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仍然是以农业为基础产业的发展中国家,重视农业发展是我国坚定不移的一项发展方针。要想农业更好更快发展,农业司法鉴定必须得到完善。所谓农业司法鉴定,指的是已经取得农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或者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受相应单位或者委托人委托,对农业技术问题进行一系列的检验和鉴别等工作。农业技术司法鉴定不仅能够及时帮助农业生产者发现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及时诊断出农业行为与农民培养方式存在的技术问题。因此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过程进行研究是非常有意义且重要的。
《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专论》一书针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相关研究,表述非常详尽。整本书分为3篇。第一篇为基础篇,共分为3章,第一章为司法鉴定,讲清了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类别,并对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机构以及鉴定人做了详细的划分。第二章讲述了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判定标准。第三章说明了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的概念。第二篇为流程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为鉴定咨询环节;第二章为鉴材审查与鉴定受理环节;第三章为鉴定材料审查环节;第四章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环节;第五章为鉴材补充收集与现场调查环节;第六章为鉴材补充收集环节;第七章为样品采集与检测环节;第八章为鉴定意见拟定环节;第九章为出庭作证环节。第三篇是实践篇,分为2章,分别是司法鉴定细节判定和司法鉴定实践总结。整本书关于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研究非常全面,值得参考。
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属于一种科学实证活动,它的鉴定过程以及结论可以作为具有法定效率的证据,对于某些需要进行鉴定的农业司法案件,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专论》一书中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非常具有指向性,从各个角度阐述了农业司法鉴定的存在价值以及意义。
首先,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司法实践的需要。中国目前的发展已经高居世界前列,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仍然是以农业为主的,我国大多数劳动人民仍然依靠农业进行生产劳动,获得生活资本。如今现代农业的发展在摆脱低效率劳作、走向高效率生产的基础上越走越稳,但不可避免的是随着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农业技术纠纷,需要得到裁定以及鉴定。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成果的日益增多都使农民目前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要使农业技术发展得到完善、农民技术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必不可少。同时,农业司法鉴定作为司法实践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农业司法实践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被时常用来作为农业司法鉴定和审判的重要依据,因此农业司法的发展也需要其不断推动。
其次,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是科研单位开展科技服务的一项新内容。对于科研单位来说,研发出更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种植材料、种植方案一直以来都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任务,但对于不断发展的农业生产活动来说,仅仅是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并不能够满足生产者在生产活动中面临的需求。面对逐渐多样化、先进化的生产活动,为其提供技术司法鉴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从2010年开始,我国便制定了农业科研单位为农民提供技术司法鉴定服务的指示,指明科研部门不仅要负责研发而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手段,更要对农民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纠纷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也要对农业劳动者进行法律常识宣传,以保证其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
除此之外,书中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活动所必须坚持的原则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并解释了其中的缘由。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必须坚持6种制度、8项原则。6种制度分别指的是司法鉴定管理的统一制度、司法鉴定人员资格证书规定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执业证书查询制度、司法鉴定过程中的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所谓8项原则分别是公开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监督性原则、中立性原则以及技术性原则。这些制度与原则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约束,使我国的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更加客观、更加权威以及公正。
