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追逃成效 扎牢防逃“篱笆”

2021-09-05 16:03:56俞小松董开星俞海波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红通天网篱笆

俞小松 董开星 俞海波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不断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深入发展。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具体指导下,市监委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以“百名红通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同时扎牢防逃“篱笆”,取得了监委成立后职务犯罪外逃人员追回16名、外逃监察对象零增长的成绩。自2015年启动“天网”行动至2021年6月,上海累计追回外逃人员674名,其中“红通人员”38名(含“百名红通人员”2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5人,追赃51.97亿元。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市委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天网”行动,加快构建全覆盖的防逃体系。“天网”行动启动后,市纪委历次全会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部署,市监委多次就推进情况谋规划、提要求、促进度,市追逃办每年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追逃追赃工作要点,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明确新要求新任务新重点,不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监委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通过挂牌督办、交办、提办等方式,对5起案件进行集中攻坚,采用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手段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全市先后有2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2名)被引渡、遣返回中国。市监委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追逃追赃工作影响,成功使外逃数年的孙某踏上回国投案之路,成为疫情期间上海外逃人员投案自首第一案,以坚决有力行动落实疫情期间追逃追赃不停步的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2015年启动“天网”行动伊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就设立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由市纪委牵头,市组织人事部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外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作为成员单位,制定《中共上海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市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成员单位和市追逃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沟通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在市监委专设负责追逃追赃工作部门,依法承担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服务等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追逃追赃工作协作配合成效,市监委与市公安局成立“天网”联合行动小组,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设点办公,打造联合行动“大平台”。在中央主管部门指导下,市监委会同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建立追逃个案提前介入、及时会商制度;针对外逃人员出逃后,本人及近亲属仍在国内开办企业享受腐败“红利”,或者利用国内亲友开展(涉外)公证等情况,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就有关人员开办企业、办理(涉外)公证事宜建立监督通报制度,进一步提升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精准度和震慑力。

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开展工作

连续7年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对外逃人员“大起底”,全面梳理外逃底数。在对外逃人员实行“一案一专班、一人一档”基础上,以“百名红通人员”、中央追逃办公布的50名公告曝光对象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追逃追赃,有力削减存量。

主動出击,开展国际合作。市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适用多双边条约公约,通过法律武器着力提高追逃成效。2015年派员赴泰国对“百名红通人员”顾震芳案进行取证;2016年成功使潜逃多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张丽萍回国投案;2019年将外逃25年的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成功推动外方同意引渡,是上海首例通过引渡程序开展追逃的反腐败案件。

多管齐下,扩大追逃成效。以《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等发布为契机,多渠道宣讲国家政策,先后促成外逃20多年的浦某、倪某等人主动回国投案。甚至有已被依法处理完毕的人员主动做另一外逃人员思想工作,促其自愿回国自首。此外,市监委强化与兄弟省市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成功将潜逃外地3年且利用他人证件“漂白”身份的代某、潜逃外地4年的孙某缉捕归案。

合力攻坚,强化追赃工作。市监委贯彻落实“追赃工作年”部署,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与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打击涉腐洗钱犯罪专项培训,召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理论与实务”专题研讨会,研究具体个案适用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工作;及时启动重点追赃案件的深入调查工作,为尽早提请司法机关开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奠定基础。

织密反腐“天网”筑牢防逃堤坝

市监委坚持追逃追赃与防逃“两手抓、两推进”原则,在有力削减存量的同时,有效遏制增量,牢固树立“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 “防逃也是办案”理念,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围绕人员监督、证照管理、资金监管,完善防逃制度机制。

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监察法的规定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把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努力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高度重视疫情发生后边检部门采集指纹和人像信息模式变化情况,严防脱控、漏网或借机蒙混出境等情况发生。

严格证照管理。进一步完善对监察对象的日常管理,2020年以来,市监委会同市组织人事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上海边检总站等成员单位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办理和持有多个居民身份证件、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防逃工作嵌入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

推动全面监督。市监委紧盯案件初核、审查调查、移送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积极落实对涉案人员制定防逃预案等要求,在防住人员外逃的同时,有效防止赃款转移境外。仅在过去两年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部门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234份,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情报。

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

上海各级监察机关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凝聚追逃追赃工作合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聚合效应。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强化反腐败法律法规执行,特别是会同司法、执法、审计、金融等部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和惩处力度。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坚持发挥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提高追逃追赃工作成效。继续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抓好追逃追赃工作;紧盯上海尚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和50名公告曝光对象,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进一步加大对金融、国企、政法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进一步强化防逃预警长效机制。按照“盯住源头、管住日常”要求,健全预警机制,收紧防逃关卡,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严格证照管理和出入境审批、报备机制,强化“裸官”监管,继续开展清理整治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持有多个居民身份证、违规获得外籍身份等问题专项行动。

坚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追逃追赃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和国际执法合作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工作队伍管理,切实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法律、会外语、善沟通、能办案”的专业化追逃追赃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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