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关键词:建业银行;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2 — 0087 — 03
作为近代中国的金融中心,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在上海解放后也存在着,其中私营金融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大,在建立新中国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就需要对私营金融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之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往对于公私合营的研究,主要是将“公私合营”作为“对资改造”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阶段进行论述和分析,其主要的关注点是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时期,而作为一个过程的公私合营研究并不充分,较少有从个别案例公私合营的过程进行研究。本文以建业银行为例,以上海市档案馆所藏未刊档案及其他相关文献为基础史料,对其公私合营进行探析,揭示在公私合营浪潮中私营银行如何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分时期、分步骤,步步推进整个公私合营过程的。
为调剂战时金融、扶助正当工商业,由范旭东、何廉、范鸿畴、汪代玺、李维城、龚饮冰、蒋廷申、黄肇兴等发起,将重庆和济钱庄及成都振华银号两家合并增资改组为建业银行。1944年6月1日,建业银行成立于重庆,资产为法币一千万元。同年10月,成立成都分行。1945年8月,建业银行资产增加为伪法币五千万元。同年10月,建业银行改总行为总管理处,并设重庆分行。1946年3月,成立长沙分行,6月上海分行开业,同年年底总管理处迁设上海。1947年5月,南京分行开业。同年六月,汉口分行开业,11月天津分行开业。因伪法币改为伪金圆券,1948年10月建业银行资本总额调整为伪金圆券八十万元。上海解放之时,建业银行(因重庆、成都分行还为解放,所以未计于内)总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八千八百万元。解放后,长沙分行因业务不振,经董事会决议停业,其余各分行仍在继续营业中。〔1〕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各银行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政策进行接管。建业银行作为私营银行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总政策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进行严格管理。5月30日,建业银行接到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的第一号训令,限期两日,向军管会金融处呈报截至5月29日止关于银行自身的详细内容,包括各自的股东户名、董监姓名及高级职员姓名,所有存放款户名及余额等。对于此项规定,建业银行依令遵行,填写具结书。随后,华东军区司令部于1949年8月21日公布《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和于1949年9月1日公布《华东区私营银钱业申请登记验资办法》。建业银行遵照华东区私营行庄增值规定进行登记和增资。由于总管理处在上海,建业银行上海分行按总行规定,补足资本额人民币一亿一千六百万元,一次缴验,并且建业银行在沪无自置房产,全部以现金缴验。遵照政府将暗帐并入正帐的训令,建业银行结束暗帐,并规定“暗帐业已取消,此后不准以任何方式复活。如放款息超过牌价规定而为当地惯例所默许者可以手续费科目处理,不得另设暗帐。所有囤积货物或代客买卖图利等行为严厉禁止。”〔2〕经过辛苦经营,1949年底在进行业务统计时,建业银行仍能有6893266555.40元的盈余。〔3〕
1950年初,特别是“二六”轰炸后,许多工厂被迫停工,资金周转困难,对外债务的清偿出现问题,以至于银行的工业放款也不能正常收回。加之这一时期金融混乱物价不稳定的情形,一些私营银行入不敷出,无法正常运转,只能以倒闭告终。据统计,1950年上半年停闭的私营银行达53家。〔4〕在面临1950年3月金融市场全面紧缩、私营银行困顿不堪的情况下,建业银行也不容乐观,不仅存款减少,放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例逐渐增高,而且利息也逐月下跌,令人心惊。以建业银行上海分行为例。建业银行上海分行1950年1月利息收入52977万元,2月利息收入为53677万元。但是3月份至6月份,利息收入与2月份相比分别下降约21%、80%、90%和91%。〔5〕与此相反,由新华银行、四明银行、通商银行和实业银行四家官商合办银行改组的上海最早的公私合营银行,在此期间不仅度过了危机,而且业务发展较快,劳资关系也很融洽,引发了众多私营银行的关注,在这其中,建业银行最先开始考虑公私合营。
为了谋求生存与发展途径的需要,建业银行第一个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行公私合营。首先,建业银行既有爱国实业家范旭东创办的工业企业投资,又有中共党员龚饮冰受党组织委托投入的股本,是一个人民资本与民族资本合作并由地下党领导的特殊性质的银行。董事长龚饮冰和总经理李倜夫认为建业银行在成立时,“即有组织上之股本参加,实为先天性的公私合营事业。”〔6〕其次,建业银行的职工也愿意将公积股作为公股,这样一来公股股份占到股份总额的50%以上符合公私合营银行条件。最后,建业银行在人事方面一贯主张宁缺毋滥,在上海解放前,全行员工最高共计261人,1949年底统计时,全行员工199人,包袱不重,便于安排与处理。
1950年4月初,总经理李倜夫前往北京,与董事长龚饮冰商议建业银行公私合营事宜。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总管字128号文,宣布天津、南京、汉口、重庆、成都分行符合公私合营条件,允许进行公私合营,且对于建业银行“把它和新华、中国实业同样看待”。〔7〕但对于建业银行上海分行,华东区行认为其“规模太小,业务不振,不够公私合营条件”未宣布公私合营。〔8〕面对津宁汉渝蓉五行公私合营后向好的发展态势,建业银行于同年6月召开董监联席临时会议,提出根据同庆钱庄合并新华銀行的方式将建业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宝钱庄合并增加其规模。经过再次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陈述与申请。华东区行终于在1950年7月4日发出致建业银行总行文件,承认即日起,建业银行上海分行列为公私合营银行。〔9〕
