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丽,孙梦云,黄 星,杨业环,郑睿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北京 100081)
近年来,孕期睡眠质量越来越得到关注,而睡眠质量也是影响孕妇自身健康和妊娠结局的重要危险因素。我国孕产妇的睡眠质量问题普遍存在,及时发现和关注睡眠问题,缓解睡眠障碍,可有效提高孕妇健康水平并促进良好的妊娠结局[1-2]。然而,既往开展的对孕期睡眠质量的研究较多聚焦于孕期某个时点,关于孕早、中、晚期及产后睡眠质量变化的追踪性研究较少,也尚未发现从社会、心理、生理多个角度对睡眠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本研究基于中国孕产妇心理健康队列研究(national prospective cohort study on the mental health of Chinese pregnant women,NSMCP)数据,了解我国孕产妇在孕期及产后不同时点的睡眠质量,分析其自然转归情况以及睡眠质量的影响因素,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孕产期保健服务改善策略提供参考。
本研究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在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共纳入1 210名孕产妇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孕13周前入组,在研究现场建档、产检并生产,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及产后42天均有随访记录,研究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失访人群,认知障碍无法配合调查,孕期患有重大疾病等。研究对象的平均年龄为(29.53±3.65)岁,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为主(85.6%);70.6%的人群为工作状态。本研究通过了本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
研究人员分别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及产后进行调查。调查包括3个部分:孕产妇一般情况调查、睡眠情况及其他心理相关状态调查。
采用匹斯堡睡眠指数自评量表(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PSQI)评价调查对象的睡眠质量。PSQI总分大于5分为睡眠障碍。本研究用孕13周PSQI得分代表调查对象孕早期睡眠质量,孕中期的睡眠质量使用的是孕17周和孕24周两个孕周的平均PSQI得分,孕晚期的睡眠质量使用的是孕31周和孕37周两个孕周的平均PSQI得分,产后的睡眠质量使用的是产后3天和产后42天两个时点的平均PSQI得分。
另外,本研究采用生活定向测验(the life orientation test-revised,LOT-R)量表[3]、生活满意度(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SWLS)量表[4]、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SAS)[5]、妊娠压力量表(pregnancy stress rating scale,PSRS)[6]、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dinburgh postnatal depression scale,EPDS)[5]对调查对象的气质性乐观、生活满意度、焦虑、妊娠压力和抑郁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对象在孕早、中、晚和产后PSQI的平均得分均超过了5分,孕中期总体睡眠质量较好,孕晚期和产后的睡眠质量下降较为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26.497,P<0.01);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和产后发生睡眠障碍(PSQI>5分)的比例分别为45.7%、44.3%、53.4%和50.1%,表现为孕中期睡眠障碍比例较低,孕晚期和产后的睡眠障碍比例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5.182,P<0.01),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孕产期不同时间段的睡眠质量情况
