活动应当根据预算程序依法展开。根据现阶段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情况来讲,非税收入管理属于重要改革阶段,若是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使得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持续地增长下去,则会由于其无序化的因素造成对公共财政的法理基础一定程度的侵蚀。相反若是强制性地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到龚红财政体制改革的框架中来,促进非税收入管理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则会使得财政管理过程中体现出良好的公平性。由根本上进行分析,非税收规范的阶段实质上便是进行对其法制化的过程,因此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需要财税法治的新的理念的有效培养以及政府负责财政管理方面进行管理模式的科学合理地调整。在该种情况下,结合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还有政府的相关政治行政职能以及财政体制等方面因素进行对非税收入的实际征收规模还有具体的增长速度展开科学有效地预测,并且在此基础上应当根据正税清费的实际要求展开对非税项目标准的科学确认,对于不合理的予以取消,对于需要保留的进行保留,需要调整的进行合理的调整,由整体上进行对税费关系梳理,使得非税收入管理向着规范化与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2.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的建立

首先在展开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当进行对其组织征收展开合理的规范。在进行对非税收入“分流归为”的改革过程中,针对需要继续存在同时还具有相对良好发展前景的非税收入,应当科学合理地纳入到综合预算管理中来,从而使得费用征收过程中更为规范化。在此阶段应当对其征收管理的主体进行有效地明确与规范,并且对其管理职责进行有效地统一,同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专门性的管理机构的合理设立,从而专门负责非税收入各方面工作的有效管理。在进行对非税收入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有效强化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对于非税收入来讲其实质上是属于财政性资金,应当根据综合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将非税收入所征收的资金纳入到预算体系,从而实行具体的综合预算同时还应当在有关法律法规中进行有效地明确,根据预算审批监督程序进行处理。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实施“收支两条线”的改革、有效扩大银行代收范围。根据改革的具体要求从而将非税收入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还有政府采购体系中来。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强对其票据方面的有效管理提高其信息化管理水平。在進行票据方面的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到统一领取与发放还有统一进行使用以及保管和核销。除了加强对票据方面的管理还应当注重采用信息化技术促进信息化发展,通过开发与利用信息化管理软件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的规范化与系统化,以此使得其管理质量得到有效地提高。

其次,还应当针对非税资金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从而强化对该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当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从而实现良好全面的监督体系的构建。此外会应当对不规范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有效地明确,在处理该方面问题的过程中应当结合非税收入的类型还有性质以及涉及到金额的大小进行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语

综合来讲,现阶段我国飞书收入在我国财政收入所占据的份额相对较大。然而当前我国在非税收入管理中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从而使得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对我国财政方面以及社会发展也具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定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该方面管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黎民,王芳.略论我国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原因与对策[J].贵州社会科学,2016,01:4-8.

[2]孙文基,苏广山.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财贸经济,2016,09:22-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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