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遏止农业投资下滑态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导性文件。日前,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人就《指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指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除了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外,还需要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部署当前经济工作时,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包括“稳投资”在内的“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制定一个指引性文件,明确重点、创新模式、营造氛围,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
社会资本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力量。社会资本作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元素,在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八成,而且还能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有利于加快建成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但是,自2020年以来,我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热情持续低迷。2021年第一季度,受突发疫情影响,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3.8%。亟需强化政策指导,提振投资信心,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精准引导。当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呈现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投资模式更加多样、投资领域更加广泛的态势。但同时,在政策、机制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畅通投入渠道,助力破解乡村振兴“钱从哪来”的问题。
问:请您谈谈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社会资本投资已经在农业农村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更加精准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指引》提出了12个重点产业和领域,涉及四个方面。
第一,农业产业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领域,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建设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切实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农业农村服务业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新型生产、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做好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发展电商、乡村休闲旅游、农村垃圾污水清理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参与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完善农业农村各项服务,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第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生态循环农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推进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构建农业废弃物收储运和处理等综合利用体系,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基础。
第四,科技创新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现代种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村创新创业等领域,提升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建设人才培养基地,搭建农村双创园区,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同时,《指引》汇总形成了重点领域和重大政策两个目录,更加明晰了12个重点领域下众多细分的具体方向,以及农业农村发展中正在执行的重点规划及重大工程,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提供了一个简洁清晰的线索指引。
问:在投资领域的方向性把握之外,社会资本也很关心在投资落地过程中,政府部门还能提供哪些帮助指导。请您谈谈《指引》在这方面有哪些针对性考虑?
答:《指引》主要从健全对接渠道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两个方面作出了部署,以推动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效率和质量。
一方面,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健全对接平台,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搭建桥梁、提供服务。一是统筹做好各类规划的制定、发布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抓住重点、科学决策、同向发力,精准投向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二是汇集农业农村领域基建项目、财政项目等形成重点项目库并向社会资本公开发布,发挥好信息要素的服务作用,引导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快构建完善农业园区、重大工程项目平台,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聚集功能,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加强融合,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
另一方面,要求政府投资发挥好杠杆撬动作用,创新社会资本投融资模式,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农民等多方共赢。一是区域整体开发模式。对于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产业发展空间大的地方,要强化组织服务,梳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将财政支持经费、公共事业收费等现金流打包,构建稳定的收入渠道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二是全产业链开发模式。对于产业链条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础好的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创新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衔接、渗透交叉的开发模式,带动产业链上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发展。这方面新希望、温氏等大型养殖企业中已经有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三是PPP模式。对于生态循环农业、数字乡村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类项目,支持用好PPP工具。这种模式在河北、安徽等地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已经落地,有的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投资基金模式。对于产业发展成熟度高、金融资源较丰富的地方,鼓励聚集各类投资资金,加大投资并购力度,推动农业做大、做强。这方面,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等都已有了很好的探索。
问:目前社会各界对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很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投资能不能有稳定的回报、能不能切实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指引》对这方面有没有专门考虑?
答:《指引》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开拓创新三条基本原则,就是要指导处理好社会资本与农业、农民、农村的关系。
一要有情怀、讲责任。很多世界知名的农业企业都是百年老店,我国大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隆平高科、德青源、伊利等,也都是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农村,在与农民共同成长、共同富裕中实现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也要带着对农民的感情、饱含创业的热情、充满开拓的激情去干,要到乡、到村,要爬坡下田,要帶动老乡,而不是代替老乡。
二要讲合作、谋共赢。农民本身是农业农村的投资主体和重要力量,其他社会资本下乡要加强与农民的合作,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主要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中间的种养环节尽量留给农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门路;多办扶贫带贫、帮农带农的产业,尤其要加大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力度,给农民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三要有信心、谋长远。乡村是投资兴业的热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快速推进,投资农业农村空间广阔、前景光明。同时,也要认识到,投资农业农村很难一夜暴富,但会得到长期稳定的回报。社会资本要从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和需要出发,抓住乡村振兴的机遇,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扎根农村、深耕农业、共同发展。
当然,在引入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社会资本作为市场主体的赢利诉求,用看得见的发展前景、可行的商业模式、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吸引社会资本,这样才能“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大”。
问: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也希望在金融、土地等瓶颈制约上得到更多突破。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答:对这些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各个部门都在积极想办法,促进社会资本更好更快落实落地。
一是在用地、用电保障方面。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储、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范围,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政策,并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同时,国务院2020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乡村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等,保障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在加大信贷服务方面。2020年,农业农村部与人民银行等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导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2021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贴息等优惠信贷政策,推动农业信贷可得性、便利性不断提升。同时,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在逐步显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也在持续加强与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为银企对接搭建沟通桥梁,为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
三是在防范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方面。近年来,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快推进,保险责任从保成本向保收入延伸,逐步形成“大宗农产品+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的完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2020年,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优化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2021年,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奖补试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这些举措都将有效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风险保障水平。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