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雄
8月3日,石门县子良镇谭村69岁农妇杨毕太在儿媳妇的陪同下,前往当地农村信用社,领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公司给付的44198元理赔款。
2021年1月12日15时许,74岁的杨平清和69岁的杨毕太老人到自留山上捡拾柴禾时被野猪攻击,两人当场受伤昏迷,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治疗后,两老先后出院。石门县人保财险支公司与石门县林业局到杨平清家中进行现场查勘,最终确认了两人是在從事农林生产时受野猪攻击致害,符合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理赔范畴。
2020年6月28日,石门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签订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协议,缴纳保费50万元,总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年农作物经济赔偿限额40万元,同时增加了人身伤害赔偿,为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上了一道保险。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已为壶瓶山自然保护区支付黑熊、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对林农种植的玉米、红薯、大豆等农作物的损毁赔偿及对林农养殖的蜂蜜、猪、鸡、羊等品种的损害赔偿共计10万元。此次对杨毕太老人的赔偿,系常德市首个野生动物伤人后保险成功理赔的案例,为开展野生动物致人身伤害商业保险理赔提供了一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