在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的帮助和推动下,建业银行逐步实现了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和人事安排,建业银行公私合营顺利完成。在清产核资方面,建业银行主要涉及房地产,津行营业房屋和住宅房屋各一幢,分别估值225706.510元和201285.926元,渝行营业房屋一幢,估值344000.922元,汉行住宅房屋一幢,估值51300.000元。在定股定息方面,公股和私股各占50%,其中,私股的60.54%是久大盐业公司、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四川旅行社三家公私合营企业转投资。股权登记由上海市金融业同业公会联合公告并审查,已经办理登记股东41户,股款为17451万元,尚未登记股东共计42户,股款为1349万元。在人事安排方面,新的董事会除范鸿畴由股东会票选为董事外,其余公股董事长和董事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指派,李维城担任公股董事长,龚饮冰、项伟略、朱川、姚国桐、史久鳖、许彦飞、李烛尘、孙颖川、王文达、李倜夫、胡彦尊担任董事。公股监察人杨海泉为股东会票选,张 文为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指派。私股监察人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指派,黄肇兴担任。〔10〕新的董事会这个核心组织的产生标志着建业银行重大的本质转变,标志着他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配合新的金融政策,为人民大众服务。
建业银行公私合营后,银行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其业务方针与任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1949年,建业银行在制定业务范围及营业计划时,强调“分支行之设立以配合永利、久大等民族工业生产为范围,例如,以南京分行配合永利硫酸厂,以天津分行配合永利碱厂、久大盐场等”,“投资以工业及盐业为范围,例如南京天津成都等分行,工业客户比例极高,其他各分行多看重工业客户之往来”。〔11〕但是,1950年4月,建业银行公私合营后,业务方针发生了巨大改变。建业银行“根据目前国家财经状况与公私合营银行的主观条件”,规定“为了配合国民经济计划的准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应广泛与私营工商业建立联系,深入了解各行业的具体情况,逐步做好专业分工工作,并根据私营企业不同的情况与现实需要,分别订立各种业务关联合同,以助生产之发展”,并要求“在各地人民银行领导下,各项业务必须与国家银行密切结合统一步调,增强力量。”〔12〕由此可见,经过公私合营后,建业银行不再只是投资与本行股份相关的工业,而是服从国家的统一调配,与各个工业开展密切的合作。这样一来,建业银行不仅扩大了资金放贷的范围,而且有利于解放初期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体现出了大局意识,这是原先私营性质的建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优点。
建业银行实行公私合营后,其存放款、内外汇等业务也有了明显的提高,赤字减少。以存款业务为例。存款业务是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它的多少可以反映出银行业务的开展与整个金融市场乃至社会环境的变化。建业银行天津、南京、汉口、重庆、成都分行在1950年5月中旬左右正式成为公私合营银行,其平均存款额较公开前分别提高116%、111%、65%、88%、111%,而沪行因为迟迟不宣布公私合营存款额仅仅只提高9%。〔13〕
建业银行成为公私合营银行后良好的发展态势,使得其他处于观望状态的私营银行跃跃欲试,为后来私营银行进行公私合营的提供了经验。1951年1月,建业银行与新华信托储蓄商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联合总管理处,统一领导监督,加强集中经营,统筹业务管理,统一调配人事,成为除国家银行外最大的金融实体。建业银行在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时期业务取得明显好转。1951年5月存款额为109亿元,到了11月底已经增加到436亿元,足足多了将近300亿元。〔14〕新五行联合管理处的成立对其他举棋未定的私营银行考虑公私合营推了一把力。浙江兴业银行、国华银行、和成银行三行跨出公私合营这一步,最先提出申请加入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此后,不少银行纷纷要求加入,至同年11月,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扩大到十一行联合总管理处。1952年12月1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取消了建业银行的名称,至此,建业银行彻底结束公私合营。20世纪50年代中国金融业以“公私合营”为最终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现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变迁的划时代事件。建业银行进行公私合营是顺应历史潮流、追求自身发展的抉择,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金融业公私合营的一个典型缩影。
〔参 考 文 献〕
〔1〕建业银行沿革及简史(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49-28.
〔2〕建业银行关于业务暂行注意事项(1949)〔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70-81.
〔3〕建业银行1949年行务、业务报告书(1949)〔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53-7.
〔4〕张徐乐.上海私营金融业研究(1949-1952)〔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95-196.
〔5〕建业银行上海分行1950年上期各项收支统计表(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114-129.
〔6〕建业银行董监联席临时会议记录(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14-100.
〔7〕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示为建业银行公开为公私合营银行由(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9.
〔8〕建业银行董监联席临时会议记录(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14-100.
〔9〕奉总行指示建业银行公开为公司合营银行由(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49.
〔10〕建业银行清估报告(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50-45.
〔11〕建业银行业务范围及营业计划(1949)〔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28-42.
〔12〕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制定的1951年业务方针(1951)〔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14-88.
〔13〕建业银行公开合营前后存款數字比较表(1950)〔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14-87.
〔14〕建业银行股东临时会议记录(1951)〔A〕.上海档案馆,档号:Q287-1-8.
〔责任编辑:孙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