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部门协同管理全面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条例》

2021-09-03 04:59
汽车与安全 2021年5期
关键词:电动条例交通

2021年4月29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了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房屋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共同出席。

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比如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拔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等。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公安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桕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前期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据统计,2020年上海市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亡人数占交通事故亡人总数的60%,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规范非机动车驾驶行为,回应广大市民对加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呼声,为骑车一族通行提供更加安全、有序、便利的交通环境,《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5月1日实施。

前期,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将《条例》内容在居民社区、商圈楼宇、快递外卖配送站点、建筑工地外立墙、道路电子显示屏、地铁、公交车厢,备类公安服务“窗口”,上海交警APP等部位和载体上广泛张贴、高频次播放,普及宣传《条例》规定,结合每月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围绕《条例》重点条款,策划开展形式新颖、群众参与度高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宣传影响力;组织交通文明宣讲员深入居民社区、快递外卖企业、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等非机动车使用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条例》宣讲活动,提升宣传针对性;通过引导快递外卖行业每周向安全员、骑手“点对点”推送《条例》规定等形式,建立对快递外卖行业的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教育机制;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在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办理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等执法管理过程中,加强宣传告知。通过上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普法活动,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呜喇叭

下一步,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公安部门将重点推进和开展相关工作。针对增设条款,强化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为加强本市非动车执法管理、确保非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例》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加明确、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主要的新增变化包括:一是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二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拔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三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四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五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掛载人载物装置等等。此外,《条例》还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时,应当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对此,公安机关将结合日常执法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安全驾驶意识。

《条例》聚焦非机动车安全问题,旨在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安全事故。公安机关将以《条例》规定为抓手,继续重点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易致祸违法行为,过“严执法”来“除隐忠”。

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将坚持教育与处到桕结合的原则,加强释法说理,用足用好宣传教育手段,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推动多方参与,构建非机动车安全协同共治格局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涉及诸多环节和领域,需要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条例》,并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非机动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充电的监督管理;交通、道路运输部门负责非机动车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交通、道路运输、邮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落实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指导和监督。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行业的引导义务、细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努力推动“政府主导、行业配合、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非机动车安全协同共治格局.公安部门将密切与市场监管、交通、道路运输、邮政管理、商务、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非机动车严禁改装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法制办副主任介绍,此次升级非机动车管理的立法,非常有必要!可以说,老百姓有呼声,执法管理有需要。经过5年的道路交通大整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非常明显改观。相比之下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还是比较普遍的。

新条例总体呈现了三大特点:

首先,这是一个全环节管理的一部法规,从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到登记通行,包括小区里的停放和充电,都做了一个全链条的规定。

其次,从安全的角度,我们还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头盔、开灯,包括不得浏览手机,这些规定都是这次条例新创设的。

最后,这是一部综合治理的一部法规,不仅是政府部门,条例当中也对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交通管理做了一个全方面的规定。

在安全出行方面,条例明令禁止了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还是有部分的经销点在经营加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听众徐先生说,他身边就有不少朋友,在原车基础上加装了不少部件,价格还不菲。

徐汇交警提醒,市民选购车辆时,要根据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购买合法合规的车辆,同时,5月1号以后,交警部门针对改变非机动车装置、技术参数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市民不要盲目追求速度、美观,随意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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