农业技术司法鉴定针对的对象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好好梳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所裁定的是与农业技术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纠纷事件,所面对的对象则是存在农业技术司法鉴定问题的机构或者个人,它所解决的不光是农业技术中存在的科学实证问题,还牵扯到司法问题,因此具有一定的双面性。也正因为这一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一般对技术的要求比起普通的农业技术鉴定更严格一些,与法律的接触也更密切一些。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农作物的种子质量鉴定。种子的真伪、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后续的生产活动,因此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是农业鉴定一项基础性内容。二是农作物的施肥材料以及施肥手段鉴定。化肥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农作物的最终产量与质量,而目前市面上针对农作物化肥的不法制造行为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众多难以辨别的假化肥,这需要更精确的农业司法鉴定手段予以鉴别。三是农药质量的司法鉴定。农药的真伪以及有效程度都应当得到判定以及划分,方便农民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取。四是动物饲料以及农艺栽培技术的鉴定。用来确定饲料的价值和农业栽培手段是否合理。五是农业灾害以及其他意外情况的影响鉴定。以期能够最大程度地确定意外给农业生产活动带来的损失,方便制定补救方案。
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综合性。农业司法鉴定的综合性是由农业生产的综合性所决定的,农业生产不仅由当地的生产气候、土壤以及环境决定,还受到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生产活动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其中某一种因素的变化必然导致其他因素也产生相应的变化。在种植型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农作物的产量以及质量不仅受种子质量决定,还与栽培管理技术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影响种植业作物生产质量的两大重要因素;在养殖型的生态系統中,养殖动物的质量与先天的品种遗传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在牲畜生养阶段,机构的饲养技术以及防疫措施也对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水产型的农业生产系统中,水产动物的养殖受影响的最大因素便是生活环境也就是水质的好坏,水质的及时鉴定决定着水产动物的存活率。因此,不同的生态养殖系统有不同的鉴定重点,这便决定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综合性。第二,农业技术司法鉴定一般具有群体性。一般来说,涉及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案件常常涉及较多人数,例如肥料造假、农药造假、种子造假等恶性事件,往往不是能够由一个人完成的犯罪事件,而是某个机构或者团伙合力的结果,因此这也就决定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案件的群体性特征。群体性特征使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具有一定的难度,面临多人犯罪事件,鉴定人员在进行证据搜集以及确定时要充分保证自身的安全,更要细心、耐心,否则容易演发恶性的群体事件。第三,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具有时效性。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取证与调查时间受到农作物生长的影响,一般来说有很强的时间限制。农作物生长的周期有长有短,因此这也就要求农业技术司法鉴定人员抓住时机进行调查,这才能够取得良好且真实的调查效果,不至于耽搁事宜。即使在关键时期没有做好证据收集以及调查,也应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妥善保全,为之后的司法裁定做好准备。
书中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常用的方法也作了详尽的说明,方便读者了解。农业司法鉴定是利用科学的方法对农业纠纷事件做出权威认证,并加以裁判。目前我国常见的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方法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认定同一性的方法。同一认定适用于解决研究课题客体是否同一的问题。所谓同一鉴定指的是司法调查人员根据按照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来对某一客体进行检验,发现其是否能够保持一种不变的特性,如果可以,便认为这个客体与自身有一定的同一性。二是认定种类(属)的方法。指的是专业人员根据自身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对客体的表现进行划分以及定性,从而将其归属为某一种类的一种方法。划定客体的种类能够为之后的农作物特性研究奠定好基础。三是因果认定方法。因果认定的过程大多运用的是实验手法,鉴定人员在科学情况下设定一些检验手段,探究引起某种现象的环境原因以及其他因素。从而总结出某一类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果鉴定是农业司法鉴定中最主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手法。归类和分析农业现象产生的原因对农业生产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四是事实程度的认定。所谓事实程度认定是指根据统计学中的专业知识例如回归分析法等对因果关系进一步研究,从而总结出隐藏在现象之下的事实,使之成为定律,从而对之后的农业生产活动进行指导。一般来说,事实程度认定多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总的来说,农业司法鉴定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是多样的、多重的,甚至同一个司法鉴定活动中需要进行多种层面、多种方面的鉴定,不仅包含质量鉴定,还包含一定的生态意识鉴定以及生产技术鉴定。农业生产活动的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的多样性。
《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专论》一书对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活动的产生原因、背景、对象以及特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在书中有详尽的说明讲解。作者逻辑清晰,语言简练,整本书框架结构合理,既不失可读性,又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作者带领读者们了解了农业技术司法鉴定这项特殊活动的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目前农业技术司法鉴定活动的过程完善、体系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一本非常有意義的专业性书籍。
(袁春红,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书名: 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专论
作者: 王 伟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 9787509350010
出版时间: 2014年1月
定价: 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