在孕早期不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有42.9%(282/657)的调查对象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均无睡眠障碍,在孕中期、孕晚期、产后保持无睡眠障碍的比例分别占前一随访时点人数的78.5%(516/657)、70.1%(361/516)和78.1%(282/361);孕早期和孕中期均不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29.9%(154/516)在孕晚期存在睡眠障碍,这部分调查对象中,51.3%(79/154)在产后也存在睡眠障碍;孕早期无睡眠障碍但孕中期出现睡眠障碍者中,73.0%(103/141)会在孕晚期仍存在睡眠障碍,而这部分调查对象中,71.8%(74/103)在产后也存在睡眠障碍,见图1。
在孕早期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有48.1%(266/553)的调查对象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均存在睡眠障碍,在孕中期、孕晚期、产后存在睡眠障碍的比例分别占前一随访时点人数的71.4%(395/553)、83.3%(329/395)和80.9%(266/329);孕早、中期均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16.7%(66/395)在孕晚期不存在睡眠障碍,在这部分调查对象中,63.6%(42/66)在产后也保持无睡眠障碍状态;孕早期有睡眠障碍但孕中期无睡眠障碍者,62.4%(98/158)在孕晚期不存在睡眠障碍,这部分调查对象中,62.2%(61/98)在产后也保持无睡眠障碍状态,见图1。
图1 调查对象孕产期不同时间段睡眠质量的转归情况
将7个随访时点始终存在睡眠障碍者(266人)定义为睡眠质量差,将7个随访时点始终不存在睡眠障碍者(282人)定义为睡眠质量优,并分析两组调查对象的社会人口学以及孕早期心身健康状况等特征。结果显示,年龄偏大、未工作、非计划内怀孕、对居住环境满意度及婚姻状况评价一般、丈夫的支持力度一般、有遇到紧急或难处理的问题、不主动求助、既往有疾病史、对孕早期生活不太满意、孕早期悲观、压力中度及以上、存在焦虑及抑郁者,其睡眠质量较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值介于4.022~76.392之间,P<0.05),见表2。
表2 不同特征孕产妇睡眠质量情况[n(%)]
本研究显示,调查对象在孕早、中、晚期存在睡眠障碍的比例分别为45.7%、44.3%和53.4%,产后出现睡眠障碍的比例为50.1%,高于我国台湾、宁夏地区孕妇孕早、中期的睡眠障碍,也高于浙江、重庆、宁夏等地的孕晚期睡眠障碍,但低于我国台湾地区孕晚期的睡眠障碍[2,7-8],可能与研究对象人群特征、研究所使用的诊断标准、调查时点不同等因素有关。本研究发现孕妇在孕晚期的睡眠质量显著低于孕中期,与其他研究结果一致[9-10],这可能是因为在孕中期阶段,孕吐、恶心等反应基本消失,孕妇能感受到胎动,是睡眠质量的保护因素。而到了孕晚期,随着宫高、腹围的明显增加,压迫到膀胱、膈肌等,造成孕妇呼吸不畅,小便次数增加,从而导致孕晚期孕妇的睡眠质量进一步下降。
本研究结果显示,在孕早期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48.1%的调查对象在整个研究过程均存在睡眠障碍,而在孕早期不存在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42.9%的调查对象在整个研究过程均保持无睡眠障碍,提示在孕早期出现睡眠障碍的孕产妇中,有近50%的孕产妇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睡眠受到长期影响的人,这与其他研究结果相类似[11]。但如果睡眠质量得到及时改善,将会有效提升后续时间段的睡眠质量,例如在孕早期出现了睡眠障碍的调查对象中,如果能够在孕中期恢复正常睡眠质量,这部分调查对象中超过60%的人将在孕晚期仍保持睡眠质量正常;即使孕早、中期都存在睡眠障碍,如果在孕晚期恢复正常睡眠质量,也有超过60%的调查对象在产后保持正常的睡眠质量。
本研究发现影响孕产妇睡眠质量的因素涵盖了社会人口学特征、生理因素、家庭基本情况、社会支持情况、心理弹性状况、孕早期心理健康状况等。其中,社会人口学特征包括年龄、工作状态、是否是计划内怀孕,具体表现为孕妇年龄越大,其睡眠质量越差;不上班的孕妇相对上班的孕妇,睡眠质量越差;计划外怀孕的孕妇比计划内怀孕的孕妇睡眠质量更差。这与既往部分研究结果相类似[11-12]。生理因素方面,有既往疾病史的孕妇,其睡眠质量较差。社会支持方面,丈夫支持不足的孕产妇,睡眠质量较差;对居住环境不满意和对婚姻状况评价不高的孕产妇,睡眠适量较差,显示良好的家庭支持能够改善孕妇的心理健康状态,从而改善睡眠质量[11,13]。心理弹性是睡眠质量的保护因素,遇到烦恼时不主动求助的孕产妇,睡眠质量较差。此外,孕早期生活满意度、乐观水平、妊娠压力、焦虑和抑郁情况也是影响孕产妇睡眠质量的因素[8]。孕早期生活满意度较低、乐观水平较低、妊娠压力水平较高、处于焦虑状态或抑郁状态者,其睡眠质量较差。
因此,建议孕产期保健工作人员要在孕早期及时关注孕产妇的睡眠质量,一旦发现睡眠质量问题,要及时予以干预和指导,督促其通过规律饮食、适当运动、改善心理健康状况等措施来缓解睡眠障碍,从而改善后续的睡眠质量,这对于改善自身健康、促进良好妊娠结局也能发挥有效作用。同时,也建议针对影响睡眠质量的潜在因素,采取干预措施,从而提升孕产妇的睡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